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汗颜,急得搓手,“少爷,咱们斗不过那只鹰啊!”
“放屁!”宇文札恼羞成怒,大手挨个敲他们,“真是一群饭桶!突厥人一个单枪匹马,又是在咱们的地盘上,你们若是输了,让我爹的面子往哪儿搁?大隋的面子往哪儿搁?再给我临阵退缩,少爷我宰了你们!”
“是是……”大汉硬着头皮往前冲。
少年肩头的老鹰翅膀一动,吓得他们立刻抱头乱窜。
“给我站住!”宇文札面色铁青,手指着少年的鼻子,“好你个蛮人,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敢在大隋天子脚下撒野!识相的快给本少爷跪下来求饶,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少年微微一笑,抚模着老鹰的翅膀,“要我跪下来,恐怕你承受不起呢。”瞥一眼小道士,“这样吧,你说说看为何打他,这样我或许能饶过你!”
“混蛋!耙说你饶我——”宇文札想上去教训少年,但立刻被左右的大汉死死拽住,不得动弹。
“少爷息怒!少爷息怒!你想想看,这小子能堂而皇之地进大兴城而不被守门兵士拦截,来头铁定不小。倘若,他是突厥派来朝见的使臣,咱们一闹岂不闯下大祸?”
宇文札气呼呼地嚷:“那又如何?突厥狗哪次不是被咱们打得屁滚尿流?我就杀了他,谁能把我怎样?况且,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这牛鼻子的道士吃饭不给钱,想白白沾我宇文家的便宜——找死!”
少年挥舞马鞭抽向宇文札的臂膀,留下一道血淋淋口子。
“啊!少爷!”大汉诚惶诚恐地护住主子。
“谁让你的嘴不干不净?”少年笑眯眯不改颜色,掌中的马鞭在空中划出半月状的弯弧,“小道士欠债还钱就是,你凭什么要他的性命?难道,人命在你们大隋的人眼中贱如草芥?”
“臭小子!耙打我?”宇文札像疯了一样,眼红地拽过酒楼旁边马槽内的白马,一捏鞍下挂着的银枪,直奔少年。
少年更不含糊,身体后仰,躲过他来势汹汹的攻击,顺势一甩马鞭,勾住他的银枪时硬是卷到自己的左掌内,鞭子随即又横扫千军,突袭宇文札的腰月复——
宇文札冷汗涔涔,心知大祸临头,不由得闭目等死。
少年本想结果了他拉倒,但忽觉脑后恶风不善,急忙收回马鞭,左掌的银枪直刺后方。
“回马枪不是人人都使得。”男子低沉浑厚的嗓音乍起。
少年的银枪被紧紧扣住,对方的力道之大之猛,竟将他连人带枪扯下紫骝马,狠狠坠地,荡起滚滚沙尘!
宇文札觉得机不可失,一声长啸,扬蹄欲踩落地的少年。
盘旋的黑鹰看到主人遭难,不顾一切俯冲下来,去啄宇文札的马眼。
剧痛之下,马失前蹄,宇文札也连带着滚鞍下马。“战御寇!你还不给我杀了他!”满面是灰的他一骨碌爬起,对面前一匹壮硕黑马的主人嘶吼。
少年被小道士扶住,闻声回眸——
由于背着晌午的阳光,十分刺眼,他看不太清来人的面孔,隐约,那粗犷的轮廓在夏日朦胧的意识里蔓延,强大的压迫感袭来,令人郁闷得透不过气。
男人浑身散发着彻骨的寒意,不怒而威,一字一句地道:“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你拿枪!”巨掌托住银枪杆的中央,“一旦枪被敌人夺走,你的嚣张就到此为止!”
咔嚓!银枪断裂为两段。
“姓战的,你放肆!”宇文札双目泛着血丝,拳头高扬,就要上来拼命。
他左右的跟随者一拥而上,搂脖子抱腰喊:“少爷,冷静点!冷静一点啊!您怎么和战将军铆上了?你的敌人是那个突厥小子!”
宇文札的脸涨得红紫不堪,粗喘道:“战御寇!你敢折断我家传的银枪?你——你暗中护着这个突厥小子!哼哼,待我上金銮殿到皇上跟前告御状,咱们的梁子结大了!”
