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第14页

作者:吴淡如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於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於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么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吧嘛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籍。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的读书。他其实没什么事,刚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

“为什么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避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谤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么,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后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后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么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的说不。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心头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浪汉私奔的坊间小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叁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二十五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娶了两名妾。

我没做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避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叁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