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如亲热地拉著西施的手,好像真的是西施的好朋友般。
“对啊,大家都是好同事、好朋友。”说出这种虚伪的话,阮西施鸡皮疙瘩都掉满地了。吴玉如乎时和她根本没啥交集,只是见面会点头、问好的泛泛之交,却厚脸皮的拉著自己的手,而乎常总以“阮小姐”称呼自己,现在却是“小施、小施”
的叫?而且她什么时候变成自己的好朋友了?到台北已八、九年,她还是无法习惯台北人奇怪的友情。
“我们可以坐这里吗?”又来几个仰慕者。
“可以啊!”秋子愉快的答应。
西施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有人缘,会有这么多人陪她吃饭。陆陆续续来了好几个人,一个长方型的餐桌都被坐满了。看来自己是沾上他的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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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你做的好事,我呀,会被你害死。”西施如同以往一样,下班时勾著秋子的手,一同走出公司。
“呵,我是帮你耶。你有没有看到那白骨精的眼神?还有那个马屁如急著向你讨好的样子?好玩极了!”可以整到白蝶衣,伙子才不理会她的抱怨呢。
当她们一同由电梯走到大门时,忽然出现一大束红艳的玫瑰花,阻挡阮西施的去路。
“小姐,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可以接受我的求婚了吧?”由花中只间其声不见其人。
“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你是不是找错人了?”阮西施不解地看著眼前将脸藏在花束后的高大男人。
“你可以忘了我,但千万不能忘了我们早上的吻啊。”司徒昭移开挡住脸的花束,他的心受伤了!他千里迢迢来这里找他的中国新娘,她却忘了自己。
“西施,他就是你早上说的阿都仔?长得真的!好好跟他聊聊,我先去拿眼镜,别等我吃晚餐!”秋子对她留下戏谑的话后,呵呵大笑扬长而去。
可恶的伙子!竟留她一人面对这奇怪的阿都仔。
“是你!我们到别的地方去。”
他真是阴魂不敬!看到四周愈来愈多人围观,西施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拉著这位仁兄到人少的角落。
“阿都仔先生,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事,我们根本不认识啊。”她义正辞严的对著他说。
“我们认识啊!你知道我叫小昭,我知道你叫西施。而且我不是什么阿都仔先生,我可是有二分之一的中国血统呢,中国字、中国画我都喜欢,尤其是中国女孩,更令我心醉。”他说话的同时,也一步步靠近她。
“我……”
西施一步步返到角落,眼见自己被他包围住,紧张得说不出话。她发现,他很高,比司徒睿还高。非常立体的五官,褐色的长头发扎在背后,还有眼睛……是绿色的耶!活像少女漫画中的美少男。真不知道他二分之一的中国基因到哪去了。
“你……要做什么?”他忽然抓住自己的手,她不由自主想到早上那个吻,他会不会又要的她?
“你愿意当我的新娘吗?”
西施松了一口气。原来他只是绅士般地亲了下她的手背,然后单脚跪地,捧起花束,自以为浪漫地求婚。
“不行。”她摇摇头。
“为什么不行呢?我知道了,一定是我早上吻得不好。”司徒昭哀叹著责备自己。
他有个朋友,暗恋一个女孩许久,有天,这个朋友终于鼓起勇气,不预期地偷吻那女孩,并且句她求婚,结果他们真的结婚了,而且过著幸福美满的日子。事后他问那女孩为什么会答应,她回答:“忽然被吻是一种惊讶,可是看到他认真的眼神,因此就答应了。”听完那女孩的解释,司徒昭觉得好浪漫、好羡慕!他也想找到理想中的女孩,可以用这么浪漫的方式求婚!现在他找到理想中的女孩了,可她却频频拒绝自己,怎不教他心伤呢?
看他受伤的眼神,西施于心不忍,不敢把话说得太直接。
“不是这个原因,你吻……”原本她想说“你吻得很好”,可是感觉那好像在暗示什么,于是她改口:“我们台湾女孩不能随便答应人家求婚的,至少要从朋友开始做起。”
“真的吗?”司徒昭眼睛立刻一亮!也许是自己太唐突,她不是法国人,这里也不是浪漫的巴黎,她当然不接受。对了,他应该由追求开始!
“真的,我们做个‘普通’朋友吧。”
“平时我会在公园里画画,你要来找我哦。”
他听不懂自己的暗示也没法子,她只好陪他再闲扯几句。
第三章
“你做什么?带那么一大束花回来,难道是为了欢迎我来吗?不用那么麻烦。”
司徒保一打开门,看到娇小的西施捧著大束花,样子很滑稽,顺手将花接过,免得愚蠢的她弄坏这美丽的花。
“你少臭美了,这是一位奇怪的阿都仔送的。”
“什么奇怪的阿都仔?”一定是大哥。
西施将“小昭”的事告诉他,当然,她省略掉被偷吻那段。
“那不是很好?你为什么不答应?”司徒保很想大笑,只有大哥才想得到用这种招数。
“我根本不认识他,为什么要答应?”
“你不知道吗?公元两千年了,好不容易出现这种疯子,你不趁机把自己嫁掉,以后再也没机会遇上那么帅的人。”司徒保一本正经。
“阿保,你说什么!”她以为他是木讷的老实人,没想到他说话却是如此尖酸刻薄,看来让他留下是个错误。
“别捏了,算我说错话。”司徒保模著耳朵。他是可以推开她,但他不想这么做,因为惹她生气是件好玩的事。
“这还差不多。”阮西施松手。他真像她那三个弟弟,喜欢说酸话来讨皮痛。
她转头,看到客厅桌上摆著三样菜、一碗汤。
“哇!好棒!有热热的菜可吃。”她好生感动。通常晚上她会为了省钱,加上不谙厨艺,都吃些泡面或水饺之类的冷冻食品。现在看到桌上的菜,让她有家的感觉。
“阿保,看不出你这个大男生也会煮菜,而且还将家里打扫得这么干净。”她边吃边称赞。
“那当然!我们不像资本主义下的人,什么家事都不会。”他自豪的说著。其实,早上他醒来后,差点被这间屋子吓一跳!昨晚天色昏暗加上头脑不清,他没看清这里乱七八糟、灰尘一堆。
桌上散落一些杂志,角落则堆了一叠旧报纸,使得空间更显狭隘。走进厨房一看,哪有那么小的厨房?!不到两坪的厨房,由厨见上布满灰尘的状况来看,一定是很久没使用过了。再看看他睡的和室,也一样布满尘埃。以她的外表看,他以为她是个贤慧、会将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的人,没想到她是“闲会”--闲闲的什么都不会。她既没外表又没内在,真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优点。
接下来,他可忙了!总不能自己打扫吧?可能扫三天三夜也扫不完。先打电话联络台北的朋友,再请人将这里打扫一番,将一些没用的东西全清除。原本他打算自己作菜,没想到住了半天的结果是--很难吃。原来自己也有不会的事,碍于时间的关系,只好叫外送。
“你们那里的男人都会做家事吗?”环看四周整洁的程度,她想:他一定是费了很大的工夫。
“即使不会做家事,也不会将家里弄得那么脏乱,为什么你们俩可以把这间小屋搞成这样?对了,那凶女人呢?”他怎么没看到另一枚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