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感動之余,輕而易舉地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按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發,夜間躺在睡袋中仰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著一瓶三星白蘭地。身上的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表轉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著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鏈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表,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嘆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說。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說,「既然是你母親寄來的,至少打開來看看。」
「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來,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隨你。上代的恩怨不該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猶豫。
「也好,」她說,「你幫我拆開看看。」
我七手八腳拆開,盒子里是一件長長的白紗衣,我抖開一看,兩人都呆住。
太初嘆道︰「衣裳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這簡直是一件藝術品。」
盒子中尚配著一雙粉紅色緞鞋。
「是不是你的號碼?」我問。
「五號,正是,她怎麼曉得的?」
「看看,這里還有一封信,寫給你。」
太初忍不住,拆開來看,是一張美麗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寫著字。
太初一邊看一邊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邊觀察她的神情,這張卡片寫得很多,她的雙眼漸漸紅了,終于她放下那封信,將頭靠在椅背上,呆呆看著天花板。
她低聲說道︰「棠哥哥,讓我試試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給她。
她到房間去換了衣服出來。
我「嘩」地一聲。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紗衣是柔軟的,細細的腰,低胸,領口一連串皺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點點白色的芝麻點。
「太好看了。」我驚嘆。
她踏上高跟鞋,轉一個圈,「這麼漂亮裙子,穿到什麼地方去?去白宮吃飯也不必這樣打扮。」
「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的裙子寄來就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月兌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為你長得不像你父親。」
太初很懊惱,「你像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爸。」
「太初,那畢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為禮貌起見,也該寫一封回信。」
她不響。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從你父親處得來的資料,我覺得離婚是雙方的事,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說︰「清官也判不了這樣的事。」
「她還是你母親。」我說。
太初發嗔,「你這個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為然,「這不是人家,她將來是我的岳母。」
「岳母?誰答應嫁你?」她笑,「走罷,郵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觀音兵現在升做觀音將軍。」
「你好嗦。」她推我。
畢業後我倆就訂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問我,「你考慮清楚了?外頭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樂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慮清楚了?」我問,「以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
「呵,廢話,」她笑說,「外頭有些什麼貨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個?」我激一激她。
她嘆一口氣,「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紀已經老大了,不嫁還待幾時?」
「太初,」我搖頭,「我真服了你,連說話都不夠你說。」
她凝視我,「你會照顧我、愛護我,是不是?」
「我若沒有那樣打算,何必開口向你求婚呢?」
「說得也是,」她微笑,「老壽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會不會喜歡我?」她忽然又問。
「不會不會,他們會如歹毒的皇後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處得到一點安慰,簡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媽自然是喜歡太初的。
他們的信中表露了無限歡欣之情,對太初的美貌非常詫異,他們寫︰「什麼——我們未來的媳婦簡直比最美麗的女明星還長得好,怎麼會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還這麼突出,真人想必更為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