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等什麼,叫他拿現款來買你的笑容,快快!」
「男人不是那麼容易拿錢出來的。」
「才怪,除非你不想向他要錢,否則的話——你並不是要他的錢。」百靈回到自己的房間。
我隔了很久才睡著。
我在與自己練習說,「你原諒了我,我的收人並不會增加百分之二十,你不原諒我,我的收入也不會減少百份之二十,你對我的生活沒有影響。」
但是肯定對我的精神有影響。練了一個晚上,天亮的時候像與人打過仗,累得賊死。
拉開門拾報紙,鐵閘外有一束黃玫瑰。
我關上門。
黃玫瑰?
我再拉開門,是黃玫瑰,一大束,睫長長的,豎在鐵閘邊。我連忙打開鐵閘把黃玫瑰撿起來,上面簽著他的名字。皇後花店。
百靈滿嘴牙膏泡沫的走出來,「什麼事?耶穌基督,玫瑰花?」她驚叫,「什麼人?什麼人會送花來,我們不是被遺忘的兩個老姑婆嗎?白馬王子終于找到我們了?」
我小心地撕去玻璃紙,數一數。
「有幾朵?」
「二十六朵。」
「為什麼二十六朵?」
「因為我二十六歲。」我說。
「你那個男朋友?」百靈說。
「是他。」我說。
「丹薇,看上帝份上,快與他重修舊好,說不定他用車子載你上班的時候也可以載我。」百靈抹掉牙膏。
「他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種人。」我說,「他很狡猾。」
「唉,又沒有人要嫁給他,誰理他的性格如何呢?」
百靈把餅干自瓶子倒迸塑膠袋中,把瓶子注滿水,把花放迸瓶子。相信我,花束把整個客廳都閃亮了。
我覺得與他保持這樣子的距離是最幸福的。
但是男人與女人的距離如果不拉近,就一定遠得看不見。女人與女人的距離則一定要遠,遠得看不見最好。像我跟百靈一樣,連牙膏都是各人用各人的,她買她的罐頭食物,我在酒店里吃,是這樣子。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回頭,他可以找到一百個新的女朋友,像我這樣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
我再去上班,但事情不一樣了。公路車還是那麼擠,但是我不介意了,路程還那麼長,我也不介意了,下了車還得走五分鐘,也不介意。
一大疊一大疊的事要叫我做,我也不介意,我心平氣和的把它們一件件做清楚。昨夜踢到罐頭的腳在作痛,我安靜的搓搓它。
我很滿足,只不過是為一束花。
當然別的女人會說︰「哼!大件事,一束花。」但是花這樣東西是不能真送的,真的送起來,那效果是很恐怖的,只有從來沒收過花的女人才敢說花不管用。
下班後我匆匆回家,我看了看那束花,在廚房哼了一首歌,做一只蛋糕。許多許多的回憶都上來了。
百靈回來時聞到蛋糕香,從烤箱中取出,我們吃蜜糖茶。
「丹,你今天很漂亮。」她說,「為什麼?」
「或者我們應該節省一點,買點畫掛在牆上。」我說。
「我們甚至不會負擔得起畫框。」百靈說。
「畫框?」我問,「買一本印象派畫冊回來,把圖片貼出,那比貼海報有意思多了。」
「在倫敦有很多店是賣這種畫的!」百靈惋惜的說。
「英國人也會說︰在香港,帆船油畫一街都是。」
「畢加索說︰‘女士,藝術不是用來裝飾你的公寓的。’」
我的眼楮看一看天花板。老天。
「為什麼?我們會有訪客嗎?」她問。
「我們一天有大部分時候呆在這里。」
「我不關心,只要電視不壞,我不關心。」
我笑笑,我們繼續吃蛋糕。
