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舍不得豆豆,因為他是你的兒子、你的家人,但同樣的,你也是我的家人,我也會舍不得你。」
他模模她的臉頰。「你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懂?」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了嘛……」謝辛童靠在他懷中,終于忍不住的大哭出聲。
應煦將她摟在懷中。他知道,這輩子,他不會再放開她!
謝昶熙目瞪口呆的看著叔叔跟母親。
這、這麼快就給他「喬」下去了喔!
認識不到十分鐘,只不過擦個藥,就可以抱成一團,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一見鐘情、相見恨晚?
看來他這個大媒人做對了!
看著鏡子倒影,他們的兒子躲在廚房看著他們偷偷竊笑,應煦忍不住告訴謝辛童,「我們還有個問題要解決。」
「什麼?」
「你不覺得豆豆電視看太多了嗎?」
一年後
他好嘔!
「來,笑一個,你今天是花童耶!怎麼可以裝出那種臉?」應璃幫謝昶熙系好領結,再拍拍他的臉。
沒想到女兒的小老師居然是小表哥啊!哈哈,以後補習不用錢了。
他能不嘔嗎?
一年多前,他這個多事鬼居然撮合了老爸老媽,兩人後來還假裝剛認識,恩恩愛愛了好一陣子,老是說要去應叔叔家「吃冰淇淋」,後來還決定住在一起……
嗯,兩人如膠似漆是很好啦∼只是他一直覺得有點奇怪,他的親生老爸不再糾纏老媽了嗎?還有應叔叔的女朋友呢?
後來,他和老媽決定搬到應叔叔家住,決定做結婚前的準備,沒想到,在整理應叔叔的衣櫃時,發現一件女僕裝……
「這是什麼?」電視上現在炒得火熱,聰明如他謝昶熙,怎麼會不知道這是什麼呢。
「這是我的啦!」謝辛童害羞地搶過來,抱在懷里。
「叔叔的衣櫃怎麼會有你的東西?而且樣式看起來好舊喔。」
「我、我怎麼知道他還留著……」居然讓兒子看到這個東西,真是羞死人了!
「當然啊!這麼重要的東西怎麼可以亂丟?」
「你們……認識很久嘍?」
眼看就要結婚,這張紙不管包不包得住火,反正都已成定局了,于是謝辛童便把所有事情告訴他。
他一听差點沒吐血暈倒,原來他們不是相見恨晚,而是根本就是青梅竹馬,他努力撮合的對象,就是他最討厭的親生老爸!
這、這叫他該怎麼辦才好?
「豆豆……」
「不要叫我!」他悲痛欲絕,沒想到他最信賴的老媽居然會騙他!
「可是,豆豆……」
「童童,好了,」應煦拍拍愛妻的肩膀。「其實昶熙都國中了,有自己的個性跟脾氣,也不是小孩子了,別老是叫他豆豆,他會不高興的。」
叮∼像從深不見五指的海底看到一道曙光,「豆豆」這個小名讓他不舒服了好久,想他這麼充滿男子氣概的人,居然被取這種小名,而且連他的小表妹萱萱後來也叫他「豆豆哥哥」,他真是想到就瞥扭。
沒想到,最了解他的人居然是他老爸……
「所以,別再叫他豆豆了。」應煦非常堅持,是因為每次謝辛童這麼叫兒子,都會讓他想起自己曾經想帶「豆豆」去結扎的事情。
而為了報答父親的恩惠,他這兒子只好答應他們結婚了。可是,仔細想想,還真的很不值得啊∼
婚禮慶祝了三天三夜,等到所有客人都走光了,應昶熙也很不幸地被抓去跟爺爺女乃女乃同住,新房里終于只剩下他們兩個獨處。
應煦松一口氣,「終于只剩我們兩個人了!」
「對啊!」怎麼辦?她好緊張喔——雖然兩人已經不是第一天躺在同一張床上,可是,從今晚以後,她是他名正言順的妻子……
「我送你的衣服你喜歡嗎。」應煦躺在她身邊,把玩著她裙子上的蕾絲。
「喜歡是喜歡……可是,這麼多蕾絲跟珠珠,等一下睡覺會很不舒服……」他說會送她一個特別的結婚禮物,沒想到是一件女僕裝!
