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Sense的筆名瑪奇朵
炳,大家好!我是焦糖瑪奇朵的瑪奇朵(笑)。
定格──
序完!
好嘍!收工下班了!
下什麼班啊你!(突然天外飛來一個無影腳踹飛我)
謎之音︰第一次在新月跟讀者見面,還不滾過來好好的介紹,用一句話就想充當一篇序,你覺得有可能嗎?
重傷倒地的瑪奇朵行動遲緩的慢慢從地上爬起,重新站定位後,開始這篇序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介紹我還有這本書。
咳咳!大家好!我是瑪奇朵,很高興現在正翻開書,看著我要白痴的你們,這是我在新月的第一本書,希望大家會喜歡。
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會想問,為什麼筆名要取瑪奇朵?所以讓我在序里面一次解釋完。(瑪奇朵的親朋好友中如果有不知道筆名怎麼來的,請看這篇。哈!)
為什麼會叫做瑪奇朵呢?絕對不是因為我很愛喝焦糖瑪奇朵,也不是因為這個名字的八字特別好,而是因為之前瑪奇朵絞盡腦汁取的筆名,被眾多路人給批評太過Local,結果听到編編的提議後,竟然一致認為編編提的名字比我自己想的還要有Sense多了。
嗚嗚∼∼我被嘲笑沒有Sense∼∼><(泣奔)
所以,這就是筆名的由來!
至于為什麼要寫這麼一段呢?因為某個嘲笑我的路人,交代一定要把這段腦殘的對話給寫進去,所以這個血淚史才會被搬進書寶寶里面啦!
好了!介紹完這段往事,我想來介紹介紹這本書好了(編編交代的),要不然瑪奇朵可能要完白痴後就直接把序給結束掉,哈!
這本書的男女主角,是瑪奇朵很喜歡的角色類型,女的愛錢又搞笑,男的溫文好脾氣,雖然長相不一定帥,卻一定是個性格型男,引來花痴的追逐。
這種組合真是太對瑪奇朵的胃口了!炳哈,
但是,為了避免老梗,瑪奇朵還是小小的在某些地方做了點變化,至于那小小的變化(應該說是矛盾才對),是在男主角的工作上,只不過這就要請讀者們自己去發現了,畢竟我先說開的話,那還有什麼樂趣呢?
只不過,這本書里面,除了男女主角以外,其實有很多配角也是戲份頗重,雖然幾乎都是以搞笑的形式出現。
不過,如果沒有這些配角出來插插花的話,那這個故事應該會無聊得多,所以讓他們偶爾出來透透氣,也是瑪奇朵寫這本書的樂趣,尤其是惡搞那些配角時,那真是一大樂事!
寫到這里我都開始覺得自己活像個變態,以整人為樂。(雖然有很多人都這麼說啦,但是我絕對是打死不承認的!)
瞎掰了這麼多,序的字數應該也差不多了,所以還是請大家趕快往後面翻下去吧!
最後,希望大家會喜歡這本書寶寶!
第一章
「媽咪,抱抱!」小女孩稚女敕的嗓音,甜甜的撒嬌著要身旁的大人抱,而就一般人來說,是絕對不會忍心拒絕這麼甜美小人兒的要求。
但那是對一般人而言。
而這個一般人絕對不包括元小秋在內。
因為她實在很討厭這種找自己麻煩的事情。
「不可以這麼愛抱抱,小孩子要多走路,身體才會強壯,懂嗎?」元小秋沒良心的掰出這麼一句話來打發掉小女孩的要求,「還有不要亂叫,要叫我姨,不是媽咪,懂嗎?」
不愧是那個傻女人的小孩,連娘都隨便亂認!元小秋無奈的想著。
「懂!」小女孩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
真的假的?這次這麼快就懂了?難不成她那精明老爸的基因突然壓過了她媽的基因不成?元小秋一臉懷疑的看著小女孩。
「媽咪,那等一下可以抱抱嗎?」小小的臉蛋上一臉的期待。
她就知道,她果然听不懂。
元小秋忍住想嘆氣的沖動,不情願的抱起小女孩,一邊怨嘆著自己的苦命,一邊想著跳槽的可能性。
話說她那英明神武的老板自從娶了那個白目女當老婆之後,雖然是沒有荒廢了公司的事務,但是也從一個標準的工作狂搖身一變,變成一個每天準時回家吃飯的好老公好爸爸。
當然了,這本來是跟她沒關系的,反正出錢的是大爺嘛!只要公司不倒,紅利沒少,薪水照發的話,基本上她一個小小的秘書是不會有什麼怨言的啦!
