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想一輩子也打不到他那種工,」他搖搖頭。「他看來很年輕,怎麼爬上去的?」
「也不太年輕,三十七歲了,」她笑。「他中學畢業就一直在美國念書,後來進了公司,做了幾年再被派回亞洲,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他說︰「說的如此輕描淡寫,世界上有那麼容易的事?」
「他工作很認真,很努力,她終于說︰「他也從沒忘記進修,所以跟得上時代吧!」
「他是個難得的男人,至少你心目中這麼認為,是不是?」他問得很特別。
「當然!」」她回答。然後心中一怔,為什麼要跟他談堅?這完全沒什麼道理的。「你——什麼時候回去?」
「晚上——有可能一起晚餐嗎?」他聲音中有太多的真誠。「我是說——我和你。」
「不行,我答應堅和小寶一起吃!」她反應迅速的。「你——也可以一起!」
「這樣方便嗎?」他問得十分可惡。
「事先沒有告訴他,或者——下次吧!」她很自然的。
「下次。」他點點頭。「不過,下次我希望有機會單獨陪你吃一次晚餐。」
「為什麼要單獨?」她忍不往問。
「沒有原因,」他黑眸中光芒動人。「我只是這麼向往和希望,那麼多年的老同學,老朋友,而且——我有些話想告訴你。」
「你現在就可以告訴我1」她說。
「下次說!」他望著她。「卓爾,你幾乎連身形都沒有改變,我記得你以前有件粉紅色裙子,還有件同樣的短短小外套,很漂亮!」
啊!那套粉紅色衣裙,她怎會不記得呢?那是父親送的十七歲生日禮物,第一次穿它就是——就是和畢群去參加舞會,那一套衣服實在很漂亮,她真的記得;
「我幾乎不記得有那麼一件衣服了!」她努力使自己笑得自然些。
「你該記得,我們那夜一起在台北空軍新生社跳舞,是你生日,樂隊還為你奏生日歌,」他真是完全記得。「你還告訴我,那套衣服是你父親出任務,到菲律賓克拉克空軍基地的PX(美軍眷屬福利社)買的!」
「你記那麼多以前的事做什麼?」她搖搖頭。突然有個感覺,今天他來——不是只為順便看看她這麼簡單。
「不是我要記得,它們根本就一直在我心里.腦里,」他慢慢地說︰「有些事——一是沒辦法忘記的!」
她有些色變,他來,他說這樣的一大堆話是為什麼?
「不能忘記也過去了,是不是?」她只能這樣說。
「記不記得我那個破提琴?三百九十九塊台幣買的?還在,我還在用。」他轉開話題。
「我記得你以前愛拉小夜曲、流浪者之歌。」她說。
「今天我拉‘梁祝’,」他微微搖頭。「因為現在我比較懂,也比較有感情。」
她震驚地望往他,他難道還指望——再發生什麼?不,不,怎麼可能?已經過去了十六個年頭,彼此從青少年變成成年人,怎麼還可能?
「提琴我帶來了,在車上,你可願听?我去拿!」他站起來。
「不——」她聲音極度不平穩。「不,下次吧1」
「好!下次。希望下次有機會。」他說︰「卓爾,記得嗎?以前同學總愛把我們名字連在一起,對不對?」
對!卓爾畢群,卓爾不群,不是嗎?
但——還是過去了,已十六年了!
