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下班了,我呼出一口氣,自百貨公司走出來,雖然已九點半了,天氣還是悶熱。上海的炎夏是有名的,才走兩步便一身汗。我猶豫著,本來回家最好是走至人民廣場坐112路公車,由終點站上車可以有座位,好舒緩一下我麻木的雙腳,但我實在走不動。大公司對員工要求是極嚴的,營業員在上班時間內必須站立,違者格殺勿論,他們才不管你是否執大學文憑。
我嘆一口氣,是,我這正牌同濟大學中文系畢業的,可現在仍淪落到靠站在店堂里侍候人家眼楮、鼻子,賺取佣金。
不過,我還有自己的自尊,因此應聘時只出示了高中文憑——高中也是一流學校。可父親說我這是皇帝的新衣,自欺的成分多一點兒。
他說得很對,可誰都要生活,現在我的薪水要高得多。
這是相對而言的,以前也在報館干過,薪水低不論,工作也是極乏味——做校對。一天下來,眼楮倦極了,下班後再看到鉛字會尖叫。
這真令我氣餒,我是真的喜歡寫作,當年才會在明知畢業後工作難找的情況下堅持讀文科,誰知畢業後……
現實是殘酷的,我知道我不能當記者,因為我太不善于交際,可校對?太匪夷所思了,當下我辭了職,開始做營業員。
現在我很滿意,收入好不在話下,時間也多了,做一天休一天,我可以有更多時間來寫作,而當文章被征用,變成鉛字時,那種感覺,簡直太太太幸福了。
惟每當我拖著麻木的雙腳在站牌下等車時,依然叫苦連天。
終于到家了。
與上海普通獨身女性一樣,我同父母住,高層房子,我家在頂樓,兩居室,大的一間歸父母,小的一間歸我。
每當踏入大樓,我都祈求上帝睜只眼,保佑電梯沒壞,至少有一個可用,因為雖然兩部電梯同時壞的機率很小,但我還是撞上過一次,那次爬得我幾乎累掉半條命。
還好今天上帝有眼,一路順風上樓進門,父母早已歇下,家里靜悄悄的。當下首要先沐浴,洗涮完畢,從冰箱找出西瓜捧回房間,便窩在竹躺椅中大嚼。恰恰吃完,收拾好,電話鈴就響了起來,一分不差。
抓起電話︰「什麼事?」不用問名字,這個時間只有杜蘭會打電話來,不會錯。
她也不招呼︰「明天中午,陳思請吃飯,訂了新亞。嘿,今天下午才通知,害我要推掉一個約會,要不是看在初中高中六年同學份上,理她也多余。」
「好了,好了,左右不過一個男生,對你又沒意義。對了,陳思為什麼要請吃飯?」
「她後天一早要出差,一去一個月有多,要托你看房子。」
「就這樣?」
「還有是我猜出來的,可能她看上了什麼人了。」
「誰?」這可是條新聞,向來眼楮長在頭頂上的陳思,會看中什麼人?
