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市中心的一条小街道上,有一家没有招牌的咸酥鸡摊,下午三点营业,凌晨十二点收摊;这小摊所在街道的左边是车水马龙的中正路,而因中正路上林立着许多商家,使得这小街道上唯一的一家咸酥鸡摊,看上去竟有一种遗世的矛盾美。
虽然这街上就这么一家小吃摊,可生意却是出奇的好。别瞧现在这摊位前只有两个客人,生意看似不若夜市咸酥鸡摊位的络绎人潮,不过,仔细一看,炸锅旁的桌上早堆叠了十多篮客人打电话订购的食材炸料。
宋蔚青将起锅的咸酥鸡刷上一层特制酱料,再洒了些辣粉,倒入吸油纸袋里,然后装进塑胶袋、放进竹叉后,两手握着袋耳交给候着的现场客人。“这样一共是一百一十五元。谢谢你,欢迎下次再来。”
她笑容甜美地收下钞票放入围裙口袋,并拿了几枚硬币递给客人,目光移动的瞬间,瞧见了一张清妍面孔。她圆睁美目,呆愣了好几秒——那经过眼前、笑得如此清甜的女子,不是江幼心还会是谁!
微张口想唤声幼心姐,又觉得不妥,只好走到站在油炸机前的男人身旁,伸手欲拿过他握在手中、正在翻动鸡排的不锈钢夹,道:“哥,我来。”
宽额上覆着薄汗的宋蔚南只看了她一眼,迳自夹起鸡排,用鸡排剪将之剪了两个口,好让鸡肉更快熟成,之后再将鸡排放入油锅中继续炸。
初春的夜,寒意料峭,但长时间在油炸机前,高温烘得他五官深邃的面庞泌出薄汗。日光灯光束打在他薄汗的面颊上,映出一层水光。
“我说我来嘛。”宋蔚青抢过不锈钢夹。
“你做什么?”他皱了皱浓眉,睨着她。
“我看到她了。”她拿起一旁客人电话订购的薯条,倒进薯条网里,入锅。
“什么?”他取来毛巾,轻拭额上汗水。
“幼心姐。”宋蔚青这话虽轻,却是掷地有声。
拭汗的大掌一顿,空气间只余油爆的滋滋声。
“你那什么反应嘛,我说我看到幼心姐了,刚刚经过店门口,好像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你快去追,他们往那边去了。”她指了指右边方向。
他置若罔闻,大掌将毛巾一扔,越过她,招呼着客人。“这些就够了吗?因为有电话订购的,你大概要等上半小时左右。要不要先去逛逛,晚点再过来拿?”
客人表示半小时后再过来,他勾起唇角笑应了声好,回身就见宋蔚青瞪着大眼看他。“宋蔚南,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他不吭声,只是越过她,拿起薯条网,健臂上下晃动几次,沥掉炸油。
“都这么多年了,去解释一下有什么关系?让她知道当年你也是不得——”
“那又怎么样?也许她早忘了。”宋蔚南下颚一凛,忽然转过面庞。
“她怎么可能忘了?她那么喜欢你。”
他哼了声。“你是她肚里的蛔虫?”
“我不是她肚里的蛔虫,可是我知道她很喜欢你。她那么崇拜你,你又是她的初恋情人,她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忘掉?”
对于妹妹的话,他不以为然,只一径把薯条网里的薯条置入咸酥鸡畚斗。
见他无动无衷,宋蔚青急了。“哥!你去找她把话说清楚。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好受,你去和她说清楚,心里会好过一些。”
“我的事不用你管!”像是烦了,他不耐的语气。
“我就你这么一个哥哥,我不管谁管?当年我也要你别管我,你怎么跟我说的?你说我是你唯一的妹妹,你怎能不管我!”她也提声嚷回去,嚷着嚷着,眼泪就掉了。“要不是因为我,你今天一定会有更好的成就的……我心里一直对你有愧疚,你就让我心里好受一点,去向她解释清楚啊!”