☆☆☆www.4yt.net.net☆☆☆www.4yt.net.net☆☆☆
卓爾和堅白帶著小寶終于飛到了紐約,卓爾的弟弟卓凡來接他們,把他們帶到一條隧道之隔的新澤西州家里。
比起香港的寸金尺工,卓凡的房子簡直就是香港的億萬富豪才住得起的。連地下至共有三層,前後院有一索上大,六間臥室,四套半法至,而價錢只不過與香港好一點的地區買一層八九百眼見方的樓宇相同。
他們是黃昏到達的,略進晚餐之後,立刻回臥室倒頭大睡。說實話,在LA停留的三天並沒有消除長途旅行的勞累,再加上又飛六小時的行程,他們真是一下子就睡著了。這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他們幾平睡了二十四小時。
「看你們睡得那麼好,所以沒叫你們午餐。」卓凡在客廳看報紙。「完全恢復了吧?」
卓凡在大學里當教授,三十一歲,是非常標準的讀書人,他正在放暑假。
「我的感覺是愈睡愈累;」堅白說︰「但是四周太靜了,竟是醒不來,我們已習慣香港的噪音。」
「我只是肚子餓得發昏。」卓爾說︰「讓我去廚房找找看有什麼東西可吃。」
「晴在上班前做了涼面,配料都在冰箱。」卓凡說︰「你們只要享出來就可以吃,還有熱一熱羅宋湯!」
沈晴是卓凡的太太,卓爾的弟媳,在一家大電子公司當研究員,才二十八歲,已享到博士學位兩年了。
「讓我去弄!」卓爾快步走進廚房。在美國,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動手,除非你年薪有百萬,否則絕少清佣人。
沈楮是個能干的太太,涼面做得漂漂亮亮,還有黃瓜絲,綠豆芽,炒肉絲等已弄得整整齊齊。卓爾把它們全搬出來,又開火熱了湯,五分鐘之後就叫堅白他們來吃!
卓凡是個隨時隨地可以吃得下東西的人,從小被卓爾笑他暴飲暴食,他也不在意。他陪著又吃了一碗涼面,喝了半碗湯。
「真服了你,你肚子不會脹嗎?」卓爾搖頭。
「我運動量大,」一八三公分高的卓凡舉一舉手臂。「除了早晨跑步,黃昏做室內運動外,每星期天我還去駕小型飛機,我能大量消耗熱量。」
「休息一下我也想去跑步,」堅白說︰「從美國調去香港之後就沒跑過,最多打幾場網球,我怕就有肚腩了」
「小心中年發福」卓凡笑。「三十七歲了呢!」
「我陪你跑步,爸爸!」小寶在一邊嚷著。自從堅白帶地去玩過「迪士尼」樂園後,她和父親感情特別好。
「我也去,」卓凡模模肚子。「今天是多吃了一點。」
卓爾一邊收拾桌子一邊搖頭。
「我是不去跑步的,才吃完,我怕盲腸炎。」她說。
「我們早已割了盲腸。」卓凡和堅白一起說。
「我沒有割,但我一定要去。」小寶睜圓了眼楮,非常堅決地說。
「你騎弟弟的小腳踏車跟我們跑。」卓凡說。
小寶高興得拍手,小孩子的喜怒哀樂就是那麼直接的。卓爾不理他們,徑自到廚房里把碗筷洗干淨。
她一直很少做家事,更難得進廚房,在香港一切有佣人代勞。現在自己做做,也另有一番樂趣,做一個平凡的主婦,一定也很快樂。
回到客廳,發現堅白和卓凡都走了,還帶走了小寶。屋子里就剩下她一個人,連卓凡、沈晴的四歲兒子也在幼稚園沒回來。
她倒在沙發上,真沒道理,睡了二十四小時,現在一吃飽又想打磕睡,再這麼過下去,她不變成大胖子才怪——突然她想起了畢群的話,畢群說她的外貌、氣質、身材都和以前沒有兩樣,畢群是逗她開心吧?認識畢群時還不到十七歲,而現在已經三十三歲,中間經過了十六年,怎麼可能完全沒變。至少,她有了經驗,加添了自信,而目成熟了,也累了。
她是覺得累,否則不會不顧一切的出來旅行。
想去泡一杯茶喝,這時門鈴響起來。啊!在美國難道還有來串門子的客人嗎?或是幼稚園送小弟弟回來。
她迅速走去開門,在這一區治安好得很,完全沒有黑人,就算白人居民也都是高尚人,她不擔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