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佚哲……」她訥訥地站在原地,已經沒有沖向他的勇氣。
他踉蹌兩步,倒在她的懷中,他用最後的力氣走到她的身邊,語言已經成了蒼白的一滴水,拯救不了鋪面而來的大火。
愛,因火而瘋狂。
尾聲
第二次做新郎,杭佚哲沒有緊張的情緒,卻多了幾分擔憂,怕自己不夠好,怕這樣簡陋的婚禮讓武焰鶴不開心。
上個月屈步宣布焰鶴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在法律上具有結婚的資格。他什麼也沒說,拿結婚證書作為送給她康復的禮物。
原本焰鶴還是有些擔心,怕自己發病的頻率會越來越頻繁,怕自己成為杭佚哲的負擔,更怕自己瘋了以後會忘記愛他,但所有的擔心在杭佚哲的一吻中盡數化解。
他不是熱情的人,卻為了她而放縱自己。她知道,即使有一天她瘋了,傻了,忘記他了,也不會忘記心底的愛。
好吧!那就嫁吧!一生只此一次。
只是,杭寧願意有個只大他五歲,連自己都照顧不好,還有精神病的後媽嗎?她不確定,甚至非常擔心。
版訴杭寧他們準備結婚的事是他正在玩電子游戲的半途中,心不在焉地听了他們的打算,他也心不在焉地給了他的回答。
「妳做我後媽?妳像嗎?」在她的心涼到半截的時候,他卻丟出一句,「妳做我姐吧!我老爸兒女心比較重,在外面妳做他老婆,回家做女兒,絕對劃算!」這件事在杭寧那兒就算是敲定了,這不!今天他還成了他老爸的伴郎,兒子給老子做伴郎--這小子真有個性!
婚禮進行曲奏響,焰鶴穿著火紅色的小禮服在哥哥的陪伴下向神壇走來。一般新娘都會穿白色的婚紗,她卻選擇了火紅色,那是火烈鳥浴火焚身的顏色,她希望自己即使瘋了,也不會忘記這特殊的一天。
「杭寧……」
「什麼,老爸?」杭寧眼楮直直地盯著將要成為自己小後媽的焰鶴。別的女人在這種場合穿火紅色,看上去會很別扭,偏偏她穿讓人有種說不出的賞心悅目,好象她天生就該沉浸在焰火中。
「如果有一天,我先焰鶴而去,你要把她當親姐姐一般照顧。」這是杭佚哲在結婚開始之前要跟杭寧叮囑的話。
他不要焰鶴母親的悲劇再重演,所以他要杭寧的承諾,承諾有天他若是先焰鶴而去,依然有人照顧著她。
他還決定婚後不再要孩子,一方面他不要她母親娘家的瘋狂基因再危害後人;另一方面他不希望任何小小的變動刺激她的神經。
她既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妻子,他願意用兩種愛來寵她。
「杭寧,你能答應老爸的這個請求嗎?」
小後媽離他們只有三步之遠了,望著父親焦急的眼神,杭寧慢悠悠地說道︰「我的保證比不得你長長久久地陪在她的身邊,這道理你該明白。」
他明白,他也珍惜。所以他要更多地為她打算,「就這麼說定了,我活著一天她是我的責任和愛。若我去了,她變成了你的責任,你抒發親情的對象。」
「好啦!好啦!」杭寧不耐煩地拉拉他的手,提醒他婚禮即將開始,「未來的路還長著呢!現在想那麼多有用嗎?」
他用不屑一顧的表情迎來了他的小後媽以及新郎、新娘在神壇前最莊嚴的誓詞--
「無論貧窮、疾病、死亡,還是……瘋狂,我都會永遠陪在妳身邊,不離不棄。」
全書完
後記--瘋狂的作品
喜歡簡單的我從來沒寫過如此復雜的情感世界,我快要瘋了。現在知道伯莎?梅森是誰了吧?
《簡•愛》中橫插在羅切斯特和簡愛中間的第三者,羅切斯特在神的面前發誓要相守一生的第一任妻子。
我不想討論名著,我沒資格,也沒膽對它發表任何無理的評論。我只是覺得,每個人都有感受愛的權利,即使瘋子也不例外。愛會讓人發瘋、發狂,這固然不好,但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愛一個人愛到「火烈鳥」般浴火焚身的程度?沒有大悲大喜的沖動,只有無怨無悔地愛著;沒有地老天荒的奢望,只是想炙熱地愛著;沒有剝奪與毀壞的念頭,只是將愛情進行到底。
幾年前經典日劇《惡作劇之吻》相信讓很多女生在大笑之余潸然淚下,你不覺得琴子對直樹的反應就有點像瘋子嗎?瘋狂地愛著某人,只要不是傷害,不帶給他困擾,放下好與不好的評論,我只問有什麼不對?
在愛之前先算計好會不會受傷害,愛得有所保留,愛得留有余地,這固然沒有什麼不好,可是能瘋狂地愛一回(只愛一回,第二回便是浪費)又有什麼不好?
聊了這麼多無厘頭的廢話,不知道有多少看倌已經準備好爛西紅柿、臭雞蛋準備丟我。說不怕是假的,被口水殺死的人已經多到沒辦法細數,我還是保留一點活著的機會比較好。最後再無聊地問一句︰你曾經瘋狂愛過誰嗎?拿這本書與過往的感情一同分享吧!版訴自己,我不是瘋狂,我只是比任何人都敢愛,我是英雄!
于于的好友--蟈蟈在此PS︰于于是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