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什么事了?
我刚一回首,瞬间觉得疾风扑面,白色的貂毛大氅迎风鼓起,黑发如旗帜般在风中飞扬。
因事情来得太快,我脸上还残留着一抹促狭的笑痕,便这样,撞进了来人眼中。
“啊呀。”身边是女奴的惊呼之声。
伏琅已经策马来到我的身侧,我听到他的手“咯啦”一声轻微的声响,握住了刀柄。
于是,我神色不变,继续那么促狭地微笑着,看黑色骏马在几乎撞到我的鼻尖的那一瞬间,被主人勒住了缰绳,黑马长嘶一声,扬起前蹄,长身人立,落下时踏起一地烟尘。
我剧烈地咳嗽起来。
黄尘漫扬,马上骑士的面容显得模糊不清。
对面迎候的那一队匈奴骑兵,却已经齐身下马,恭恭敬敬地喊了声:“太子。”
我被暂时安置在侧阏氏的帐篷里,准备另择吉日与王子大婚。
晚宴之前,女奴们服侍我沐浴包衣
我在巨大的木盆中舒展身体,洁白的马女乃缓缓倾注于热水之中,从西域商人那里搜购而来的珍贵的香油随着氤氲的水汽慢慢散发到空中,帐篷里便充满了一股馥郁的芬芳。
女奴们灵巧的手指熟练地按压过我的双肩,替我洗去长途跋涉后的困累与疲乏。
真奢侈呵!
我承认,即便是在千年之后的现代,普通工薪阶层也还无法享受到如此专业奢华的沐浴。
“听说,你们侧阏氏是匈奴第一美人?”我懒懒地趴在木盆边沿,有些无聊地问。
连洗澡都不用自己动手,我怀疑自己哪天会四肢退化成猿人。
“是啊,郡主刚刚不是见过蕖丹王子了?王子长得有七分像侧阏氏呢。”其中一个十三四岁、模样娇俏的女奴伶俐地说。“是吗?”
可惜,刚才那样混乱的局面,我并没能看清王子的模样,只觉得他的声音在漠漠黄尘中飘散开来,清冽如泉,明快如风,再加上那么一点点骄矜的贵族之气,宛如荒漠中盛开的红棘花,招摇、生气……
然而,一个男人,尤其是以勇猛著称的匈奴人,长得太美,不会显得过分阴柔吗?
大概是我的遗憾表达得太过明显。
女奴忙又加一句:“不过,郡主也生得很美,除了侧阏氏之外,整个王庭之中,再没有哪个女人比得上郡主您了。”
“是吗?”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虽然我现在的这一副皮囊并不真正属于我,但是,听到有人赞自己漂亮,还是有些得意。毕竟,老天爷还算对我不错,没有让我穿越时空的同时,再让我痛失美丽的容颜。
我有些沾沾自喜,“是不是蕖丹殿下要迎娶曦央做王妃,也是因为她……我长得美?”
女奴们飞快地交换了一下眼神,又一起低下头去忙活,像没事人一样。
我依然笑眯眯地睇着刚刚说话的女奴,“是不是?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女奴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
我发觉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真是的,难道蕖丹迎娶曦央,还有其他的原因?而且,是众所周知的?
那为什么在贺赖部没有一个人提起过?
我掩饰性地取饼木桶边的一盏铜杯,一口饮下,才发觉杯中并不是茶,而是酒!甜甜的,暖暖的,喝在喉中并不觉得辛辣,反而有一股好闻的香气,顺喉直下,落入月复中。
好奇是当然的,但我却不再追问。
有时候提问并不能得到答案,反而只能暴露自己的无知。
女奴们也沉默下来,不再多说些什么,然而,我却总觉得,这些尊荣与平静的背后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让我隐隐不安。
而前路,似乎也如此刻这般,氤氲着一团玫瑰色的雾气,一片模糊的未知。
大婚典礼选定在三个多月后举行,也就是春末夏初,按照侧阏氏的说法,是要等过了草原上物质最匮乏的春季,到时候婚典才能办得更为盛大与隆重。
我当然没有什么意见,其实也轮不到我发表任何“高见”,单于庭的一切,哦不,是匈奴的一切都只掌握在一个人的意念之中,而那个人唯一能听得进去的声音,是属于侧阏氏的。
这也是为了什么,年龄最幼的蕖丹王子会成为整个王庭最受宠爱的骄子!
