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她說︰「我去問問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來,停好了車子,走下小路,看見有人在搬動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過去看看到底在發生什麼事,但又不敢,如果那里的主人看見了,必然說我多事,我不想給鄰居一個這樣的印象。
但是一瞥間我看見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淺淺,好看極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說︰「對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說︰「很怪的姓。」
「啊,辜鴻銘的辜。」我說。
「什麼?」阿佳問。
「沒有什麼。」我說。
晚上,在二樓的睡房里,我掀開一點點窗簾,我向對面看過去,有燈光,但是看不見人。到底鄰居有人住了。我並不是太高興,我喜歡這里主要的原因是靜,有人搬進來,如果那是個靜的鄰居,倒還好,如果吵起來,我吃不消。
照我這幾年的運氣來說,我實在不算運氣好,所以這鄰居,八成是個吵的。我的天。
我預測得很對。
也不能算我對啦,反正這年頭,每個人都愛聲音,愛熱鬧,我是個少數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間屋子門口停著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九一一E。
好車子。我想。
主人來了。
有人在修花。
那個老頭子花匠抬頭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會錯。
到晚上七點鐘,我實在笑不出了,那邊傳來不停的流行音樂,我很生氣,我掀開窗簾,看見對面屋子前面停著滿滿的車子,有幾部甚至停到我們這邊來了,壓倒了我們家的一株玫瑰。
他們在開舞會,老天曉得他們的舞會幾時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間里看小說,一直到十一點,那一大陣音樂一點也沒有停的意思,舞會進行得極之瘋狂,只苦了我一個,我瞪著鬧鐘,我明天七點鐘要起床的,老天,我從來沒有遲上床的習慣,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來敲我的門,她問︰「小姐,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問︰「小姐,我們這一個晚上怎麼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里塞棉花。
她替我關上房門。但是我睡不著,耳朵里塞棉花有什麼用,那音樂是無縫不入的,開頭我還以為是唱片,後來听出是真人樂隊在演奏,這芳鄰的花樣也就很透了,我實在不了解,玩也不是這樣的玩法。
舞會是兩點半散的,跑車呼嘯著散開。
那天晚上我沒睡過。
第二天起來,黑眼圈,腫眼泡。
阿佳說︰「小姐,如果這種音樂不停,我們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沒有用,我們去報巡捕房。」他們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說︰「算了,也許他們只是慶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還是這樣,就沒話好說了,不能怪我無禮,我們總得保護自己。」
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發誓如果今天晚上這個鄰居還是這樣,我就要發作了。
下了班,那輛保時捷停在門前。真是大膽,這條小路是很難開車的,他能把車子開下來,真不簡單了。
很奇怪,我並不是十分惱怒,至少沒有像以前,以前我听見奇怪的聲音,真想拿斧頭殺人,但這一次並不是,因為我看得出(听得出)昨晚他們玩得十分高興,既然有人高興就好了,我總不能叫每個人陪我不高興。
今夜不會有同樣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時候,我听到了音樂,我很吃驚,因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樂,而且重復了又重復,實在有點如怨如訴的樣子,我不喜歡音樂,而且我不懂,我只懂書與畫,但是這一段音樂是好的,我不討厭。
它一直沒有停。
我又拉開窗簾,我想我快要變瞥伯了。沒有燈,車子也沒有,只有音樂。黑暗里听音樂,很好。
音樂是一點多兩點停的。我在音樂停止之後才睡著,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來。起床後我喝咖啡,打電話給一個愛音樂的朋友。我把昨天听來的音樂哼給他听,我問︰「是什麼?你知道嗎?」他笑了,「當然,那是一首中國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當好听,只是知道听的人還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說︰「謝謝你。」我掛上了電話。
那輛保時捷回來了。
我換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開保時捷的,所以開這車的人一定是男人,那個老花匠在抹車子,我坐在自己門口曬太陽。老花匠見到我了,又笑笑。
我問他︰「這車是你們家少爺的嗎?」
他怔了一怔,略為猶疑了一下,然後低聲說︰「是,這是我們少爺的車,這是我們家少爺的房子。」他繼續抹著車。
我走過去,到他們房子那里,那建築式樣與姑媽這一憧是一樣的,小花圃進去,一面落地長窗,只是我們這里長窗進去是客廳,他們那里長窗進去,卻是書房。我只隔著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這麼大的書房!他用了客廳做書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藍白的中國瓷瓶里,那只瓶子有點斑駁,不曉得是古董還是舊貨。一張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書桌,上面攤滿了文件、信件、書本、裁紙刀、紙鎮、圖章,什麼都有。我喜歡那些紙鎮,什麼樣子的都有。還有幾件平衡玩意兒,都是金屬的,我也有幾只,放在寫字間,有一個小人,站在一塊木頭上,怎麼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時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會在寫字抬上放這麼多東西,他寂寞嗎?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書桌上的東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臘打得很好,鋪著一張巨型藍白花紋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發,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牆壁上懸著四幅字晝,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雜得很美,書櫃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書。在安樂椅有一本線裝的紅樓夢,翻開來攤著,上面有幾瓣玫瑰花瓣,已經變了棕色。
我覺得我在偷看,像個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個滿足,我又有點難為情,于是趕緊離開。
我有點臉紅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間。我想我已經知道這個主人是怎麼樣于的了,只要看他的書房便知道,他長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當高,相當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長的臉,長的頭發,清秀的臉,清秀的眉毛眼楮,不常常笑,笑起來像個孩子,車開得不大好,但是愛開快車,有幽默感,學識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個人跑出來,又黑又胖又矮,那怎麼辦?
我的想象力越來越豐富了,像個孩子一樣,啊老天啊老天,我對一個陌生人這麼有興趣干什麼?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沒有踫到適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現實。這年頭的人都太現實,也不能怪他們,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現在這個人,我對他很有興趣,我想認識他,但是我現在沒有這個膽子了,以前我會跑過去說「你好嗎?我是什麼什麼人,我們是鄰居」。現在,現在不行了,現在我老了。
等他過來跟我打招呼?他這麼多朋友,又這麼懂享受,他也許還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會過來的。
有人說︰「如果你要一樣東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