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背著我,看著爐火,他說︰「為什麼不要你?你有什麼不好?」
「我?」我挪動了一于,「我?我當然不好,何止不好?簡直罪惡,拿了家里的錢來開銷,一不讀書二不工作,跟洋人姘居,我好?我再也沒有人要的了。」
「我倒覺得你好。」家明還是背著我。
「那是因為你願意了解我,當我是一個朋友,可是其他的人怎麼想呢?」我問。
「其他的人,不過因為他們沒有你這樣的機會墮落,所以吃醋罷了。」他答。
我笑了,躺在沙發上,把墊子抱在胸前。
「家明,對不起你,你工作必然很忙,這樣子把你拉了來,你心里不知怎麼樣想呢,可能在咒罵︰這家子,有這樣的母親,就有這樣的女兒。」
「你真要知道我怎麼想?」他轉過頭來。
「嗯。」
「我在想,如果這是真的就好了,我不費一點力得到了一個我要的女孩子。」
我一怔,「啊,家明你開什麼玩笑?」
「這年頭沒有人相信真話了。」他笑。
我不響,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為什麼我也暗里希望這是真的——如果我不認得比爾,我只認得他,我們就要訂婚了,從此下半輩子不用愁了。我慘痛地想︰然而事實不是這麼簡單呢。如今他做了我的擋箭牌。
「家明,」我說,「我實在感激你,真的,我母親……希望你幫我這個忙,她在這里的當兒,你多多包涵,別把我的事說出來,我實在不忍她失望,將來要是我結了婚,她好過一點,也許情形不同,可是現在——」
「你放心。」家明打斷我,「你怎麼還不相信我?」
我有點慚愧,他說得對,我可以相信他。
「你累了,你也該休息一下。」他說。
「家明,你媽媽也要來,是不是?」
他點點頭。我申吟一下。真受不了,一個老女乃女乃已經弄成這樣,倘若來了兩個,那還得了!我自樓上抽了一張毯子下樓,蜷在沙發里睡了一會兒。家明不方便上樓,我只好下來陪他,不能讓他一個人留在客廳里。
我睡了一刻便醒來了。家明坐在地上,在做功課,他的筆記攤了一整個茶幾,電視在播映足球比賽,沒有扭響聲音,他看得全神貫注,一邊在嚼花生,喝著咖啡。足球緊張了,他握著拳頭揮舞。
這人是個孩子。我忽然記起比爾也這麼做筆記來著,我也是在沙發上睡著了,然而兩個人的神情是不一樣的。一醒來比爾就發覺了。但是家明,他大把大把的花生往自己嘴里送,一邊手舞足蹈。
我用手撐著頭,看著他背影,就笑了。
他這才發覺,轉過頭來,他說︰「啊,醒了。」
我想,比爾現在在哪里?他會原諒我嗎?為了母親,我叫他不要露臉,把他趕到別處去住。
家明說︰「你肚子餓了沒有?我們在中國飯店吃飯,我請客,等伯母醒了就去。」
我看著他,笑著點點頭,他握住了我的手。
媽媽的聲音響起來,「我早就醒了。」
我們回頭,她笑吟吟地站在那里。媽媽真是厲害。
我嘆了一口氣,她這一次來,有計劃之壯舉,再也不放過我的,幸虧是家明,換了別的男孩子,叫我怎麼應付呢?家明向我投來一個眼色,叫我不必擔憂。
媽媽又發覺了,她說︰「你們不必擠眉弄眼的,我很明白,你們不必忌我,平時怎麼樣,在我面前也怎麼樣好了,我是最最開通的。」她一直笑。
我沒好氣。她開通?家明是她喜歡的,所以她特別「開通」。
我們一起去吃飯,坐席間也是媽媽一個人說話。不過見她如此高興,我也頗為安慰,家明真好,把她服侍得水泄不通,我看著只會微笑。待她走後,我可要重謝家明才是。