「你的脾氣倒是真的犬好了。」百靈說,「有沒有錢?我想問你借一萬八千的去買點衣服過節。」
「我沒有錢。」我笑說,「有錢也不買衣服,你想想,吸塵機才兩百三十元一個,憑什麼襯衫要五六百元一件?」
百靈自我一眼,「你可以穿吸塵機上街嗎?」
我想起來,「杰,他有沒有約你出去?」
「告訴過你很多次了,他已經失蹤了。」百靈說。
「他傷心嗎?」我問。
「我不認為,人的心往往是最強壯的一部分。」百靈笑。
他終有一天會結婚的,那個叫杰的男孩子,他的妻子將會是一個賢淑的好女人,才不介意他喝咖啡用白糖,與他守住一輩子,一個好女人。
一個好女人,他買什麼結她,她都開心,他可以把他偉大的見識告訴她,她將會崇拜他。但是我們活在兩天地里,我們的生活經驗不一樣。她們的幸福不是我們的幸福。
百靈說︰「咖啡冷了。」
我一口喝光,站起來。
「今天星期六。」百靈說,「有啥節目?」
「新聞處有什麼新聞?」我問。
「市政局說市民不愛護花草,影樹幼苗成長的機會只有百分之十五。」百靈說。
「亂蓋。」我笑著出門。
或者張漢彪會打電話來。
他不能替我解決困難,但是他可以陪我消磨時間。雖然我們忙得那個樣于,不過是身體忙,但是精神上益發空虛得很。我們像是那種僵尸,天天做著例行的工作,其實已經死了很久了,不知如何,身體還在動來動去,真恐怖。百靈大概不會贊成這個說法。
第五章
我覺得她很美麗,頭發那麼長那麼干淨,打理得真好,她常常笑說她花了生命一半的時間來洗頭,但還是值得的,在早上,她看上去那麼美,一臉的迷茫,我想我們還是年青的,還甚有前途。
百靈真是史麥月兌,她喜歡把雙手插在褲袋中走一整街,一整條街上的女子還是數她最出色,臉上洋溢著秀氣,她是屬于城市的。
在下午,他來了,要訂地方請一百三十五個人吃飯,老板叫我去擺平他。
我很客氣,問他要什麼。
「最好的樂隊,最好的香擯,最好的菜。」他說。
「我們也許沒有期。」我翻著簿子。
「你們一定有,我早半年已經訂好了的。」他說,「現在來計劃一下詳情。」
「當然,生活的每一部分,你莫不是計劃好的。」我微笑。
他沉默了半晌,「也不是,」他說,「有時候也會失算,你這個人。」
「我妨礙了你什麼?」我問,「我們先討論菜色。」
「中菜。」他說。
「這不是我本行,」我說,「我找中菜大師傅夾。」
「不用,菜早就定下了。」
「好的,讓我們討論座位的問題。」
「當然今天下班你會與我一起去喝杯酒的,是嗎?」
我們把細節都研究好了,我說︰「一百三十五個人,你真是喜歡大宴會。」
「總要請的,一次請完了,可以心安理得的睡覺。」
「有錢人太不懂得花錢。」我感喟的說,「這樣子一頓吃,足夠很多一家四口一年的開銷,大觀園吃蟹的奢侈,在今日還是可以看到的。」
他怔一怔,苦笑說,「我有錢,難道是我的錯嗎?」
「我想是的,各人命運不一樣。」我說,「我也希望我能這樣子花錢。」
「對,還有一樣,我不想要女侍,你是知道的,全體男招待。」
「是,先生。」
「去喝一杯如何?」他微笑。
他看上去無懈可擊,深灰色的西裝,銀灰色領帶,永遠白襯衫,他永遠不穿別的顏色,那時候他跟我說︰「做我的女伴,最容易穿衣裳。」
他的衣著給我的印象至深,很久很久以後,在街上看見一套深灰色的外套,我還是會想起他。我很感慨,這些事情他永遠不會知道,我不會說給他听。
但是他現在站在我面前,我知道這是我最後一次機會,如果我不能完全得到他,我就完全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