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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第15页

作者:吴淡如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身不忘。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约莫十八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夫人,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阿蛮挨过来对我说:“那棉袄太伧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样。”

“你少批评人家。”

阿蛮是个丫头,但也养於富贵家,年久便自视甚高,看谁都比她低下。

“新举人是谁?”

“是个卖豆腐的儿子,叫张雁,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

“张雁--”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万种醋意。

她比我年轻,比我好看,比我惹人爱怜。

包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爱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而她凭什么,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

拌舞灯花醇酒美食,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对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听见了。

“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儿。”

她客气的与我颔首,介绍自己:“我是张雁的妻子,久闻贵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话,听得我如针刺心肝。我的神色无异,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

曲终人散。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

没错!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儿,傻傻看着一对贤伉俪离开。

“张雁张雁张雁--”像念经一样默颂千百次,希望他回头发现我,则我今生无憾。

他果然回过头来。他果然看见我,迟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彷佛在对他说,我是陈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边人多口杂,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也不敢对我笑。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凤!

孩儿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么!”阿蛮抢过来。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么都不要--

却只能哑口无言,如痴如呆的看他们走远。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叮叮咚咚,度过流金岁月。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总盛装赴画艇官宴,不见伊人来。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没与他再说一句话,於是我深谋远虑,勤於教导我的儿。

叫他赴京读书,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一个叫张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师!”

儿子返乡时告诉我。

“他可知道我是谁?”我焦急的间。

“他说他从不记得於任何人有恩。”

“这是谦冲,你要学他。”我硬生生的转了语气。

逾年,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那女孩他见过一眼,模样甚为中意。

“娘你说如何?爹已答应!”

“好,好。”

好,好--这一世不能结良缘,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那么,我终於能再见他一面了。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替儿备好重礼。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给儿做新房。

红烛高悬,叁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孙!”贺客盈门,如同蚁群,来来去去。

我彷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无人听见,终於觅得一个窄巷,边舌忝糖汁边落泪。忽有人朗朗对我说:“哭什么?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夫人热络与我招呼。我作揖回礼,对她说:“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

“哪儿的话。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京城少年轻浮,没有你的儿子淳厚。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不矜不夸,最是难得。”

张雁忙与贺客寒喧。啊!他也老了,皱纹多了,背驼了。

一口白牙竟还在,是当初那个少年。

不知他可记得我?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老天爷!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你记得王金凤吗?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终於,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喜不自胜。

“亲家母。”

他终於对我说话。不,我不要这句话。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分为叁等,上等待贵宾亲友--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

差点惊叫出声。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别惊扰他人。

一枚铜钱。

啊!一枚铜钱--

我握紧了铜钱,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无憾--真的无憾……

梦中也会笑,直到我下最后一口气。

埃禄寿,我都有了。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

你说,是悲剧还是喜剧?

人人都说,我的命够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个稳当杰出。

是悲剧还是喜剧?

“再见。”

这一次,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

无论以什么方式道别,他还是无限怅然。

“再见!”

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

电灯啪一声扭开了。不用说,是林张琼子。

“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你对我说再见做什么?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个,没心没肺……”

林祖宁装睡。

“又来这套!你跟你爸爸一样,跟我玩一二叁木头人?哼--”

“祖宁,我要跟你谈谈。”

旷雨兰意外的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林张琼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医院,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双方都知道是错误。

有什么好谈?旷雨兰口舌辩给比他好,逻辑推理比他强,主观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旷雨兰“谈”,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林祖宁心想: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轻刑犯则难见天日。

“到哪儿去?”

他徵询她的意见。怪事,他认识她后越来越像专制体制下的小奴仆,生怕动辄得咎,乾脆听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见吧?”

“鸿霖?”那是他请她吃第一顿大餐的法国牛排馆。

“天哪!早就关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对不起。那--麦当劳?”

从前他每天都在麦当劳吃早餐。他想,麦当劳总不会倒吧?

“我可以请你,用不着小气。”

“昨日情怀?”

“室内光线太暗。”

“温莎小镇?”

“太远,我四点钟一定要和客户见面!”

“IR?”

“你几岁了?还跟青少年混后现代?”旷雨兰挑剔的习惯没改:“算了算了,你从来没说对过地方!”

她喜欢玩这种猜谜游戏。然后说,罢罢,众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还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净素雅。她熟练的把跑车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宁出来。

“你打算怎么样,我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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