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甘受骗,赶赴林祖宁住处,林祖宁却没有立即回家。
“我终於可以清清静静的过一天了。”躺在范弘恩的床上,林祖宁如释重负。
林张琼子精心烹饪的美味固然令人怀念,但排山倒海而来的噪音,使林祖宁甘愿放弃口月复之欲。范弘恩勉强在空乏的冰箱中搜出冬粉、蛋和蘑菇,做了一碗蘑菇蛋冬粉,叫林祖宁吃得感激涕零。
“你真是个贤慧的男人!”林祖宁说。
“大家都这么说。”
“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会煮菜?”
“雕虫小技而已,”范弘恩不谦虚,“我会做的才多呢!现在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当你老婆的人可有福了。”
“我也这么觉得,”范弘恩挑挑眉头,“可是人家还不肯嫁给我。”
“哟!你有对象啦?平常怎么一点端倪也没有?”
“不是我不说,只是我觉得,跟你这种一身沈浸在爱河里的人讲,你是不会了解的……”
“算了算了,”林祖宁以叹息打断他的话:“你说旷雨兰哪!她跟别人跑啦!”
“你知道了?”
范弘恩的反应叫林祖宁吓了一跳:“你--早知道了?”
范弘恩点头。
“怎么没告诉我?”
“君子成人之美,劝合不劝分也。”
“算了吧你,连好友都敢骗。反正那样也好,她老早就看不起我了,骂我没出息,没勇气,不积极……喂!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范弘恩端详林祖宁的脸色,确定他不会因这种打击开始摔电灯丢花瓶后才敢说:“她就是跟李建师的侄子在一起!”
老板的侄子?那个一看就是猎艳高手的李大泯?旷雨兰会挑上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怎么可能?
李大泯在这个庞大的建师事务所中负责广告企划,推过不少成功的案例,深得叔叔青睐。李建师没有儿女,对这个侄儿很看好。
林祖宁半因自傲半因自卑,打从心眼里瞧不起李大泯这种角色。他觉得李大泯对房屋的硬体毫无贡献,只凭花俏手腕吃饭。而每一次销售案成功,李大凭却忝居首功,好像房子是他吹牛吹出来似的!
“那个交际男……”
“生米都煮成熟饭了,你生气也没用,反正人是跑了,跟谁跑还不一样?”
“不一样!那个浑蛋加叁级的王八蛋!他们……喂,他们怎么认识的?”
“去年那诞节酒会,你是不是带了旷雨兰来参加?”
那是旷雨兰唯一一次同意与他一同出席的酒会。艳光照人的旷雨兰,黑色貂皮短袍下是一袭紧身黑色天鹅绒短礼服,让所有同事的女友大惊失色。
那时候林祖宁感觉无比的骄做。
每个在场的女人站在聪明又美丽的旷雨兰身旁,像玫瑰花旁边的杂草丛。
可是……
“那时候我没瞧出什么异样呀!”林祖宁讪讪地说。
“你是呆头鹅!”
“太可恶,我要找他算帐……”
“喂,这是个讲自由恋爱的时代,旷雨兰又不是你老婆,她有权利决定自己要跟谁走。全公司都知道他们眉来眼去,只有你不知道……现在木已成舟--丢了女朋友已经够惨,你不会想再丢掉工作吧?”
“难道我真的是一个白痴!我到这几天才知道我活得一败涂地!”
“好啦,你好好休息。时间可以抚平你的情绪,我有事出去了。”
“约会?”
范弘恩神秘又得意的点点头,似乎在嘲笑他的孤家寡人一个。“可能会很晚很晚才回来,你先睡吧,我回来睡沙发就好,不吵你。”
“哪天带来瞧瞧?”