但是偏偏那對夫妻每年都會找名目出國去度他們的N年結婚紀念日,這時候她這個小小的秘書兼老板娘的損友,就要自動加班替老板帶小孩,以免妨礙了夫妻旅行的甜蜜兩人世界。
這是多麼沒天理的一件事啊!
人家夫妻甜甜蜜蜜恩恩愛愛的去度那勞什子的鬼蜜月,她這個苦命人就要自動加班帶小孩?!
怎麼都沒人想到她還是個黃花大姑娘,也需要有愛情的滋潤呢?
就這麼把小孩丟給她帶,天知道讓她的桃花飛掉多少!
「媽咪,我想要吃飯。」小女孩繼抱抱後又順勢提出另一個要求。
元小秋氣嘆得更大口了,並且乖乖的收拾桌面拿錢包。
她就是再沒良心也不能當作沒听見這小表的要求,誰教她娘是她朋友,她爹是她的頂頭上司呢。
真是的!每次只要遇到這小表來,她嘆氣的次數就會呈等比級數的增加,如果說嘆一口氣會少掉一點幸福的話,那她大概接下來都只能等著衰神附身了。
小女孩得不到回應,執拗的拉了拉她的頭發,希望博取她的注意力。
「媽咪∼∼我要吃飯飯。」
元小秋看了抱在手上的小表一眼,再度無奈嘆氣。
「唉∼∼走吧!吃飯!吃飯!我的小祖宗!」
***
一大一小從公司出來之後,很自然的直接轉往隔著公司沒多遠的一家自助餐前進。
一想到便宜又大碗的美味自助餐,讓元小秋露出難得的笑容,但是被她抱在懷里的小女孩則是一臉的不高興。
「媽咪……」
「鞏曉萱,叫姨。」
「媽……」
「叫姨。」心情愉悅的元小秋,現在很有耐心的慢慢糾正這個小表隨便認娘的習慣。
碑曉萱扁了扁嘴想掉淚又強忍著,因為她知道這招用在元小秋身上一點用都沒有,反而還有可能會因此被丟在荒郊野外被野狼叼走。
「姨……我想吃麥當勞。」小嘴甜甜的吐出要求。
「不行。」她直接否決。
「可是……」鞏曉萱還極力想上訴。
「沒有可是,乖乖吃飯,你爸比絕對很贊同我這樣做。」才怪!元小秋在心中吐自己槽。
碑老板出國前都會送上大筆的撫養金供他女兒吃穿用度,強調一切不必從簡,她要用什麼吃什麼全都隨意,只要她高興就好,不過前提是要健康。
但她是誰?元小秋耶!叫她帶一個小表去吃那種一餐花到一百元以上的速食,根本就是違反她做人的宗旨跟存錢的奧義了。
不要說今天她想吃的麥當勞已經不符合她爸訂出的條件,光這小表每餐吃飯都要挑三撿四,比皇太後還難伺候的爛習慣,就讓她索性專制到底,直接跟小表約法三章訂下規矩。
要吃自助餐以外的東西?除非她自己買菜回家煮,要不然她只能乖乖的吃她買的東西,不準有任何異議。
所以不管這小表上訴幾次都無效,只要她有到公司上班,中餐除了那家便宜又大碗的自助餐以外,小表想吃別的東西?只有兩個字──沒門!
抱歉!她可不是她正牌的娘,如果有任何多余的要求的話,只能等她那對父母回來了再說。
再一次的上訴無效,鞏曉萱雖然是個笨蛋也模得清楚元小秋的脾氣,不敢再挑戰她忍耐的底線,讓她抱進有一堆討厭蔬菜的自助餐店,然後乖乖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