「我也不清楚,她只說是個客戶,吞吞吐吐的,不過你知道她的脾氣,若沒相干的人,她連提也不會提。」
「明天審她,對了,哪個新亞?」
「南京路上那個。」
「好極了,我們可以先去上海圖書城消磨半天,」
「你又發書痴了,不過舍命陪你吧。至少你比陳思好,她今天下午打電話來,特別關照叫我通知你,嘿,當我奴隸一般。」杜蘭氣呼呼的。
「明天早上九點到你家。」我掛電話,不由笑了。
陳思及杜蘭是我中學時代同學,感情極好。
杜蘭父親是股市常勝將軍,杜蘭因而得福,掛個大學研究生的名頭,盡情歡度青春,甚至在二十五歲生日,叫父親買一間小鮑寓送她。
她現在的住址離我家頗近,因此常踫頭。
而陳思,她是我們中最聰明的,經濟系畢業又有能力,現在在一家外資的跨國地產開發公司當業務經理,隔三差五要出差,而她父母被大哥接到國外享福去了,她一個人獨霸一套二房一廳的大房子,太愜意了。
然她猶不心足,常羨慕我有父母同住,曰︰「我一出差,房子就無人打理了,回來必然灰塵遍地,太不溫馨了。」
因此每每托我照管,已成慣例。我樂得有個安靜地方寫作,且每次均能吃頓好的作為犒勞,故從不推托。
聳聳肩,不再多想,扭亮台燈,坐在書桌前開始寫作。
寫作其實是一項極艱苦的工作,雖不需要體力,卻對腦力是個大挑戰。每項細節,每個人物都要精心安排,稍有不慎,立時月兌離大綱,以為寫壞了,卻又峰回路轉,得到不意之喜,有趣之極,故雖辛苦,我仍樂此不疲。
我時常懷疑我有自虐傾向。
不過不擔心,我的毛病比起杜蘭要好多了,杜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功臣,但若人人如她一般,這個世界早完蛋了。
不是說她壞話,可她實在太任性嬌縱了,本來說好九點到她家會合,才八點不到,她就直闖進來。
「文行,文行,快起來嘛,什麼時候了,還睡,快起來。」聲先奪人尤如風姐第一次出場。我哀號,飽人不知餓人饑,我直寫到半夜三點才睡下,天啊!
她掀開我的薄被,對著我施展她的獨門五爪功,經過一整套「輕攏慢捻抹復挑」之後,我終于被她整醒。
「上帝保佑我遠離這個女人!」
「哼,你就這麼對待我,枉費我還給你帶了這麼多衣服來。」還好意思說,也不想想她是怎麼對待我的。
「怎麼?又穿不下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剩余物資。
「嘿,這次是嫌大了。」她得意洋洋。
我不理她,自去洗漱,等我自浴室出來,床上已排得如服裝展銷會一般了,真真罪過,才買了半個月的衣服就要處理掉。不過,杜蘭有這個條件,她老爸在經濟上無限量支持她,反正將來也是她的。
我就不同,薪水一千五左右,儲蓄之後再買點必需品,剩下的錢要買衣服就不夠買書了。幸好杜蘭老是減肥,減了再增,每個月三圍尺寸都在變,她是屬于那種胖得快瘦得也快的類型,衣服永遠穿不到三個月就救濟我了。我拿來改改弄弄,還真省了我不少置裝費。只不過拿人手軟,每次她要去逛街,我是必然陪客。
「來嘛,今天穿這件出去,很好看的,我替你拉拉鏈。」
衣服是不錯,不過她這麼殷勤——
「又要去買衣服了?」
「對呀,對呀,你真了解我,謝謝你。」她笑得「天真無邪」。
唉,又要受苦了,算了,又不是第一次。
「走吧,快點,今天我要瘋狂大采購。」
「等一會,」我沒好氣,衣服的腰身大了點,倉促之間找不到顏色諧調的腰帶——衣服是很難配色的淺綠色——我只得拿了個瓷制的太極圖別針及一條綠色的發帶做了個簡易的腰帶,效果好得出奇。
才拿了包,杜蘭已經走出門外了。
到達新亞巳是中午十一點了,我已經累攤,杜蘭雖然也拎滿了大包小包,可精神仍舊亢奮,真是吃她不消,每次陪她購買服飾,我都想不通,她怎麼會對華衣美服有如此大的熱心,一件試完又一件,再配飾物鞋子,樂此不疲。
也許這是她的興趣所在,我聳聳肩,寬容地想,總比愛上黃賭毒要好得多。
此刻,她身上已穿了套新衣,乳白色連衣裙,收腰包臀,兩側開岔,背後露出極小一方肌膚,卻讓人一看即知里面沒穿內衣,引人遐思,于是設計目的達到。
此時此地,這件衣服已令杜蘭成為無數目光的焦點,她極享受這種感覺,呷著冰水,笑得似只偷了腥的貓般得意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