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她沿路拍了十几卷照片,说是要把这个美丽的地方收藏成最珍贵的回忆。可爱的人拼命摇姿势,好看的风景又那么多,只有累了唐诺,受命任专属摄影师,捕捉千千的巧笑嫣姿和自然合鸣的最佳镜头。“我们今天可不可以睡在这里?”
“这里?公路中央?”他边开九人座小巴士边瞥她一眼。“这里没有第四台让你看樱桃小丸子。”
“我可以牺牲小丸子!我可以忍耐一天不洗澡、不吃饭,我想在这里等晚上看星星!”
他比较实际些。“我们得在天黑前赶到台中。以后有空再带你来。我们明天一早就飞回台北,十点钟要开会,挪不出多余时间。”
既然他都答允了还有下次,千千纵使不满意也只好勉强接受,只是心里还是不免嘀咕商人“没有情趣”。有看满天繁星的机会和心情是何等浪漫的事呢!
这是他们东部出差的第二天。昨天下午唐诺看完预定厂址后,便带着她开车北返;千千看地图和旅游风景介绍看得心痒,缠着他非带她这样弯上一程不可。果然一路山水美得让她怦然心动!只是时间不足,意犹未尽。最糟的是这天刚巧碰上连续假期的第一天,中横过了中午就开始塞车,山路狭窄难行,特别碰上连串游览车队便动弹不得,交会错车仰赖高超技术,时常险像环生!
“要命!又是大乌龟!”“大乌龟”是三米五宽或超过三米六五的大型游览车便称。比起来,他们的厢型巴士可算是小乌龟。这时前方隧道口塞了个蓝色雅哥的小,原来它冲得太快,没注意到大车子的喇叭声,隧道来向塞了三辆大乌龟,雅哥的主人显然技术欠佳,倒车倒得一塌糊涂。煞时喇叭、车外广播和叫吼声四起,一片混乱!
“那家伙应该回教练场去被操个十年八年!”唐诺甩上车门,迈开一步上前去指挥调解这场纷乱。
哗哗哗!吹哨子、手势、指挥、倒退,唐诺高大又有威严的一个人往路上一站,便很快找回了秩序。他有力的手势,一分一寸差距都估算得准确,高扬的手,指挥的哗哗声统御了原有的混乱。
其实他那时候真是邋遢极了!头发被汗浸透,搭垂在额前,蓝衬衫下摆乱七八糟地拉扯出泛白的牛仔裤外,跟工厂里那些嚼槟榔的佣工没两样;可是他那专注又认真的神情——他严肃地发出指令,专注又有魁力,散发出一种非常特别的……
是的,非常独特的魅力!
纯男性的、纯“唐诺”式的庞大魅力!
那吸引了千千,一瞬也不回,移不开眼睛。
没错,唐诺他那专注的神情,迷人极了!
千千敢说,她爱上此刻的他了!
这一分、这一秒!多么伟大的、值得纪念的时刻!她竟然爱上他!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对中的绝对!因着奇妙的电光石火一闪,杜千千爱上了唐诺!
直到事件中的“男主角”回到车里,千千还在傻呼吁发笑,回不过神来,只会愣愣望着他。
唐诺拿毛巾揩干汗水,发动车子。“你中邪了?等太久中暑了吗?”
千千感觉仿佛还置身梦中,半晌只能挤出一句话——
“恭喜你!”
他只顾唱他的运动饮料。“没什么,这趟路我跑过好多次了,塞车是常有的事。”
千千一时喉塞:“我不是说这个。”
“有话就说出来。”
“不告诉你!这是秘密!”千千巧笑倩兮。“晚上再跟你说!现在我要小睡一下,体贴你,不吵你开车。”她系好安全带,便靠着他肩膀笑着睡去。这是她两天以来最乖巧安静的时刻。
当晚他们夜宿台中,由于千千怕黑,又怕在陌生的地方独眠,两人同住一间房。唐诺是根本不把这种小事放在心里,怪的是千千突然变得别扭,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又什么都不肯说清楚。好不容易事情搞定,唐诺进房倒头大睡,醒来去冲个舒服的冷水澡,见千千趴在矮柜相隔的另外一张的单人床上看影片看得津津有麻,他看看时钟,已近午夜时刻。
“不是有话告诉我?又看电视太入迷了?当心看出斗鸡眼!要跟我恭喜什么?恭喜你海潮阿姨快要回来,我终于要月兑离苦海了是不?”