“习武之人,刃不离身。你的枪让外人所夺,你认为自己有资格持有它?”男人不屑一顾,犀利的眼眸缓缓转向少年,“如果你没有托词,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了断。”
小道士不等少年开口说话,慌忙挡在他身前,“无量天尊,将军明鉴。都是贫道不慎丢失银钱,不能付清饭账,故而惹来此番纠葛。这位公子只是不忍看贫道受皮肉苦,才会出手,望将军不要见怪,一切罪过都由贫道来担。”
少年一把推开他,扬扬眉,“你给他瞎解释什么?他算哪一颗葱啊?大隋天子还是断案的判官?”清澈的眸子直视黑马上那如天神般威武的男人,嗔道:“喂!背后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你跟我单打独斗!”
“兵不厌诈。”男人偏过脸,淡淡道,“我不会跟你动手。若是沙场,战某自当奉陪到底。但是——大隋的土地,我不会允许一个突厥人的血来玷污!念在你年纪尚幼,走吧!”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策马而去。
突厥人!又是一个歧视突厥人的汉人!
少年恼火了。
一路行来,他不是不知汉人对突厥人的痛恨,但那是敌我对峙的立场使然。可是,眼前的男人真的真的令他愤怒,胸口燃起熊熊烈焰——
姓战的不屑跟他动手,理由,竟是他的血会玷污大隋山河!
这对一个酷爱武艺的人来说是何等侮辱!燃烧的热血令他的整个人为之沸腾!
一瞬间——
初涉尘世的少年破茧而出,神色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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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东市驿馆。
对镜贴花,描眉扑粉。少女头戴精巧细致的绣花帽,乌黑亮泽的秀发披在肩头,两鬓左右稍分,装饰着大小色彩各异的东珠玛瑙串、长长的流苏穗子。
清风拂过,少女宽大的袍袖和束带上缀着的紫金铃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尖翘的香牛皮靴更是衬托出她活泼烂漫的气质。
透过铜镜,依稀可见少女面带不悦,红唇微嘟,一双柔荑紧握着桌上的马鞭,忿忿不已。
“公主,您还在生气啊。”小婢女弯下腰,边整理衣物边不时地回头答腔。
其其格自我解嘲:“寄人篱下,我哪里敢生气?敖登,你说话得注意点儿,万一被人家天朝上国的人听到咱们抱怨,那可就永远别想活着回去见汗父和阿娘了。”
敖登哭笑不得地直起腰,好脾气地赔笑:“公主,别怪做奴才的多嘴,您算是运气好了。想想看,咱们奉命前来大隋朝礼,您是汗王尊贵无比的响铃公主,身为使臣怎能随随便便就离开大伙自己跑到城里转圈?这多不合适呀。幸亏你遇到的那个人不是个凶神恶煞,否则发生任何一点儿的差错,咱们回去如何向可汗交待啊?”
其其格杏眼一瞪,啐道:“别说这个人,我气的就是他!有什么值得吹的?从我背后偷袭,还敢自诩厉害?他们大隋的人就比别人高一等、比别人多喘口气?我还以为这里的人都像阿娘那样温柔,没想到都是一群蛮不讲理的混蛋!”
“其其格!”从外走来的突利设听到他们的对话,无奈地长叹道:“你听听,连个婢子都比你懂事!大隋和咱们突厥貌合神离已久,若非先后有大义、兰陵两位公主远嫁,这仗还不知道打到何时呢。汉人恨咱们,众所周知,你竟然私自离群,跑到人家的地盘上撒野,也不怕出事?真是——不像话!”
“突利设叔叔!”其其格撒娇地搂住他的脖子,“人家晓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但情有可原啊。从小在草原长大,我实在好奇阿娘口中的繁华大兴和那么多有趣的玩艺儿,当然就想先睹为快嘛!谁知途中会碰到那件败兴的事儿?何况,汉人说突厥人噬血成性,我看他们才是杀人如麻呢!为了一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可以枉顾人命,哪里有大邦风范?若不是我和布日固德,小道士老早就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