一頓飯吃了好幾個鐘頭,吃完飯,她忽然從皮夾子里拿出一只扁長盒子,放在桌子上。
「家明,」她說,「伯母把你當自己孩子一樣,伯母喜歡你,這是伯母在外國的見面禮,你若不收,就不是好孩子。」
我笑,「怎麼見得他不收呢?又不是送他炸彈!」
媽媽白我一眼,「你當個個人像你?無法無天?家明是規矩的孩子,他多客氣,當然是不肯收的。」
我吐吐舌頭,「你到底是要他收這禮呢?還是不收?好像叫他收,又好像拿話套住他,不叫他收,到底什麼東西,家明,打開看看!」
媽媽尷尬了,「喬啊!你這個女孩兒啊!一張嘴這麼刁法!」
我笑,「你看,家明,本來我媽也把我當寶似的,只因見了你,樣樣把我比下去了,就嫌起我來了,你怎麼好意思?」
家明也只是笑,「伯母,太名貴的禮物,我不敢當。」
我把盒子扔過去,他接住。我說︰「咱們家出名的孤寒,見面禮不外是三個銅板之類的,你放心,收下吧。」
媽媽嚷︰「別扔壞了,別扔壞了。」
我說︰「哦,會扔壞,是手表,是大力表。」
我替他把紙包拆開來,表是表,卻是一只白金康斯丹頓,白金帶子、寶藍的寶石面子。我不響,媽媽真把家明當女婿了,幾萬塊一只的手表都送。
家明一看之下,果然推讓又推讓,媽媽打架似地要他收,大庭廣眾之間,不亦樂乎。我就想,比爾可趁不了這種熱鬧,假如對象換了是比爾,媽媽早就號啕大哭了。
家明終于把手表戴在手腕上,皆大歡喜。老實說,我覺得他很配受這筆重禮,那表戴在他手上也配。
回到家,他把我們母女倆安頓好了,就開車回去,臨在門口謝了又謝。他走了以後,媽媽精力還有剩余,口沫橫飛地贊家明,我收拾茶幾,發覺家明忘了功課,我把他的紙張小心地疊起來,有一張紙上卻密密麻麻地寫著一個個「喬」字,我「呀」了一聲。把那張抽了出來放好,其余的仍放在茶幾上。
電話鈴響了,我搶過來听。是比爾。
我很有點百感交集。「你在哪里?」我問他,「家?」
「我還有第二個家嗎?」他溫和地說,「我在一間旅館里。」
我緊緊地抓著電話筒,說道︰「比爾,你不怪我吧?」
「怎麼會?你們剛才出去了?」
「是,陪媽媽出去吃飯。」我說,「她很喜歡這里。」
「我想你。」他說。
「我也想你。」我說。
媽媽插嘴說︰「別肉麻了,剛分手,又打電話來,又說想你想我的,有中文不說說英文,怕我听了是不是?你跟家明說,結了婚兩個人住一起,豈不省事?這里電話收費多貴,一直講廢話,什麼好處!」
我呆在那里,母親之潑辣,真是驚人。
比爾問︰「那是你母親?」
我低聲答︰「是。」
他不響。
「比爾,」我把聲音壓得極低,「比爾,我要見你。」
「明天打電話到學校來,我等你電話。」
「好,再見。」我說。
「我愛你。」他說。
我放下電話,對母親表示我累了,想早點睡。但是媽媽睡著以後,我卻還沒有睡,我起床抽了一支煙,喝了一點酒,忘了問比爾是哪間酒店,我想偷出去看他,直到天亮,始終沒睡好,媽媽倒又起床了。
這一天她讓我陪她去逛公司買大衣,人人說英國大衣便宜,好的貨色也不便宜啊,優格一件牛仔布的短外套就二十七鎊。
花三百塊買件牛仔布罩衫算便宜?我不明白她們是什麼心理,而且跑到什麼地方就買到什麼地方,我求她去海德公園她都不去,擠得一頭汗,罷啊,母親來倫敦跟在香港有什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