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她不來,」振元說︰「這是生意上的應酬。」他向我眨眨眼,「你們姐兒倆多久沒同台吃飯了?兩年三年?」
我很慚愧。
振元這次這麼做分明是要挽回我同老姐之間的感情。
他真是一付熱心腸,但他不知道,我與老姐之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恩恩怨怨,不是這麼容易解決的。
「我恨她把我那些信件給你。」我說。
「又沒有造成任何損害。」振元勸說。
「這是我運氣。」我固執,「但她心地太壞。」
「算了,齊某的老家在美國,說不定幾時她跟了去,你們姐妹想見面也就難了。還記住這些干什麼?」
「我心寒。」我不悅。
振元嘆口氣。
但到了星期六,我還是出席。
姐面色非常不自然,但她還是到場,我也頗佩服她的勇氣。
齊先生與振元很談得來,我與老姐很靜。
至甜品上來時我終于說︰「齊先生很好,機會要把握。」
姐仿佛有點感動,我看不清晰她的表情,她老低頭。
我又說︰「小朱也有女朋友了,恐怕今年是旺季,人人趕著結婚。」
她低下頭,那慚愧之意,就很明顯。
我心中芥蒂去了一大半。正如振元所說,並沒有造成損失,又考驗到振元是一個最高貴百毒不侵的人,我似乎還得因此感激老姐。
餅半晌,老姐說︰「謝謝你的睡衣。」
「不客氣。」我說︰「那天我一直盯著你。」
她無言。我也不再說什麼。
齊先生說︰「她們兩個,倒是很靜。」
振元笑說︰「娶妻若此,天復何求!」
振元這樣一說,等于是作了大姐的保人,齊先生更放心。
回到家,我抱怨他做濫好人。
振元說︰「小姐呀,她是你親姐姐。」
「做她的保人可不易,她不會感激你。」
振元說︰「我可不是要誰感激我。」
「你太偉大了。」我說。
「別取笑我好不好?」振元笑。
餅一陣子,齊先生要回請,這一次連老媽也請在內,看樣子事情有七分光了。
齊先生有意無意之間提到他與大姐相識的過程。你真不會相信有多浪漫︰他向她問路,她陪他走一程,兩人便走去喝咖啡,便約會起來,真是千里姻緣一線牽。
大姐那種不正常的丑惡之態完全收起來。要多賢淑懂事就有那麼溫柔體貼。
但我是知道她另一邊面孔的,即使不恨她,也敬而遠之。
我默默禱告︰快快走吧,快快走,別待我脾氣一時不好,一時間不小心把她的秘密泄露出來。
在席中齊先生說︰「也許大妹會不舍得香港。」
姐透露心聲,「我有什麼不舍得?我在此地又沒有做過什麼光宗耀祖的事。」
是的,對她來講,這里代表失意。
我想她會毫無留戀的走。
自從那次會面之後,我才松口氣,姐與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麼矜實,自然不會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問振元,「我是不是很討厭?為什麼連親姐姐都不喜歡我?」
「我喜歡你,不就夠了?」
「不夠。」我搖頭,「你老老實實對我說,為什麼那麼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說︰「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貴嫌人貧,被人憎好過被人嫌,你不可能贏得全世界。」
我無奈。
這次我與振元到外國,主要還是要與他女兒見面。看樣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單純,所以,她那個時候,何必眼紅。
我們動身前一日,小朱打電話給我,說他要結婚了。
我數數日子,至多只有三個月,「這麼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覺千瘡百孔,都給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論。
「我大姐也要結婚了。」我說。
「我听說是。」
「你們都比我結得快呢,」我說︰「當初還為我結婚看不過眼,小朱,當心我把你的事說給令未婚妻听。」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掛了電話。跟人歪纏,是要精力的。
我與振元終于動身了。
真是感慨,這半年來,那麼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譽掃地,要破壞我的婚姻,為的是什麼?頂多我做人囂張一默罷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遠不會與姐姐成為好朋友,我是個記仇的人。
到了美國,見到振元的女兒。
她是一個刁蠻的女孩子,對我不瞅不睬,雖然不用同她一起生活,也令人好不失望。
我沒有同性緣,女人都不喜歡我。
振元說︰「有利害關系時才不喜歡你。」仿佛我應當慶幸的樣子。
蜜月中夾著一個賭氣的孩子,特別不開心,簽來離開美國,進入歐洲境界,才玩得高興起來。
我對振元很忍耐,木已成舟,自己挑選的丈夫,況且到底他的優點很多,不能事事計較。
玩了兩個月,回到家中,母親說姐姐與齊某也動身到美國去了。
分明是避開我們。
母親說她沒想到一年嫁掉兩個女兒,老懷大慰。
我推開姐姐的房門,多年來第一次走進去。
小小的床,小小的梳粒治,收拾得很干掙,但不知怎地,就是有股寒酸的味道,書架上有幾本小說,像煞那種小家碧玉的臥室,花瓶還有幾枝謝了的蘭花,旁邊有幾張照片。
老實說,在這間房子里過一輩子真是非常難堪的事,雖說茶飯不愁,但人不比畜牲,人有奢望。
我為她難過,在這種環境里,人會漸漸絕望,繼而心胸狹窄,做出一些非常理可以推測的事來。
現在她應該沒事了。
我掩上了房門。
我離開家,開車去接振元。
正式做人家的妻子。我想,從此過著謹慎的生活,比不得以前自由自在,肆意活潑。
其實結婚的最好年齡是像姐姐那樣,三十多點,一切都定了型,可以毫無顧慮的開始新之一頁。
我都不知她為何會妒忌我。
其實我羨慕她才真。
母與女
我一直希望母親可以月兌離現在這種生活方式。
她的男人不是我的父親,我不知道我的父親是誰,但是此刻供養我的人是她的男友,一個商人,有妻有子。換句話說,母親是她的外室。
我的地位多麼尷尬。
在念中學的時候,我覺得很羞恥。孩子們都要面子,一點點小事都下不了台,很會妒忌,否則怎麼會有「我不同你玩」這種事,因此我很看不開。
從來不叫小朋友來家玩,也不叫母親去任何與學校有關的場合。
在中學我過得非常寂寞,升了大學之後,也許是比較懂得思想,也許是習慣了,與母親的關系好得多,但我們始終不很接近。
母親與她男友,現在也很老夫老妻的樣子,他始終沒有離婚,但也絕對不會跟母親分手,一星期來五次,在我們這里吃晚飯,聊一下天,到九點多便打道回府。
這種生活真很奇怪,不知他妻子怎麼忍耐,照說她不會不知道丈夫在外做什麼?近十年來天天晚上有應酬?而且他坐司機開的車子。
不過那位太太對他的行蹤不感興趣,從來沒有追上門來,也一直沒有出現過,我們壓根兒沒見過她。
在初中時期,我不肯與他同台吃飯,若果我是他女兒,又還好過些,但我不是,這其中的關系又淡薄一層,我看不出有什麼必要我要敷衍他。
當然,母親自他手中討生活,而我又在母親手中討生活,但這也不代表我要看他的臉色。
我一直沒有朋友,我的生活過得很孤僻,直至認識潘念之。
念之說他在大學注冊處辦入學手續那日就看到我,我不知道這話是不是真,不過大部份同學在大學一年時都已找到將來的配偶,倒也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