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不明白,他那样吓他娘的用意在哪?很有趣吗?不过欣慰的是,真大弟就显得稳重多了,虽然只比弟弟早出生一分钟,但他从不做这么幼稚的事,甚至是一次我们去旅行时,也不知怎么着我的裤管黏了一只毛毛虫(那是湿地,绕完走出来就发现裤管多了那条伴手礼),我僵着不敢动,又不敢碰它,只是嚷嚷着:“葛格、底迪,马麻脚上有毛毛虫!怎么办?”
真小弟凑近一看,说:“真的有耶!”然后立即跳开;但真大弟镇定地说:“我去叫把拔。”可是把拔还在里面拍照啊,所以我哀怨地对真大弟说:“等把拔过来马麻就吓昏了,你敢抓它吗?”
真大弟瞪着我脚上的虫,说:“我敢!”接着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面纸,抖着小手把虫包住,拿列垃圾桶扔了。
这时候真的深切感受到有儿子真好,不过真大弟虽然不欺负他娘,但会欺负真小弟,就是故念把真小弟组合好的积木拆掉,难道是因为真大弟欺负真小弟,真小弟因此就欺负他娘吗?
必于“土公仔”(以前的说法叫土公仔,现在都称礼仪师)这个工作,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不一样的男主角,所以想了想,就写了个活到三十二岁才有初吻的土公仔男主角。(笑)
现今这社会,十二岁谈恋爱都有了,哪还有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人呢,当然可能真的有,只是应该不多吧。不过写小说的好处就是在这里,我想要有一个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主角,就可以自己创造一个。
这个男主角的职业比较特别,所以我在网络上找了一些影片和文章来了解工作性质。我发现礼仪师的工作真是不容易,换作是我,光是看人死后的样子我都缺乏勇气了,何况还要搬、缝补、洗身、换衣、化妆?所以我觉得礼仪师很伟大,真的真的!
最后,谢谢出版社、编辑、画家老师、还有读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