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回来她就冷着脸,似乎仍在责怪他自做主张买了那套被扯坏的晚礼服。
她含含糊糊不知说些什么。
他低头,注意到她红润的唇瓣尚沾了点心沫,昏黄的灯光之下格外诱人,心头的激荡开始发酵——这唇他不是没有碰过,第一次见面那会儿就歪打正着亲了个结结实实,可当时没有戴隐形眼镜,什么都看不到,全凭感觉,如今两种冲击融合在一起……
赖明澈手疾眼快,拉住她即将要倒下去投靠床铺的身子,“坐好,先别睡。”
“干嘛……”她闭着眼,吐出一串小小的抗议,双手推拒他。
赖明澈将两只软趴趴的手臂引到自己的腰间,捧起那张难得一见的迷糊面庞,“睁开眼看我,静好。”
为什么不让她睡?
谢静好有些懊恼,有些迷茫,努力眯起眼,恍恍忽忽看到近在咫尺的男人面孔。
他托着她的后颈,一只手指划过她的唇,蹭掉饼沫,拇指依依不舍着余留的齿香,忽然把唇贴在她的唇边,“我可以吻你吗?”
啊?脑子短路了,她完全反应不过来那个“吻”的意思。
有点好笑,有点坏心地利用了她的状态,赖明澈覆上了她的唇,以实际行动向她解释那个字代表什么。
唇上的啃嗫力道让她清醒不少,陡然意识到自己躺在赖明澈的怀里,两只手还拢在他的身上,谢静好吓得一张嘴,反而让对方趁虚而入,探到了那软软的舌,犹如嬉戏般时而勾卷时而放送,却不曾放过包括两排贝齿在内的每个微细角落。
“唔……”
这方面毫无经验可言的谢静好当然不是情场老手赖明澈的对手,原计划的反抗甚至是一顿拳头,在被他吻得昏天暗地之后,变得没有半点招架的能力。
嘴角牵起的暧昧银丝被他轻轻舌忝断,“好乖。”
谢静好揪着他的衬衫,气喘吁吁地说:“你,你疯了……”
“我问过你,而你没有拒绝我啊。”他笑得很可恶,而后刻意又低下头,拉近和她之间的距离,“现在还困吗?”
“怎么可能困!”她的脸已经烧得就要着火,再睡得着就是僵尸吧!
赖明澈抚着她的脸蛋,欣喜地凝视那映出自己的美丽双眸,“静好,做我的女友吧。”
“不行。”她想也不想就干脆拒绝,身躯扭了扭,他抓得太紧,根本难以挣月兑。
“喔,别乱动!”赖明澈闷哼着警告,“你不知道男人是禁不住挑逗的吗?”
“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她气得咬牙切齿。
“哈。”他苦笑,“是啊,你最无辜了,但别拒绝得那么快,我会伤心呐——以你的身手对我毫无感觉的话,恐怕我早就被打得面目全非,更遑论跟你说了大半天话?何不说说你不愿意的理由?”
她偏过脸,“你还没有玩够吗?我不是你猎奇的新对象!”
“我很认真地在追求你。”他翻身将她压倒在床上,居高临下一掐她的下巴,将那不肯正视他的双眼强行端正,“看着我——”
“要怎么才肯相信我?”他缓缓地说:“是不是哪天我也躺在医院里,成为你的回忆,你才肯面对我?”
