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表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剧烈,能够月兑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模一模抱一抱,说是试验女业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粘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宋词不怕秦经理?”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哗!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调调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