还有,为什么我必须成为他的王妃!
侧阏氏安排了八个女奴到我身边,那个看起来聪明伶俐,手快嘴勤的小泵娘是我亲手点来的,她看着我,一脸受宠若惊。
到未来的王妃身边做贴身使女总好过在侧阏氏帐篷里做个打杂的奴隶。
于是,当我在私底下再一次问起“王子为什么非我莫娶”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时,她不再惊讶闪避,而是想了想之后,认认真真地对我说:“单于听说郡主两岁的时候,贺赖部落的前首领,也就是郡主的爹爹曾请人给郡主看过相,那人说郡主长大了会是全族最美丽聪慧的女子,而你的夫君,将是千百年来最英明伟大的草原之王!”
草原之王?
“所以,单于将我指给蕖丹为妃?”我又好气又好笑。
原来,只是因为一个相士的无稽之谈,便这样决定了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终生,拆散了一对苦命的鸳鸯!
我想起了至今还躺在贺赖部的帐篷里昏迷不醒的那个东胡男子——
霍戈!
他竟然有着一张与子霖学长一模一样的面容!
到如今,我依然无法从最初见到他的那种震撼与惊栗中挣月兑出来。是你吗?子霖!卫子霖!我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在心田,在舌尖,打着转儿,滑过来,又咽下去,却始终不敢月兑口而出。
他们说,他叫做霍戈,是东胡人,一年前,流浪到贺赖部。一年之后,也就是我和学长被图书馆倒塌的书架给打到的同时,他和真正的贺赖曦央在私奔途中被崩落的山石砸到。
曦央因为被他挡在身下,所以幸运地醒了过来。而他,霍戈,自那以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性命堪虞!这一切,多么巧合!多么相似!
如果当时学长不是为了救我,把我扑倒在地,替我分担了大部分的重量,他其实……其实完全来得及跑开的。如果不是我,他不会这样!
闭上眼,是记忆深处最鲜明的影像。夕阳西下的篮球场上,穿蓝色运动衣,像天空一样明净的蓝色,反戴着棒球帽的男生,迅疾地奔跑,敏捷地闪身、起跳、后仰……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刷网而入……
那一刻,夕阳流火,漫天洒落,将少年跳跃的身姿定格成一幅水墨画,永远地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鲜明!炫目!
然而,那样的生动真的只能存留在记忆中了吗?那个曾经骄健灵活的男孩,如今,就那样躺在异乡,苍白、冷寂,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陌生而敌视的目光。
每每一念及此,我的心便充满了无助的忧伤。
子霖,子霖学长……
我要怎样才能帮助你?让你站起来,像从前一样微笑?
我坐在围马场的木栏上,仰首望着晴蓝色的天。天空高远,浮云缥缈,和以前从阳台上望出去的那一角灰蓝色的天空,多么不同!
我伸出手来,仿佛是想触模那高远清澄的天空。
老天爷,无论如何,你安排我来到这里,一定不是为了让我命丧于此吧?
是不是?
我眯起眼睛,微微地笑了。
耳边却忽听得马厩那边传来细微的声响。
然后是“啪”的一声,有人挨了一记清脆的耳光。
我“唬”地立马扭过头去。
“看呀看呀,你去看个够好了!以后再也别来找我!”视线里是一男一女,衣饰都极为华贵,只是……似乎有些仪容不整。那女的背对着我,说完这几句话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回过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一扭头,气冲冲地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