千千按掉电视开关。她已经闷了一晚,这个迟钝的呆头鹅再不问,她都要闷坏了。“我要恭喜你——听好哦!你被人爱上了!天大的幸福哩!竟然有人爱上你了!”
唐诺的反应竟是哈哈大笑。“刚刚‘志村大爆笑’有这段剧情吗?别闹了,早点睡,明天早上起不来我可不管你,教你一个人慢慢走路回台北。”他盘坐到床上,审视起自己的脚丫子,用饭店的火柴棒抠了趾甲半天。“你有没有尖一点的笔,我脚上扎了根木屑,痛得……”
他的漫不经心惹火了千千!一个花枕头朝他斜掼过去.正中脑袋!“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一点都不尊重小姐!”
“有啦!不想借笔就算了!不挖了,痛也痛不死人!”他放下脚,叠好浴巾给自己冲了杯即溶咖啡。“谁爱我?总之不要是你就好了。”
“没错!”千千开心得不得了。没想到唐诺粗里粗气这么“大条”的个人也会有灵犀一点通的时候!千千已经认识到爱情光明的希望和改造人心的伟大力量。“你猜得正是!从今天开始爱上你,预计十年内就要当你的新娘!”
“你懂得什么叫爱情?”
千千没想到她的话只换来他笑个不停的反应,像发了神经一样咯咯咯个没完。
“当然!”
“你知不知道我今年几岁?你又是几岁?”
她很不服气。“你不要侮辱我的智商!你大我整整一倍又怎样?谁规定谈恋爱有年龄限制?谈情说爱也要靠智慧,年龄不一定和智慧成正比!别想欺负我年纪小!我懂的不见得比你少!”
这下倒换他纳闷了。“你怎么会‘突然’发现爱上我?是因为古往今来只有我愿意配合你吃那些垃圾速食吗?”
“不,是因为——”千千的表情变得柔和而快乐,泛出特别的光采。
“你今天下午有一分钟……帅透了!帅得不得了!简直到了恐怖的地步!”
“是我喝饮料的动作很像马盖先?”
“指挥交通!你一身邋遢,但是很认真地执行任务;我发誓那是你有生以来最帅的时候!”
再说他也是不会了解的,因为只有千千的眼睛才看得见真实的他。从她不再惧怕他开始,已经一步一步接近粗鲁外表底下的唐诺,抓住那最重要的一瞬。
他更不会明了那一刻的吸引和发现对她的意义。无关恋父情结,千千一直知道自己会喜欢一个像爹地那样的好男人。看清楚了他的心,便放心的交付爱情。
不怕他不理她;她多得是时间和筹码。
“我在工作的时候一向非常认真,你以前不知道吗?”唐诺一口气将开水喝个精光。把枕头丢还她。“OK!我现在晓得我是你崇拜的偶像,我用不着谦虚,也不会笑你。快一点了,关灯睡觉吧!睡前记得跟你的枕头说对不起,你弄痛它了!晚安。”
千千跳下床,去抓他棉被,抗议他的漠视。“喂!我是说真的!你这样多伤我脆弱的自尊心,你知道吗?”
唐诺看了她半天,看她气愤得发亮的眼睛,才发觉到事态严重:原来——她真不是在跟他斗嘴穷开心。
气呼呼站在他床前的千千,粉红泰迪熊睡衣下是双白皙赤脚,小小蚌子,长发分成两条松松发辫;她小小的唇殷红,眼睛亮得可怕,看来有如一只美丽妖精与娇女敕小兽的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