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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第21頁

作者︰亦舒

小馬說︰「是,」他點點頭,「你對于‘友誼’一向看得開。」

「天下哪有‘友誼’這回事呢,」我嘆口氣,「盡避這兩個女人故意損我,我也只當是無心失──我自己也有說錯話的時候呀,我也希望別人原諒我,我重視的只有一個人︰馮思聰先生,偏偏他那兒出了毛病。」

小馬氣忿忿的說︰「他敢!」

我再嘆口氣,「小馬,賈寶玉賈爺說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變魚眼楮啦,我這下子馬上可以站出去做證人,證明他這話不假。」

小馬說︰「你仍然這麼漂亮,馮思聰這家伙得福嫌輕,他找死。」

我用手模著下巴問他︰「你會不會為我揍他一頓?」

小馬嚅嚅的說︰「這……不大好吧,朋友妻……這是很敏感的事……我與你只是同事,別叫我兩脅插刀,太尷尬了,這……」

我雙眼看著天花板,「嘿,虧他們還說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馬說︰「什麼?誤會,都是誤會!」他恐懼得結結巴巴。

我沒好氣,「怕死鬼,膽小表,走開點,別煩著我。」

我伏在桌上。

小說中的女主角與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們,現實中不是這樣的,現實中充滿了法蘭西斯馬這種人,唉。

我苦惱的用鉛筆打著桌子︰如果馮思聰這小子現在來苦苦哀求我,我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實在不想回青年會再捱多一夜。

他媽的馮思聰,他應該找到我公司來,他知道我一定會上班,我又驚又氣︰莫非是他早有離意,故意不給我下台的機會?

那麼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邊叫我听電話︰「你媽媽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邊扮個鬼臉。

我覺得她真詼諧,簡直受不了,取起听筒,問媽媽,「有什麼事?」

「咦,」她老人家說︰「你又不是三寶殿,沒有事不能找你?」

我說︰「媽媽,大家都成了喜劇高手,不少你一個,有什麼話快說吧。」

「思聰叫你回去。」

「媽媽,手臂要朝里彎。」我瞪著電話筒。

「你回去吧,結了婚的女人在外頭晃,成什麼樣子?」

「我搬到你家來住!」我說。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媽媽問我。

「住到八十歲,不由你不管,你當心,你總是我母親。」

「你搬回來,我倒是很放心,勝過流落小旅館。」

「哈哈哈!」我干笑。

「你若要等思聰來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說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會低聲下氣──他說他從來沒低聲下氣過。」

「你們都決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惱羞成怒,「好,你們會後悔!」我摔了電話。

一整天我的喉嚨像被人塞了一塊鉛,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聰是不會來接我的了,小馬又並不如思聰想像中的那麼熱情,我們其實一直是同事關系,我束手無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親戚家去吃晚飯,自然,他們是歡迎我的,只限于一頓晚飯,親友間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過來,我也不會收留一個與丈夫鬧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辭之後,回到青年會,我坐在靜寂的房間細思量,自覺乏味。為了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思聰使我下不了台,這口氣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條路︰找房子搬出去,與他分居。

幸虧我銀行里還有一點存款,要辦起這件事來,並不困難。

然而為了如此小事……我傷心地想,就鬧到這種地步,既有今日,何必當初?我獨自流下淚來。

這種事听在別人耳朵里,也許頂滑稽頂好笑,然而對我來說,剛好證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與思聰無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優點全變成缺點,他挑一個優秀獨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後他還是希望我變成奴隸,我並不了解他,相信他也不了解我。

我請了三天假,找公寓。

當天下午便找到一層中價公寓,經紀連連的說︰「你運氣真好,小姐,這層公寓本來是一雙日藉夫妻住的,一應俱全,干淨得十分,他們趕著回國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買點日用品便可以搬進來,連電話都有。」

我點點頭,付了租金按金,感覺上十分淒涼,運氣好?運氣好的女人離家出走,早就有丈夫來懇求她回家,哪像我?為一點點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測,名正言順地獨自生活起來。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雜物,思聰上班去了,鐘點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淨淨,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銷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內,扭開電視機觀看,仿佛又回到少女時代,無憂無慮,只對自己負責但是馮思聰這三個字在我心頭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親,一派大禍臨頭各自飛的樣子,推卸責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現在好,她該耳根清靜了。

我到附近的超級市場去辦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約朋友吃茶,覺得天氣熱,順便買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問自己︰這樣就算分居了?沒頭沒腦的,隔一陣子我會找律師約馮思聰會晤。

為了這麼小的事,我詛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機發作,這種丈夫,長久相處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決心,從明天起,我就是一個新人,我甚至考慮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疊紙條,告訴我什麼人打過電話來,寫著媽媽的名字,不見馮思聰。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給母親。

媽媽問我︰「你怎麼了,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外頭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說。

「你這個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話就氣成這樣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夠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獨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氣,」我不客氣的說︰「我大把功夫等著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聰找你。」

「是嗎?」我說︰「沒有用,太遲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獨自一個人過活未必比與他在一起更煩惱。

我再也沒想到馮思聰是這麼現實的人,我跟他走了兩年,從沒要過小性子,從沒叫他做過矮子,一向遷就他,好听話,現在為這種小事,他偏偏跟我鬧得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這一趟。

我已決定不回家。

午飯的時候,小馬問我,「怎麼,一起去吃飯吧。」

我干巴巴的說︰「不必了。」

發生一點點事,就能看出人性險惡,小馬這種人,他能為誰擔風險?這種人一點內心世界也無,一點正義感都沒有,就懂得戰戰兢兢捧住一個破飯碗,還以為有出息得很,因為這些日子來我沒讓他佔到便宜,他已經不感興趣,現實得不得了的一個小人。

他當時看見我冷冰冰的,馬上退後一步,也不表示關心,就跟大伙兒走了。

我很氣忿,他們都當我完了,遠著呢,等我一翻身又變一條好漢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等我恢復心情的時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剛想下樓去買一個三文活吃,有人推門進來,我抬頭一看,是馮思聰。

我斜眼看著他,問︰「找誰?」

「找你。」

「什麼事?」我心中想,如果他這當兒肯低聲下氣,事情尚有商量。

他卻取出我的首飾盒子放在我辦公桌上,說道︰「你忘了取斌重物品。」

我一口濁氣上涌,勉強維持鎮靜︰「對不起,叫你送了回來。」

「我要走了。」他說︰「再見。」

我補一句︰「我們很快會再見,我已聯絡了律師,他會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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