序
实现白日梦水漾
看著我的朋友们,你好!首先感谢你从茫茫书海中选中了我,我出生于二○○五年,写我的那个作者名字叫水漾,她满脑袋都是一些堪称白日梦的幻想,总是沉溺在罗曼史的氛围里,不时幻想著身边出现小说中王子之类的人物。
我想她的脑细胞可能最终忍无可忍了,所以让她不得不下笔写出来,将那些肥皂泡泡之类的幻想写在纸上。也许最终她会醒悟,原来小说中的情节都是作者编造出来的,现实中并非如此……可最终她对爱情的幻想力量,仍是战胜了生活中的现实。
生活在一个速时主义的时代,街头没有浪漫的自行车徐徐前进,酒吧里是来往的过客,灯红酒绿过后是一个人的灯火阑珊,爱情变成了不可多得的奢侈品,于是寂寞在心底蔓延,使人能够微笑的,只是那片刻的梦幻,于是,罗曼史小说变成了未来的梦,一个美丽得不真实,却让每个人都想触手可及的梦。
那个写书的水漾就是这样,身处在人海茫茫的大都市,却越来越寂寞的人,最终,她用笔来倾诉她的梦、她的期望;最终,她的案头渐渐走出了一个我──《有色小贼》。
嗨!最终看到这本书的读者,大家好!我就是以上被它所唠叨的那个水漾。呵呵,它说对了,我真的是一个活在幻想中的人耶。
我的年龄?哦!这当然是秘密。
还有,谁说年龄大了,就不可以生活在幻想里?虽然生活逼得我们现实起来,但是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渴望却让我们越来越沉迷,幻想有什么不好?罗曼蒂克有什么不妥?
在所有人嘲笑我们不切实际的时候,我们至少还可以用小说去砸他的脑袋瓜子反击呢,呵呵,这也是小说的功用之一啦。
所以将爱情进行到底,将罗曼史小说看到底,如果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是一个爱情专家的时候,或许你也可以提起笔来,记录每天出现在自己心中的点点滴滴。
爱情不是虚,而是实,尤其当我们每个人将对它的渴望转为实际的行动力时。所以,我期望每个人的身旁都有一个让你微笑如花的王子或公主,这是我在写作中时时刻刻都期望的,于是刻画它、描绘它、想它、盼它,最终爱情会来到我们身边的。
可以吗?从这一秒开始吧,翻开下一页,开始你对它的期盼,也许当你阖上书的那一刻,爱情就会出现在眼前。如果它姗姗来迟,请一定不要失望,我会不断的写、不断的镌刻,将爱情的美好呈现在你眼前。所以,期待爱情的日子,你的手中总会有我的祝福,终有一天爱情会降临。
于二○○五年岁末
楔子
法国巴黎
偌大的私人庄园内,除了一望无际的绿油油草坪,就只有屹立在中央的那幢高大城堡,它是由灰色的大理石砖砌起的坚实建筑物,依稀还能嗅到中古世纪法国骑士们善战的硝烟。
斑高耸立的城堡给人一种孤寂的感觉,没有寻常人家的灯火辉煌,没有人声鼎沸的喧嚣,灰色的苍穹下,除了偶尔传出的一、两声大吠以外,夏洛克家族的庄园里总是呈现一片死寂。
四岁的时候,用了一个下午时间,翻遍城堡那间足以媲美国家图书馆的书房,段卫凡才知道,为什么他养的那条杜宾狗好吃好睡,却常常用那种悲伤的眼神望著四周。原来的世界不管出现多少奢侈浮华的画面,对它而言,都只是单调的灰,因为狗是色盲,而他……
“什么?要将夏洛克家族的事业交给他?!”
深长昏黄的走廊尽头突然爆出一声怒吼。
角落里的男孩感觉到矛头指向他,静静地抬起头,望了一眼大厅里瞪著自己的两个人,又面无表情的低下头。
“卫是唯一的继承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巴德洛走得匆忙,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长老们决定遵循古法──”
“唯一的继承人又如何?那小子能干什么?是接替巴德洛在议会的位子,还是给夏洛克家族添一笔烂帐?长老们难道昏头了吗?”
来人丝毫不顾忌口中责难的对象就在现场,只差没揪著他的衣领大骂。
“葛菲,注意你的言辞,这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了,毕竟夏洛克家族的血脉只有他了。”
迸朴的书桌后传来老人轻声的提醒,别有深意的目光落向角落。
被警告的男人怒意难平,但又别无他法,只能忿忿地拂袖而去。厚重高大的桃木门关上的同时,一声粗鲁的低咒顺著门缝被留在室内。
“别介意,他就是这个样子。”
望著角落里安静如故的十岁男孩,落地窗外,三月乌云密布的低空压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投进室内的阴影笼罩在男孩身上,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老人起身靠近男孩,站定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空气低沉缓慢的在他们之间流动。
“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如何?但这已经是决定的事情,从今以后,你要负起自己的责任,夏洛克家族第十世继承人的担子不轻哪!”
面对男孩毫无反应的沉静,老人轻叹一声的步出了房间,将一室的寂静留给了他。
奥吱一声,门被挤开了一条缝,接著一个通体黝黑发亮的生物,无声的步入室内,向角落里靠近,男孩缓缓地睁开双眼,仿佛刚从睡梦中苏醒一般,明晰的唇角轻轻扯动著,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杂种……”
仿佛羽毛飘落一般,柔声的吐出这被夹在门缝里打上烙印的低咒,手指轻轻地滑过杜宾犬的耳朵,享受它体贴的亲热,法国黑道家族第十世继承人夏洛克.巴德爵登.卫,隐隐闭上了那双极致妖艳的桃花眼。
第一章
“来人!带贼婆范妇上堂!”
“官老爷呀,冤枉啊──”
“大胆贼婆!你当街偷取李氏五十两白银,人赃俱获,还敢狡辩!”
“李氏将白花花的银子握在手中把玩,民妇只是看她财大气粗,所以借两个来花花──”
“大胆!”
“说得好呀!”
电视机前的人抢先官老爷一步的叫道,兴致高昂的正要继续看下文,偏偏电视台吊人胃口的放了片尾曲。
“切!”
啪的一声,电视电源被关掉,萤幕倒映出一个纤细的身影,从沙发上站起身,大大地伸了个懒腰。
廖采凝眯起眼睛望向窗外正午两点的太阳,边活动活动手脚边呢喃著,“该开工了。”
打开衣橱,望著左边清一色的黑和右边清一色的白,思索三秒钟,她挑出一件黑色衣服。今天的黄历写著不宜外出,她还是选择保守的工作服为妙。
俐落的换上衣服,对著穿衣镜随手掠了掠一头长发,穿上了鞋,关门的那一瞬间,习惯性的望向窗前的位置,那儿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她轻轻地一笑,扮了个鬼脸,然后甩手出门。
慢悠悠、晃荡荡地走在绿荫遍布的人行道上,伸手向空中抓一把阳光,将双手搓暖和,廖采凝的大脑里思索著工作地点的事。
“是去百货公司,还是去俱乐部呢?嗯……还是去百货公司吧!”
做好决定,她一蹦一跳的朝目的地走去。
曾经有人问她,长大以后想做什么?记得那时年纪小的她大声说道:“我要当抓坏人的警察,要把打死爸爸妈妈的坏人全抓起来。”
但是,孩提时的愿望一般都不会成真,她也不例外;反而长大了以后,她所做的职业和警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姐,你最好别动,乖乖地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