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人沙文主义猪!”
在她吼出这句话的同时,她掷出了茶几上的烟灰扛,哐啷!在他额头上猛撞了一下,玻璃烟灰缸在地毯上弹跳了一下,没事,他的额头却顿时红肿了起来。张静猝然蹲下,以手捣著伤口。
“怎么了”龚慧安马上后悔了。她急忙靠过去。
没想到她一靠近,张静的手忽然一挥,将她推得好远。
她撞到了床头柜的尖角。
左方额头立即涔涔流出血来。当他听见她的呜咽而抬头时,她的血已流满半边脸。
张静一下子手足无措。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将她伤成那个样子。
他挨过去轻声安慰她。当然,安慰是不能止血的,他想到必须将她送医,赶忙拿起电话接柜台;没想到这四星级饭店的柜台人员不但不太听得懂英文,而且十分缺乏服务热忱,约十五分钟后,才带着一付不相信会发生什么大事的表情来按门铃。
“救护车,快!”
报慧安呈半昏迷状态,眼冒金星,但此刻如果她握着一把手枪,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扳机,把他枪毙掉。
“我爱你,我爱你,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唉,我宁愿自己残废,也不愿意造成你任何损伤”
说这些话已经太迟。躺在救护车病床上的龚慧安已有不省人事的趋向。她因惊怕与失血昏了过去,只记得她应该枪毙他。
剩下的五天他们全耗在她受伤这件事上。他用尽力气来忏侮:削水果给她吃、专程跑到华文书店买了一本十分肉麻的爱情小说念给她听、忍痛到Lancel总店去买一个她曾轻微赞美过的皮包送给她……生平第一次做了许许多多他觉得十分“卑躬屈膝”的事情,可是换不回她一个微笑。
医生说伤得并不严重,休息几天就会好,可是她好像执意把自己当成一个重病病患一样。因为她不肯原谅他。
“你到底还要我怎么样?”
就在他们预定离开巴黎各奔前程的前一天,他终於发出小小的抱怨。
伤口已经结疤,但龚慧安的心里也凝了霜。
“我们完了,完完全全的完了。”
她以冷静且冷酷的语气说话。
“你不肯原谅我的小错?”
“这是小错吗?如果是你的大错,那我岂不一命归阴?”
“别这么夸张,”此刻他还是坚持“讲理”,“你先动手的!”
“原来你根本不认错!”她瞪著他,眼中射出的怒火仿佛要把他烧成灰烬,“你真是禽兽不如?”
其实他真的认错,因为他伤了最心爱的人,可是他觉得,她给他这几天脸色看的惩罚也该够了。
“就让我真心真意说道歉,”他说,“请你也平心静气接受,好吗?明天就要走了,我们既使分手,也不该带著怨恨上路吧?你记住对我的恨意,不会有好处的。”
明天要分手?她愣了一下,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转瞬间她沈静了。
是的,记住他做的坏事徒劳无益。
基本上她是个急性子的人,但却有特殊的功夫到了紧要关头,让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
分手在即,争吵确实无聊。
报慧安怔怔看了张静好久,她问自己:“你还爱他吗?在受到这么多伤害之后”
我还爱他。
有一个无可消灭的声音这么说。
“所以,如果一定要分手,你该怎么做?和他再大吵一次然后怨恨分手?还是原谅他?”
原谅他吧。
她终於挤出了一个笑容。很勉强的笑容,对他而言却像大旱之后飘过来的云霓。
“起来吧,你在床上躺这么久是不健康的。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嗯?”
他几乎用他平生最温柔的语气说。
她也驯服的站起来。
这种顺服使张静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她若再僵持下去,他的忍耐度可能已经
到了极限,随时会爆发出来。还好,她在最后关头懂得妥协。
他牵著她的手,走进不寒不暖的巴黎的风中。巴黎华灯初上,香榭道上的夜景一片灿烂辉煌。
那是一个属於情人的夜,虽然两个人的心底都仍留著难以忘怀的疙瘩,但仍深深的被绚丽的夜感动了。
春末的风是会溶化人的,在巴黎。
他还是情不自禁的在夜风中吻她。在那些五光十色的灯树下,她看来如此苍白美丽,如此像一个初恋情人,小巧的五官都发出柔美的光芒,像个天使。
而在她眼中,他也成了一个温柔的情人,那双时常披上凌厉外衣的眼睛,显得如此的含情脉脉。
他们走进一家法国餐厅,点了两打生蚝、两份鱼子酱和一磅新鲜鲑鱼,还有最好的法国酒。在酒的醺醺然中,龚慧安笑得十分开心。
“如果能够一直这样多好。”
张静这么想。可是,他知道这只属於特殊时刻——是不是因为这种和平的时刻太缺少了,所以弥足珍贵?
他也露出真心的笑容。
“明年我们去哪里?”他问。
还有明年吗?龚慧安深感愕然。两个人凑在一起,总是花了近十分之九的时间在闹意见,似乎不断在制造痛苦与伤害。只有在离开之后彼此思念。
“换个地方吧,不要找这种人来人往的大都市。”龚慧安说,“人在都市中,特别容易变得急躁。”
她企图为这几天的遗憾找到藉口。
“你说好了。”
“尼泊尔,加德满都机场。”她想了一会儿说。
第二天他们在机场道别。依依不舍的强烈情绪差点使张静掉下眼泪。他握住她的手,迟迟不肯放开,仿佛这一放开就永远握下住、永远的失去。
“再见。”
报慧安的嘴角有一抹凄楚的笑。
今年的相会在她踏进登机门那一刹那已经变成过去式了,明年的会晤仍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未知数。
“明年会有明年的风吹,管他的!”龚慧安对自己说。再一回眸,已寻不到那个曾经热烈拥抱过的身影。
第十三章
忙碌使日子过得很快。
这一年间最令龚慧安忙碌的事情,半是她的女记者生涯的种种挑战,半是她的新恋情——一个年轻的实习摄影记者汤玛斯。
汤玛斯只有二十岁,金发碧眼,身材魁梧,举止成熟,但笑起来一派天真。
第一次约会是在他们的第一次合作之后。他们共同采访一位甚具知名度但十分难缠的服装设计师,从这位设计师的“城堡”走出来时,她感觉自己像一名刚被释放的囚犯。
相较之下,汤玛斯显得比她有耐心许多。他的笑靥未曾因设计师对於拍照角度的挑剔而终止,随时可以吹出一两声悠闲的口哨。
这么年轻的人,很少这么有耐心。
“汤玛斯,你是个好孩子!”她由衷的说。
“我不是好孩子,”汤玛斯顽皮的笑:“我只是一直在学习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绅士。”
二十岁,他的早熟叫她吃惊。
“东方美女,一起吃个中饭再回去好吗?”他忽然这么问,口气一点也不像个孩子。
在大太阳下,她眯著眼看他,好像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长大了。他才二十岁呀,怎么口气这么像一个佻达男子。
与他如此贴近,她可以闻出他身上的香味。那是KENNO东方调的古龙水,这种味道,从他这么一个魁梧男子身上散发出来,似乎嫌太纤弱了些。
“你想吃什么,我请客。”龚慧安笑著说。
“不不不,是我邀请你的,”他对她眨眨眼睛,“我们到法拉盛吃中国菜,你得教我怎么用筷子。”
“没问题。”她爽快答应。
她和汤玛斯一边嚼著糖醋排骨,一边讨论东方宗教与西方宗教之不同。汤玛斯天真的以为所有的中国人全是佛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