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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迫盯郎 第1页

作者:汀滢

汀滢

这年头喜欢写信胜过传E-mail的人,大概少到跟恐龙一样希罕了吧?

很好,我就是只大恐龙。

虽然“E来E去”很方便,但冷冰冰的电子信件就是少了一份“珍贵感”,寄信的人不用去书局挑选漂亮的信纸、可爱的信封,也不用一笔一划细心的书写,只要坐在电脑前打字,换个收件人的名字,就可以传给几百几千人,一点价值感也没有。就算是电子情书,一想到对方弹指间不晓得已传给多少人,阅读时的兴奋也会大打折扣吧?

再说,信件有人收藏,E-mail可少有人收藏吧?而且存一堆电脑字也没啥意义,不像手写信件还能留下对方亲笔笔迹(罪证)。

SO,这个故事便是一名歌迷籍着亲笔信和自己崇拜的偶像歌手结为匿名笔友,困为笔迹被歌手认出而暴露身份,结果男歌手故意装作不知情而一再接近她,所激荡出的爆笑、有趣、温馨、深情又有点莫名其妙的恋曲。

想追上你所崇拜的超级偶像吗?试试女主角所用的方法,也许有效喔!

第一章

“蓝月”PUB内,纪如晴的视线超过舞池内的热舞人群,落在圆形舞台上那唱得浑然忘我的乐团主唱身上。

挑染着紫蓝色的短发,在舞台灯光下耀动着绚丽光泽,浓密有型的剑眉扬起,炯炯有神的黑眸犹如磁石般吸引着她的眼神。

这辈子,她还是头一次对男人动心。

眼前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完美了!

“如晴,你若再盯着骆邦看,小心眼珠子受不了刺激弹出来!”

白亚铃喝着“试管婴儿”,用夸张的口吻警告好友。

“真受不了你!”白亚铃笑着将喝完的空试管往她额头轻敲一下。“喜欢他就去追嘛!有什么好叹气的?”

“追?”真是痴人说梦话;“别开玩笑了,我才不敢倒追男生哩!”

她吐吐舌,接着说。“天鹅会喜欢上丑小鸭?

炳!别开玩笑了,我去追他只会自讨没趣。”

看看长相和自己一样平凡,即使在PUB内落单,也不太可能有男人前来搭讪的好友,白亚铃还真是不得不承认——的确希望渺茫!

“不一定喔!情人眼里出西施嘛!”身为好友。

讲些鼓励的话是应该的。

纪如晴撇撇嘴,“别出‘东施’就不错了。”

“接下来要开始点唱时间——”

矮瘦的鼓手一出声,现场霎时安静许多,而一名穿着火红连身短裙的女服务生,则将装有客人点歌单的一个超大玻璃酒杯拿给骆邦。

他从中抽起一张,再将酒杯交还给女服务生。

“这是白亚铃小姐要点给今天刚满二十岁的纪如晴小姐,并祝她生日快乐。点唱的歌曲是MchaelLearnsToRack所唱的——PAINTMYLOVE。”

念完,他沉吟了一会儿,随即又抬眼笑望着台下群众,“请问纪如晴小姐是哪一位?”

“是她!”

纪如晴完全不知道白亚铃点歌给她,一时之间还傻怔着,白亚铃只好自己举手引来骆邦的注意,再指向坐在对面的好友。

骆邦看了纪如晴一眼,突然走下舞台,笔直地朝她走来。

“如晴,你有福罗!”

纪如晴还搞不懂好友为何突然冒出这句话,骆邦便已在她面前站定,弯下腰就在她额头献上一吻,现场立即鼓噪起来。

“生日快乐,这一吻是你朋友要我代送的生日礼物。”骆邦对她说完后,抬头环视着众人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罗!下次你们准备朋友的生日礼物别再把我算进去。”他皱皱鼻,扮个鬼脸。

“万一被告性骚扰,那我可惨罗!”