没想到妹妹会提起这些,宋蔚南眼眸微闪,仍是把薯条倒入纸袋。
“哥!”她跺了下脚,不明白哥哥究竟在想些什么。
“蔚青,我从没要你愧疚,这些我都心甘情愿。”他背过身去,夹起鸡排。
“但我不甘愿!”见他像是铁了心似的,宋蔚青一恼,月兑口就道:“你要这样子的话,那我自己去找她说!”说着就月兑下胸前围裙。
“蔚青,你这又何必?”他无奈回身。
宋蔚青不再说话,只是抿着嘴,放下围裙,作势要走。
“好好,我去我去,行不行?”把鸡排搁在滤油网上,他解下围裙。
看着他解下围裙,目光不经意看见他挽起袖子的臂上又添了几处深褐,宋蔚青心里一阵酸。“你要把她带回身边,我只认她当大嫂。”
抬眼凝视这拗起来时总让他吃不消的妹妹,他咧着薄唇笑,左边一颗虎牙露出。“大嫂是你说了算的啊?你也看人家要不要。”
“我不管啦!反正你想尽办法就是要她回你身边。你过得快乐,我也才能过得好。”她一双和宋蔚南极为相似的大眼还覆着水气。
他捏捏她脸腮。“我凭什么要她回来我身边?我答应你去找她把事情解释清楚,其余的我不能保证。”说罢,步离开。
初春,雨后的夜晚很湿凉,冷风扑在脸上,有种潮腻感。
从家里出来后,走在车流不断的中正路上,江幼心忽然揽住程明夏的臂膀,语调轻松。
“Steven,我常常都在想我们上辈子是不是兄妹,要不怎么就这么巧呢?当了那么多年的同学,相亲还相到你。”她一双大眼眨啊眨,瞳底映着路边商家看板上的霓虹,显得璀灿耀眼。
那淡刷过眉彩的纤眉下,一双透着疑惑的眼,恍若嵌了两颗黑水晶般,此刻正那样通透澄亮地看着身侧的清俊男人;她秀鼻下那张上了唇蜜的嘴,因着这提问而微启着;她五官长得极好,若要在几无缺点的面貌上挑出特色,大概就属那对较一般人不同的耳朵了。
她两片耳略尖,有些前倾,因缺少向后打迭的对耳轮,看上去就如精灵耳,即一般人所说的招风耳。小时候曾被同学笑过,她便不扎发,让长发覆住耳朵;后来演艺圈突地窜起了几位有着和她一样耳朵的艺人时,她就再也不怕露出耳朵了。
妙的是,自她不再用长发遮掩耳朵后,也没再听过哪个人取笑她,反倒常听到“你的耳朵好可爱”这类的话。
程明夏侧过俊秀面庞,看着她,轻轻地笑。“是,这么巧,就相到老同学。”
“然后我爸妈就这么巧,都这么喜欢你。”她露出洁白贝齿,笑得甜美。
她与程明夏是国中同班同学,两人念的是在中部以音乐班闻名的S中;高中时他到美国念书,她则念T中音乐班,两人一度断了连系;她高中毕业后申请到了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才又在美国的学校遇上他。
两人因着国中三年的同窗情谊,又因同在异乡,自然是有着一份特殊的情谊在。之后两人各取得硕士文凭回国,他等入伍,她觅工作,又各走各的路。
当她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去学校教课好,还是参加国内几个知名乐团的团员招考才好时,爸妈的好友柏木逸美给了她意见。逸美阿姨是国内最大乐器连锁贩卖公司柏木集团的总裁,她要她进柏木音乐部门试试,于是她考进柏木音乐部门旗下的音乐班当讲师,兼任示范演奏。
堡作稳定了,爸妈便开始帮她安排相亲。就在去年,爸妈安排了她与逸美阿姨刚退役的儿子吃饭,直到那时,她才知道原来逸美阿姨的儿子就是程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