“等时机成熟再说……你可不能打我女友的主意--”
“你以为你的女朋友会是人见人爱的天仙美女呀?”林祖宁说气话:“王八看绿豆,老母猪变貂蝉。”
“你不用嫉妒,她确实是。”范弘恩话说得很肯定。
林祖宁摇头叁叹。这个男人绝对是在热恋中。上帝总会为热恋中的男人特制一副眼镜,看天地一片美好,前程灿烂光明,连陷阱都变成康庄大道。
***
“醒来,醒来!”
现在林祖宁连想都不想就可以知道是谁在他身边叫他。
“对不起,我又吵了你睡觉。”
她是离魂天使,一成不变的白袍,即使室内无风,长长的黑发也像丝缎在风中飘浮。
她正卸下背后的一样东西,看起来像一对翅膀,天鹅的双翅,雪白的羽毛犹有阳光的色泽,而这正是子夜一时。
“去吧!”
天使轻声说。
被卸下的翅膀自己轻轻拍动空气,穿过窗帘向月光中远去。好像一只没有头也没有身体的天鹅。
“又工作了一天,好累呀!”
她天真无邪的把小小的脸蛋靠在林祖宁的手上。一般暖流从他的手臂传过他的全身。
那是一种奇妙的舒畅感。林祖宁从前曾经动过盲肠手术--全身被麻醉后醒来时的感觉即类似於此。
“我到医院找过你,真是的,害我白跑一趟不要紧,还差点吓死另一个病人,我后来才请阿刹利嗅出你的味道跟过来。”
“他看见你了?你做了什么事?”
“他没看见我--可是我跟他开玩笑,把他的被单掀起来,拿花瓶里的花去扔他的眼睛,唉呀我实在太莽撞了,否则我的考绩不会年年乙等……”她说。
林祖宁可以想像那可怜的家伙遇到鬼的惨状。万一她吓到的刚好是一个心脏病病人,铁定害了人家一条命。
“你这个捣蛋鬼。”
“我不是鬼,我告诉过你,天使和鬼是不太一样的。”天使没发觉他只是开玩笑,有时她很聪明,有时很憨直。
“今天你搭计程车来?”
“你指的是……翅膀?也可以这么说,可是它是免费的。”
“唉呀!我真健忘,”她起身往窗口去,拉开窗帘,好像在对窗外的月光说话:“阿刹利,你可以走了,谢谢。”
“谁是阿刹利?”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
“阿刹利,等等,你愿意让他见你吗?”天使传了他的话。
忽然间,他看见一样奇怪的东西,在空无一物的黑暗中开始成型,逐渐变成具体……
一只古铜色的老虎狗,面目凶恶,有叁个头。面目凶恶大概是天生的--那只狗正向他表达友善:对他微笑。根据它的面部表情,他可以确知它在微笑。
“阿刹利是我的好朋友,他帮我嗅出你的味道来,我才能找到你。”
“你好……谢谢。”
林祖宁还没跟狗说过话。
狈跟天使嘀咕几句话,转身耀武扬威似的走了几步,然后飞出房间。它的速度彷佛一把射向远方的箭。
“他跟我说它不讨厌你,它通常讨厌人类。”
“哦?这是我的荣幸了。”
原来天使不一定能发现人的踪迹,他们也得雇用猎犬。
“这个晚上我不收假。”
“那陪陪我吧,我的朋友幸福的外出约会,而我这个断了腿的男人在半夜里被你吵醒,你有责任。”他想起他的疑惑“你那天告诉我,曾经遇过我--你能告诉我那一辈子的事吗?”
“这……”天使好像被考倒了“我……不能透露大多秘密,虽然我查出来你是谁了。”
她激起他的好奇,林祖宁虽然不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但也不算太笨:“那你可以告诉我你的故事,这不叫露天机吧!”
天使偏头想了想:“可以,但是你要很有耐心。那是叁辈子的事。”
“你活过叁辈子--当人?”
“是的,我曾经当过叁次,从叁百年前开始,我犯过两次失误,被判在你们的世界当人;第一次是实习,要懂民间疾苦,那一次最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