他一定得這樣嗎?長那麼大了,她發現這個游戲有點變態。
「誰說你要穿著睡了?」翻身將她壓在身下,他低聲問她,「老實說,我實在有點不甘心十年前那個晚上什麼都不記得,你可以稍微提示我一下嗎?」
「可是……我不好意思說。」
「那你小聲的說,我不會告訴別人的。」
「那天,我們……」謝辛童臉紅地湊到他耳邊,在他耳邊晴咕幾聲。
「涂在身上?!」他驚訝的說。
「噓,小聲一點啦!」她就是因為太害羞,所以才湊在他耳邊說的啊,沒想到他卻這麼大聲嚷嚷。
難怪那天那一大桶冰淇淋這麼快就被吃掉了。
看向旁邊的冰淇淋,他將冰淇淋撈到自己身旁,再看看平躺著的謝辛童……
很好,他要把她吃了,開動!
尾聲
這個地方很熱,這是他對豆豆村的第一印象。
這個地方不只熱,還很落後。而且什麼名字不好取,居然取名叫「豆豆村」!可惡!他有預感,這絕對絕對是老媽說服老爸搬到這個鳥不生蛋的地方!
好不容易,老爸找到老媽那個傻妹,兩人終于圓圓幸福快樂過一生,沒想到,接下來就是他惡夢的開始!
結婚不到兩個月,老媽宣布,他在五個月後會有個妹妹誕生。他指指一算,才發現老爸那家伙說什麼不會在婚前跟老媽恩恩愛愛,根本就是屁!
他是怎麼跟老媽說的?不要在結婚之前傻傻的被騙,像老爸那種老奸巨滑……呃,不是,是油嘴滑舌的男人,不要那麼笨,每次都說只是在一起吃冰淇淋,結果呢?吃冰淇淋吃到床上去了!
懷孕後的老媽孕吐嚴重,老爸只好搬到鄉下讓老媽調養身體,離開那個繁榮的大都市,這里什麼都沒有。捷運呢?只有產業道路;公交車呢?一天三個班次還不一定準時,便利商店呢?
這里只有流動攤販跟推車賣菜的老婆婆!
他不只跟老爸抗議過一次,他要念都市的中學,至少那里還有計算機教室,在鄉下的學校,計算機?哼!校長那台可能還是Windows98咧!
屢次抗議不成,老爸便說,如果他很行,就自己回城市去啊!于是,為了證明他是個聰明絕頂的小孩,他離家出走了。
想他再怎麼樣好歹也是國中生了,離開這個地方不會是什麼困難的事的。
不過,一路上實在是太熱了,讓他忍不住在路邊買了一杯冰涼楊桃汁解渴。沒想到才兩一口,他便皺起眉。這是什麼東西啊?不甜也不酸,根本就只是開水加幾滴楊桃汁而已,于是,他便走回商店向老板要錢。「老板,賠錢!」
老板是一個瘦瘦高高的中年男子,他正在看美國職棒比賽,王建民休息半年頭一次先發,他當然緊盯著電視沒空理他,只把扇子往桌上一比,那捏一個牌子寫著——貨物既出,概不退還。
「老板∼你的楊桃汁根本只有清水而已啊!」
「賣吵啦!」
應昶熙翻了個白眼,心里盤算著該不該跟消保官投訴……
「借過一下。」一個大概只有七八歲的小女孩持著一大堆東西,臉上還畫了兩個圓圓圈,牽著一條小黑狗走到他旁邊。「龍叔,我來買糖果。」
「亞亞喔!」龍叔看她一眼,「糖果在桌上,自己拿。」
只見小女孩放了幾個零錢在桌上,應昶熙一看。十五塊,那是能買幾個糖果啊?
只見小女孩伸手往罐子里一抓,旋即把滿滿一把糖果放進口袋里。
「你這樣拿……太多了吧。」他小小聲的說。
「十五塊不是可以拿十五個糖果嗎?」小女孩眨著無辜的大眼楮盯著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