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爱,舒翰鹰永远在天山南麓等你,直到天山成为平地,直到塔克拉玛干沙漠成为大海,我的心,水远不变……”
男子深情的誓言,在她心中回绕着,低喃着、五年来,这声音始终没有褪色。
心中止不住隐痛,纤手抓紧了膝上的藏青披风。
很宽大的一件长披风,属于男子的,暗青布面陈旧,却洗得干净整洁,上了细细的补丁,显然多年来一直被小心翼翼的收藏着。
秋练雪素手轻轻抚过披风上的补丁,美眸泛着水光。
“娘,娘,念姨要吹她新谱的笛曲呢!娘赶快和小蓝去听!”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投入她怀中,漂亮的蓝眼闪着快乐的光芒。
她纤手梳理着男孩头发,男孩眨着眼睛,不解地望着怔怔出神的母亲。
那湛蓝眼眸,和“他”如此相似……
她望着儿子的眼,脑海里浮起一张俊挺不羁的面容,雨过天青的淡蓝眼眸,正温柔地凝视着她……
秋练雪心中止不住一波波的悸痛。
为什么都已经过了五年,仍对他无法忘怀?
原以为当年她决绝的一剑,彻底斩断两人之间的联系,从此天涯海角,永不相见。
她以为自己很快会忘了这段不该有的感情,为何至今在梦中犹然听见他的低喃……我的爱……
如果不是五年前那阴错阳差的十天光阴,她的生命永远不会和这异族男子有所交集。
如果不是五年前……
※※※
“我素来爱民如子,公正廉洁,履孔孟之道,怀仁义之心,如果你觉得杀了我无愧于心,那就动手吧!”苏州刺史举手整了整身上官服,正气凛然地面对眼前男子。
男子全身包裹在一件青色披风之中,身形高大修长,黑暗中看不清容貌。
面对苏州刺史正气凛然的言辞,他不发一言,手一扬,一团桃红色事物飘然落地。
那是一件女子贴身胸衣,绣工拙劣,布料粗质,在那染得俗气的桃红色中,夹杂了一块怵目惊心的砖红血渍。
苏州刺史见了那带血的肚兜,愀然变色,颤声道:
“是……是春桃的家人买你来杀我的吗?我给了他们一家五十两的遮口费,已经是仁至义尽、仁至义尽了……”
男子不言,从披风中缓缓抽出一柄长剑。
他拔剑的动作很慢、很慢,仿佛有绝对的自信,眼前的猎物绝对逃不掉。
听到那剑身与剑鞘的金属摩擦声,看到那闪着诡异光芒的长剑,苏州刺史仿佛见到牛头马面手持枷具,向他走来。
他抬头望向眼前男子——他身形高大,满布风尘的藏青披风下是青色箭衣,足登鹿皮靴。
如此打扮,分明是江湖浪客,这种穷途潦倒、无家可归的浪人,他平日在出巡轿上连瞧都不屑瞧上一眼。
然而,此时此刻,这名江湖浪客光是抬手拔剑,就让他感受到死亡迫近的气息。
不知为何,他觉得眼前这男子不光有杀他的本事,就算将他全府上下一百多余口,家眷连同侍卫、护院全杀个精光,也同样是一抬手就够了。
这名男子不是普通杀手,他是杀手之王。
他胸中陡升一股怒气:为何有这样的高手来杀他?
他为官二十载,三请圣上开仓放粮,造福百姓,人溺如己溺,这是何等清圣的胸怀?
他只不过有个小小嗜好,爱强逼家中婢女就范,多年来,也只不小心失手杀死了春桃一条人命,而他放粮赈灾,救活的可是千千万万的百姓哪!
