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发现,他喜欢看书,尤其是医学相关的杂志。
他也喜欢运动,假日时,会在楼下中庭旁的游泳池待上好长的时间。
他会打拳,听他说过是他养父逼着他们这些孩子学的,说是练身子,也可以防身。难怪她被良哥那三个人追时,他的身手会这样好。
他不抽烟,和一般烟不离手的男人不一样。
他很爱干净,房间里的东西总是收得相当整齐,就连月兑下来换洗的衣裤、袜子等都会翻成正面,折叠后才放进装脏衣物的洗衣篮里。
他喜欢八分熟的蛋,说蛋全熟太老,不熟的蛋带有病菌,所以他只吃刚刚好熟,但不至于老的蛋。
他有几个兄弟,但都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感情都还不错。
他的朋友不多,都是医生公会里的朋友,皆是同行。每个月,他们会聚会一次,吃吃饭,或是会相约去爬山。
他……他……
……啊,原来,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对他了解这么多了,还记得这么清楚。
这……意谓着什么?
晚上近十一点的时间,这里的人们,却是一天生活最忙碌的时候。
店面里的人忙进忙出,还不忘对外招揽生意;店外的人群停停走走,看了这摊又往下一摊。大家虽不认识彼此,却都很有默契地挂着满足的笑容。
这里是历史悠久也颇具规模的士林夜市。
专卖精油的店里,出现一位长相俊美的男人,而他的身侧,站了个面容清丽的女子。这两人看起来就是郎才女貌,身形、外貌、气质等,搭配得刚刚好,好像他们天生合该在一起的。
“咦?你的味道耶。”叶昀清手中拿着一个造型独特的小玻璃瓶,她拿在鼻端嗅着。
“嗯?”男人低应了声。
“你闻,这和你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她把小玻璃瓶移至男人的鼻端。
男人嗅了嗅,淡淡地笑了笑。
但他的心窝,却因她记得他的味道而有些发烫。
“哦……原来这是香茅的味道啊……”看了看瓶身上面的说明,她总算知道他身上那股清新的香草味是香茅。
他好像很喜欢精油,因为他家里有好几个薰香灯,所以她常闻到这种味道,只是她从来没问过他那是什么味道、有什么功用。
“香茅这种植物看来不起眼,但有很多功效,像是驱虫、避免细菌感染、消除异味、增强体力、安抚烦燥、抒解压力等。所以我才会在诊所和住家都使用这种精油。”男人谈起自己的专业,柔和的面庞透着认真,那表情相当魅人。
“真看不出来精油有这么多功用。”她盯着瓶身,笑了笑。“但你手指的味道好像比较浓?”
男人微挑眉,没想过她会在他身上注意到这种小细节。“嗯,因为我每看完一个患者,就会用香茅制的香皂洗手,这样才不会把这个病患身上的细菌,带给下一个患者。虽不绝对可以抑制细菌,但细心点总是好的。”
她闻言,淡淡笑着。
很久以前,她就知道他是细心的。
“其实这个味道不纯,现在市面上有很多黑心商品,精油也不例外,你若喜欢的话,等等回家我拿几瓶给你。你可以放在薰香灯里,也可以在洗澡时加几滴进去。”男人在她耳畔悄声说着。
他仅止是不好意思让店家听到,但这样的举动,在外人看来却是暧昧无比。
他温热的气息拂在她耳畔,让她微感酥麻。“……喔。”放回玻璃瓶,她双腮微红。
最近总是这样的,只要他稍一靠近她,她心跳会微微加速、呼吸会有些紊乱,还会从体内不知名处冒出一股热意,直到那热意在她颈上、脸上泛开为止。
“先生,需不需要我帮你介绍?你想要有什么功用的?”店家老板娘走了过来。
“谢谢,我们只是看看而已。”余泽亚淡淡回应。
“那要不要买瓶玫瑰精油送你女朋友?我看你们很恩爱,你一定很疼你女朋友吧?”老板娘开始发挥三寸不烂之舌。“也是啊,男人就是要疼女人嘛,而且你女朋友这么漂亮,买个玫瑰精油回去让她保养保养才对,女人再美,都还是要保养的。”
“谢谢,真的不需要,她很漂亮了,不用保养。”他看了看身旁的清丽脸容,很满意。“还有,她是我太太,不是女朋友。”
老板娘拿起架上的玫瑰精油,“啊,是太太啊,难怪你们看起来这么搭。不过啊,先生,你的观念就不对了,就因为你太太漂亮才要保养,像那些不漂亮的,保养也没用,是吧?你看看,我们这玫瑰精油是选用原产地保加利亚的上等有机玫瑰,采集它的花瓣用蒸气蒸馏而成的,常常使用的话,可以滋润肌肤,让肌肤呈现亮丽光泽,还可以──”
“老板娘,谢谢,真的不需要。再见!”他伸手制止她继续往下说。
如果他告诉老板娘,他对精油很有研究,也有经营精油按摩,不知道她会是什么嘴脸?
笑了笑,他偏过头,对着身边的人说:“我们走吧!”
他紧握着叶昀清的手,走出精油店,在曲折的巷弄内行走。
春季的夜晚,本该还是略显低温的,却因人潮众多的关系,不但不觉冷意,甚至还让人冒出汗水。
叶昀清被擦身而过的行人撞了一下,身侧的男人随即拥她入怀,用自己的身子护住她,等到这波人潮经过后,他才松开她。
“很热?”他瞧见了她鼻端冒着细细的汗珠。
“有一点。”她看他一眼,芳颊那两抹红似乎深了些。
才吃了药炖排骨,又吃了两个加辣酱的生煎包后,他还带她吃了一大碗的天妇罗,又是热的、又是辣的,加上他方才在精油店那种举动,她想不发汗大概也很困难。
“你等我一下。”他突然这么说,走了几步后,又回首叮嘱:“就在原地等我,不要离开。”
她轻颔首,看着他的身影走人人潮中。
明天适逢周休假日,以前的隔壁邻居邱妈妈明天要去参加社区旅游,她打了电话给她,说很想念昀希,看看能不能让她带着昀希去玩。
她想了想,不觉得有何不妥,邻居那么久的时间,邱妈妈对她们姊妹真的很照顾,所以问了问昀希的意愿后,她让昀希跟着邱妈妈去旅游。
罢刚余泽亚结束诊所工作,便开车先送昀希去邱妈妈家,然后找了她来逛夜市,这也是他们头一次一起出门闲逛。
她一直以为,像他这样身份地位的人,出门一定是高级轿车、上高级餐馆用餐、穿名牌服饰……但事实上,他开的车很普通,路上随处可见:他吃饭很随性,除了煎蛋要八分熟、菜色不要油腻之外,什么都不挑:他的衣服大多是中价位,一般人都买得起的。
像逛夜市这种事,她没想过他会喜欢,还是他主动邀约。
“我买了洛神汁,有交代不加冰块了。”他手捧两杯冷饮,回到她面前。
“啊?”回过神后,她才恍然。“谢、谢谢。”接下他递来的洛神汁。
她喜欢洛神汁,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他喜欢喝什么?咖啡吗?
她从来都没问过他这个问题,只知道早晨他需要咖啡,才会有精神去面对一天的工作。
“余医师?”她捧着杯子,轻唤走在身旁的他。
“嗯?”他始终走在她的左侧,为她挡去了人来人往之间可能有的碰撞。
“你喜欢喝洛神汁?”
他忽然偏过脸睇着她,“你不喜欢吗?我记得你是喜欢这个的。”
“不是,我很喜欢,但……你也喜欢吗?”她看了看他手中那杯剩下一半的洛神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