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情人节和圣诞节的人都该被枪毙。”良玉举杯道。她任教于一所私立高中,八百年前就看那些书不好好念、只知道互送情书巧克力的死小孩不顺眼。
“对!枪毙!”,啤酒杯互撞,干杯。
飞燕偷偷收起手,藏起闪亮的定情钻戒,保持沉默不敢出声,怕一出声便遭单身怨女围殴。
另一端的顾正棠不由得皱眉。钱小姐嗓音偏低,他没听清楚她说了什么,不过那位江木兰小姐的嗓门有够大的,难道她一点都没发现自己身处公众场合,已经引起旁人侧目?
不单如此,她说话也太夸张,一般女性血量不过四到五公升,要是吐了三公升还有命在吗?早就死翘翘了。
砰!有人猛地拍桌。
彼正棠的思绪立刻被吓飞,抬眸一瞧,猜猜是谁……又是那位江小姐。
“我决定了!”木兰说。
“决定什么?”飞燕终于敢细声发问,良玉则掏掏耳朵,等待著。
“放弃爱情!”木兰双手按在桌上,脸色认真,只差没斩鸡头立血誓。“我江木兰现年二十八岁又八个月,成熟到快发烂,不能再像十八岁时痴痴等著爱情发生,从现在开始,我决定不再对爱情抱持任何幻想,我不能再那么不切实际,否则我到八十八岁都会是孤零零一个人!”她才不要像那个养猫的老太太,老死在家都没人发现,多么凄凉。
彼正棠讶异不已。不得了……那位有两撮蓝头发、大嗓门、说话夸张的江小姐终于讲了几句人话。
虽然她的“悟道”太不低调、太响亮,但她说的没错,爱情就是一点也不切实际,一点用处也没有!
“燕子、小玉,有件事我从来没提过……”木兰又道:“记不记得小学时每个人都写过的作文‘我的志愿’?告诉你们,我的志愿就是当个贤妻良母,那时我就在作文里这样写,现在我的志愿还是没变。”
贤、贤妻良母?江木兰?!
飞燕错愕地张著嘴,良玉抿著唇还是一脸酷样,没人知道她憋笑憋得多辛苦。
又是一个惊奇。顾正棠险些被烟呛到,忍不住多觑了造型前卫、勇于表达的江小姐一眼。真、真、真是看不出来啊……
木兰的宣言显然还没结束,她灌下一大口啤酒,接著又说:“本来我是想跟心爱的人一起完成志愿,可是依目前的情势看来,八成没希望,只是……”她又拍了下桌子,满脸慷慨激昂。“我已经厌倦每天下班后回到空空荡荡的公寓,厌倦一个人吃晚餐,厌倦看到好笑的电视广告想跟人分享,却发现身边只有几个抱枕,厌倦看连续剧看到哭,还得自己爬去找面纸,厌倦看到新奇的食谱想试做,却因为没人品尝而打消念头……”
“你可以养只狗。”良玉冷冷建议,马上得到一个木兰号的大白眼。
“最重要的是……”木兰专注无比地看著姊妹淘。“我厌倦了一个人的生活,厌倦了……寂寞。”
飞燕和良玉顿时默然。木兰的父母早逝,寥寥可数的几个亲戚又远在南部,她们早就发觉她不喜欢一个人,只是,这是头一回听见她大声地说了出来。
寂寞啊……谁不曾或多或少尝过它的滋味,那不是一种剧痛,却像一种慢性病毒,日复一日、一点一滴地啃噬著人心,直到你完全空虚为止……
寂寞吗?顾正棠微微一震,有种茅塞顿开的领悟,虽然在细节上有些微差异,但是他完全能理解江小姐所描述的那种感受。
有多少回,他暗自羡慕一起加班的同事得打电话回家报备,而自己就算在公司待个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人过问;有多少回,他偷偷期望回家后有热腾腾的饭菜等著他,有人关切地问他一天的工作是否顺利……
原来,这就是寂寞。
视线再度投向江小姐,这次,他不得不用一种崭新的目光审视她。
突然间,他发现江小姐其实是位颇动人的女性,晶亮的大眼睛、健康红润的皮肤、带点英气的两道浓黑眉毛……就连那两撮蓝紫色的头发,现在看来都顺眼不少。不过是两小撮嘛,她的其余头发不是乌黑又亮丽?
不知不觉,顾正棠的耳朵竖得老高,聚精会神地听著江小姐发表更多“睿智”的高论。
“我也不奢求什么干柴烈火的激情,或是什么心灵契合的灵魂伴侣,我只希望在下班后能赶著回家替某人做顿爱心晚餐,晚上有人跟我一起看电视,睡觉前有人能跟我聊几句有的没的……不必有爱情,只要体贴的陪伴和适度的尊重。”
好!好一位要求低、明事理、识大体的女性!
彼正棠暗自为江小姐喝采,她简直讲到他的心坎里。爱情何用?能彼此尊重、融洽地一起过日子才是王道。
“木兰,来,给你解渴。”善体人意的飞燕奉上饮料,木兰马上咕噜咕噜灌下两大口啤酒,喝了再接再厉。
“那个人甚至不必长得英俊潇洒、高昂挺拔,只要五官端正、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有正当职业不必靠我养就行了。”看,她连一向注重的外貌都愿意妥协了,良人究竟在何方?
“再过两年,说不定对方只要『四肢健全、是公的』就行了。”良玉检视著指甲,嘴贱的毛病又犯了,当然,又为自己赢得一个卫生眼。
木兰继续发表独身熟女的心声,其间穿插著良玉几道习惯性的冷箭,以及飞燕温和的支持与安慰。
这厢,顾正棠却陷入深思……
他不确定自己算不算英俊,不过五官端正应该没错;他也自认是个正派的人,从小到大没做过坏事。此外,他不赌不嫖不好杯中物,职业既正当又稳定,颇符合江小姐所……
且慢!
他为何要在乎自己是否符合江小姐的标准?难道他真想……
可是转念一想,又有何不可?
他迟迟遇不上一个想法契合的对象,江小姐的宣告即使不完全相同于自己的观点,但虽不中亦不远矣,一个不对爱情有所期盼的女人,岂不表示她认为爱情并非生命的必要?
一个大彻大悟、对爱情死心的女人,岂非他寻寻觅觅已久的最佳伴侣?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若错过,就太傻了。
“在想什么?”赵承俊出现,原来他用完洗手间后,又到吧台叫了两杯酒,回到座位上却见到好友一副认真思索某件重要大事的模样。
彼正棠沉吟半晌,过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
“帮我个忙。”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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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怎么还没到?
木兰偷偷瞄了眼身旁的男士,对搭他便车的决定很是后悔。
良玉和飞燕的住处跟她的公寓正好是反方向,过去几次都是赵承俊送她们两个回去,她自己则搭计程车,怎料今晚赵承俊拖来一个朋友,还大力坚持让他朋友送她回家。
能省下几百块的计程车费也不是不好,只不过身边这位先生从离开pub之后就没开口讲过话,不仅如此,还散发著一股生人勿近的严肃感,害她想哈啦都不知从何哈啦起。他是怎样?那么不甘愿送她就直说呀!
看看那一身白衬衫、灰西装,从肩膀到脚踝就是直直一条线,绝非名家设计的合身剪裁;还有那个西装颜色,不是她爱嫌,灰色耶,不是那种酷又阳刚的深灰,而是死气沉沉、毫无特色的灰,换句话说,就是躺在马路上可以跟路面融成一体的那种颜色,连领带都是老气到爆的灰色条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