“奴婢顺从主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至圣孔子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阶级是纲常之本,春桃抵死不从,我一刀杀了她,就像君王惩戒逆臣,这是顺天道,合义理的……”他振振有辞地说道。
青光一闪,他的身子软倒,口中犹然不甘心地念道:
“我没错……我没错……我是爱民如子的苏州刺史,我没有违背义理……”穿着官服的身子抽动了几下便断气了。
辟服上那象征德性高洁的白鹤,让男子手中的剑穿透了一个窟窿,雪白的鹤羽上布满了狰狞的血迹,仿佛在嘲笑他临终之言:我没有违背义理……
“凌虐下人,就是不义,苍鹰长剑只杀不义之人。”男子冷然说道。
手腕一抖,长剑回鞘,左手一掀披风,连人带剑遮住了,只露出一张轮廓深邃的侧脸。
他微转头,望着窗外月光,语带嘲弄地说道:“中原这个地方,就只有月光是干净的。”
在皎洁月光照映下,男子头发隐现红光,面容深邃俊挺,他的眼眸——是相当美丽的青蓝色。
披风一扬,已然不见踪影。
半刻钟后,一名蓝衫男子跳窗窜进屋来,见到了地上的尸首。
“看来,迟了一步。”他向窗外一摇手。“寒月,劳烦你人屋检视死者伤口。”
只见黑影一闪,苏州刺史尸身旁已蹲着一名纤瘦的黑衣女子。
“是他下的手吗?”蓝衫男子问道。
黑衣女子检视了尸体上的伤口,说道:“这伤口确是苍鹰长剑所致。”
“可惜,只要早来一步,便可擒住他。”男子书生装扮,俊美潇洒。
“你应该庆幸来晚了,否则,此刻地上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三具尸体。”黑衣女子淡淡地说道。
“哦?你和他交过手?”蓝衫男子星眸流转,凝睇着黑衣女子沉静的面容。
“没有。苍鹰长剑一出,无人能活着看它回鞘。”
男子点点头,不再言语,因为,他知道他的同伴从来不说假话。
※※※
“今儿个要为客倌们说的,是天易门演义第十五回——决战苍鹰。”
绿茵楼里茶香扑鼻,江南小民们最爱在下工后到绿茵楼来喝茶听说书。
春秋战国的诸侯争霸,或是三国演义,对他们来说,属于遥不可及的古代,他们的最爱,是属于今时的天易门传奇。
天易门是创立于江南的侠义帮会,奉铲奸除恶为宗旨,以茶楼、饭馆等正当营生自给自足,绿茵楼就是天易门所管。
而说书老口中的枭帮,则是见钱眼开的杀手楼。只要出得起钱,就是客户;出得起大钱,则是好客户,枭帮多的是以命换钱的杀手。
认钱不认人的枭帮,和以侠义为门风的天易门,向来是水火不容,争斗不休。
而在这两个组织中,都有出类拔萃的人物,数年的争斗,武功谋略尽展,刀光剑影不息,倒成了说书先生最好的题材。
英雄血汗,杀手生死,不过是江南小民茶余饭后的消遣。
“话说天易门之主下有朱雀、玄武两大高手堪称双璧;而枭帮七杀手中,则以苍鹰排第一。说到这个苍鹰哪,是个武功高绝、性情冷僻的江湖浪客……”
秋练雪独坐楼上雅座,笠帽蒙面纱遮住了她的容颜,只露出一双明亮有神的凤眼,顾盼之间,自有一股威严气势。她纤白的手优雅地举起茶碗,侧耳倾听着说书老的言语。
“苍鹰非我汉族人,他发泛红光,眼如青石。如此醒目长相,就算蒙面也会让人给认出来,所以,关于苍鹰的传说也是最多的……”
她素手掀起面纱一角,举杯啜了口芳茶。
窗外阳光照在面纱没遮住的下半张脸上,可见白皙秀美的下巴晶莹如玉,而那如玫瑰般嫣红的唇,却是倔强的紧紧抿着。
“据说他嗜酒如命,行事奇诡不合常理,这话有事实可考。三天前,苏州刺史暴毙身亡,其实乃苍鹰所杀,据说酬金是一百两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