啪——
她拍了他一巴掌,事实上一点也不重,却用尽了当下的所有气力。
他握住她的手腕移到被掴过的地方,低低地问,“一年前,有个人前指挥若定的女人在我面前流泪,而自己全无察觉,那一刻,我就被她吸引。”
记忆如流水,回溯至眼前,被死死压住的谢静好一颤。
“我承认我很花心。”他毫不避讳地说:“喜欢结交各种各样的美女,也从没真正把谁放在心上,而你,符合我审美要求的也只有容貌,但,那肯定不构成我追求你的因素,对你是不是真心,嘴皮子说的不算,你总有一天会明白,在那之前——我不会放弃。”
“我喜欢的不是你。”她转过了头,幽幽地说。
“他爱的也不是你。”他不为所动地微笑道。
谢静好猛地转过脸瞪着他。
“好奇我怎么知道?”赖明澈把玩着她披散的长发,“并不难,我们是兄弟。”太多太多细节难以让他做个什么都不清楚的局外人。
“是!那又怎么样!”她被激怒的脸涨得更红,握紧拳头“明知学长有心上人,明知我没有一点希望,还是忍不住对他的喜欢。”
“你当然可以喜欢他。”他笑容可掬地宣布,“只要爱的是我就行。”呵呵呵,喜欢不等于是爱,世上美好的人多了去,怎么可能都得到?只有彼此互属的那个人才是真命……这女人在感情上根本是个没开窍的小泵娘。
什么?他到底有没有在听她说话啊?
“我比你大很多,你不是说我小老太婆嘛?”她努力地辩解。
“我就是爱你这个小老太婆。”把身体的重心倚在她身上,赖明澈耍赖地搂住她的脖子不断地磨蹭,诱哄地低语,“除非你有办法让我忘记你,否则,别想让我松手。”
第七章搬家(2)
让他忘记她?她下意识地僵住,攀在他肩头的手指关节泛白。
“我开玩笑的。”他受到蛊惑无声无息凑上她的嘴角,先是轻轻柔柔的舌忝,而后微微用力,吞噬她急促的呼吸,舌尖突破牙关,深吻起来,身下人的抗拒从蛮横逐渐变弱,最后生涩地有了回应,心花怒放的他手掌缓慢移动到薄薄的睡衣下面,沿着小肮的柔女敕肌肤不断向上推,衣角卷到了丰盈的前胸。
就在他埋首其间的刹那,勾住肩膀的两只小手骤然发力,出其不意将人甩了出去。
没有戒备的赖明澈被摔得不轻,幸好他反应敏锐,在跌出的同时做了防范,才没有让那张英俊的面容改走花脸路线。
“哇,下手好狠啊。”
总算坐起身的谢静好赶紧把几乎敞开的睡衣掩住,正色道:“这是小教训,你再对我毛手毛脚别怪我让你骨断筋折。”
他也从地上站起,很帅地抹去嘴角的口沫,“那可难说,所谓情不自禁……”
“给、我、出、去!”她一字一字地说,转过脸不愿多看。
“好,那你早点睡吧——”他理理仪容,临开门前又补充一句,“对了,新房子我找好了,明天就会搬过去,到时来玩啊。”在她以为他要关上门时再度探头,“哦,记得戴上那件晚礼服。”
咚——
随手砸去一个枕头,可惜只丢到门后那只可怜的流氓兔。
晚礼服就搁在柜子的第一层,由于脊背附近的金属片坏了,就算要穿也得先找裁缝给修理一下才行。
不,这不是重点。
“混帐……”
抱着双臂的她不经意回头,看到床头柜的梳妆镜里映出一张怪异的脸,柔媚的眼,红肿的唇,以及发丝下难以完全掩盖的红红紫紫……
这是她?
不,不可能是她!他太可怕了,把她变得陌生到连自己都认不出来……
走吧。
早点走,对他和她都有好处。
赖明澈把最后一箱卷宗搬到书房,拍拍手,暗喜大功告成。
当他走到客厅时,站在冰箱旁的温笑仍与墙角里的一只毛茸茸的拉布拉多犬面面相觑,屈居劣势的显然是那只浅褐色的大狗狗,见到主人出屋,不由分说扑过去,摇摇尾巴祈求心灵的慰藉。
“拜托,不要当我的面吓它。”
温笑习以为常地说:“没办法,只要是动物,直觉性地惧怕我。”
“‘奥巴马’在你家呆了一年,真不知道它怎么过的。”这只名字与美国总统一样气派的狗是他们兄弟俩的共同财产,赖博雅出事后无法照顾它,而赖明澈又常年都在国外,是温笑直接到赖家把狗领走的,现下赖博雅家失火,赖明澈搬到新居,温笑是把狗带来还给原来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