在众人的笑声中,他飞快重回舞台,轮指一拨,无限深请他弹唱起“PAINTMYLOVE。”

纪如晴仿佛醉了,陶陶然地,心跳失序,额头被他吻过的地方像是火灼一般,又热又烫。

“亚铃,我是不是在做梦呀?”她还是不大相信那是真的。

“是啊!还是‘春梦’咧!”白亚铃糗她一句,再将一张纸条递给她。“喏!生日礼物第二波,这可是我动用不少关系才得来的资料,里头不仅有骆邦的生日、血型、兴趣,还有地址、电话等等。

要不要化被动为主动,全看你自己罗!他今天以前是没有女朋友,今天以后可就不一定了。”

化被动为主动?她真的要倒追地吗?

看着手中的字条,纪初晴果真陷人了无人交战,不知该如何决定才好呢!

☆☆☆

看到骆邦的住址;纪如晴才赫然发现两人竟然住在同一条街上,不过,一个住街头、一个住街房。

所以,她开始做一件傻事,每个礼拜都去他的住处,偷偷放一封匿名信在他的信箱里,就这么过了大半年。

信里没有露骨的爱慕告白,有的只是她对他的感觉、听他唱歌的心情,还有对他的鼓励。

信纸没有署名,信封不留地址,没有期待他的回信,自然也不会有收不到回信的失落感,虽然这样的心态有些“鸵鸟”,不过她倒是还满能自得其乐的。

可惜,她悄悄送信跟他进行另类“交往”的日子,只能再持续四天了。

方才在PUB里,骆邦宣布了他跟唱片公司签约出唱片的好消息,却也说了他必须离开“蓝月”、搬到台北全力发展的“坏消息”。

虽然纪如晴一直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成为骆邦的情人,但她以为也许有一天,他会发觉角落里平凡的她,能和她成为朋友,但如今连这份小小的希望也破碎了。

毕竟以他俊朗的外貌,再加上天生的好歌喉,与作词作曲的音乐才华,出道后肯定会掳获不少歌迷的心,而她充其量也只能是他众多歌迷中的一个罢了。

她回到住处,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起床写了一封底.将风衣一穿.跟着拖鞋,也不管已经是半夜一、两点,她一路快跑到街尾骆邦住处的楼下。

她气喘吁吁地,又瞧瞧四周无人,连忙要将信投入他的信箱中,却发现信箱上贴着一张纸条嗨!朋友:我要搬家了,恐怕你无法再亲自送信了吧!

为什么不留下你的住址呢?每次看完你的信,总有想立刻回信的冲动,却不知该将信寄往何处,就像现在,我想通知你我的新地址,却只能用“公告”的方式,总之,希望你能看见罗!

还记得你在信中提过的那间咖啡屋吗?

我在

留言板上写了我的新地址,不过并不完整,最后是5F之1,这么一来,能把住址组合起来的应该只有你了。

知名不具

这时,天空突然飘起了蒙蒙细雨。

骆邦把她当成了朋友!

纪如晴一再地重复看那张纸条,简直不敢相信他会这么做。

白亚铃总爱笑她傻,说这年头只流行E-mail,像她这种亲自送仰慕信,只想付出而不求回报的“怪物”,全世界大概只剩下她一人了。骆邦大概会觉得送信的人是个怪胎,连看都不看就往垃圾筒里丢。

但是,从骆邦费尽心思用“组合法”告诉她新地址的这点看来,他还挺重视她这个奇怪的“笔友”呢!

撕下纸条,她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风衣口袋中,把原先已写上住址要送给他的信收回另一边口袋。

她脸上挂着微笑,心满意足地步入丝丝细雨中。

☆☆☆

骆邦的唱片甫一推出,不到一星期就狂卖了将近三十万张,一路直冲上销售排行榜宝座,人气旺得连同时出片的那些天王、天后也得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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