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陷著天人交戰的黑眼圈,望著米米酣甜的睡臉……可以嗎?
赫晴鷲可以哭嗎?
他真的想哭……
「「「
鎊自申論立場五分鐘……
總之,故事就是在這種悲慘的氛圍下開始的。沒有痴心的女主角,或者浪子般英雄氣概的男人,只有我……
這個為了愛情而像個呆子的赫晴鷲。
還有,那個似乎立誓以愛光全天下所有男人為目標的風流女人,米米。
必于我到底是怎麼愛上米米的?
我只能說童年的悲慘回憶真的不堪回首。
最重要的是,就算我努力地想遺忘,卻還是改變不了弗洛伊德的詛咒;一個人的
童年對他的人生未來,往往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其實,我也常常很懊惱自己,何必呢?
我的臉也沒被卡車輾過,身材也不至于出不了大門,嚴格說起來,在高中里,我至少、絕對可以輕易拿下帥哥排行榜的桂冠,而且身邊圍繞各式各樣的美女,也不是只有米米一個人可以看,我何苦單戀她呢?
雖然,米米她真的很美……
修長的模特兒身段,骨架卻那麼細致,仿佛不堪一折;法國女人典型會有的深刻五官,卻比任何人都要來得細致甜美;巴掌大的臉蛋勻稱不削瘦,不!她不是那種時下骨瘦如柴的女孩,她是那種你會想每天抱著睡覺的軟糖……噢!不行!我又開始陷入米米的陷阱里了。
哼!總之,雖然米米很漂亮,但那又怎樣?
她的任性也是全天下無人能及的,光憑這一點,我就可以把她的滿分大剌剌地扣上五十分!
所以,只有五十分的米米,我絕對可以轉頭離開的。
必于這點,我至少下過千百次決心,要放棄那個花痴女,真的!我對她的行徑真的是痛心疾首,只差沒在背上刻字,以明己志。
但偏偏,每次當我看見米米向著我撲來,那些什麼誓言、決心就像放屁,一下子就消失在空氣中。
就像當初我第一次看到剛搬到我家隔壁的米米,那張害羞的笑靨一樣。
當場,我就把自己高達一百四的智商腦漿全數吐光光,變成只會望著她紅咚咚的蕃茄臉頰發呆的白痴智障。
相信我,這輩子我最恨的水果就是蕃茄,但偏偏,我卻常常想咬米米脹得鼓鼓的蕃茄臉蛋!
那看起來……很可口。
看到這里,你是不是也很想告訴我,像我這種笨到自投羅網的男人,簡直就是自尋死路,只能奉送「活該」兩字?
沒代沒志地,學人家愛上天上的月亮,愛不到又嫌人家月亮長得大高,也不想想是自己的手太短。
是啊,我也很恨我自己。
尤其,每當米米拉著我的衣角,眼神發亮地告訴我,她又愛上哪個男人的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比較想殺死她,還是干脆自殺算了。
米米真的很恐怖,如果她真的只愛帥哥那也就算了,但偏偏,就連在我們家附近的雜貨店老板,她也能因為那位阿伯討價還價的神情很認真,而去暗戀那個五十好幾的阿伯整整兩個半星期!
那一陣子,她還逼著我每天必須去向阿伯買上至少一打的科學面——給她的男人捧場。
害我真的差點以為自己會變成木乃尹。
真的,米米的罪狀不勝枚舉,不過,現在我倒也不是出來講些話討公道的,只是——
昨天晚上,當米米抱著刊登我老哥八卦的雜志來找我的時候,我已經數不清這是她第幾次傷我的心了。
雖然,我明明知道她的無心,雖然我明明已經被她打擊過太多次,但那並不表示我就不會覺得痛……
心碎的感覺真的很苦,就像有人用把槌子狠狠地敲破一整面的玻璃,你望著碎了一地的玻璃渣,會突然愴然失所,不知道如何是好,就連呼吸也不敢用力……心突然被掏空了,只有滿滿的冷風空空蕩蕩地來回棲息發抖的胸腔,眼楮要睜得很大,才不會流下根本沒人在乎的眼淚;還有,重點是還必須露出若無其事的笑臉,假裝自己還活著。
那種感覺太痛苦……
所以,最近我開始認真考慮,也許,這就是青梅竹馬的宿命,注定住得大近,所以不管是相戀或做朋友,都不需要太費心,所以也不會太在意。
我和米米,從六歲以後就一直生活在同一個環境底下,我們做什麼都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吵架、一起哭、一起笑……我常常這樣覺得,也許,我會這麼在意她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生活的世界大狹隘了;也許,是因為我們太常在一起,所以我眼里才會看不見其他的人……
不知道是厭倦了等待,還是終于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失戀的心痛,總之,這一次我真的開始努力下決心——
決定放棄。
放棄米米。
放棄我前半生的愛。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一種逃避,只是我真的不願意繼續這麼裹足不前下去,我已經十七歲了,該是重新出發的年紀了。
為了長大,我想告別初戀,告別我的米米。
Bonjour,我是米米。
呃,正確說來,我的原名應該是︰米雪兒.皮耶。有些繞口對嗎?所以我通常喜歡告訴大家,我叫米米,而不是米雪兒。
但基于我護照上的名字來推測,沒錯,我不是台灣人,也沒有半點混血的痕跡,只是個沒啥了不起的純正法國人。
唯一和台灣扯得上關系的就是,我有一對愛好流浪的父母,總愛游歷闖蕩全世界,當年他們帶著唯一的行李——我,到處旅行,整整過了五年這樣任性的生活,就連在台灣,他們也只準備待上一年而已。
可是,當留在台灣的一年期限已到,我卻不肯走了。
好奇怪,其實我並不討厭小時候——到處認識不一樣的朋友、不一樣的天氣、不一樣的環境的那種生活,因為那代表著我可以一宣買不同形式的新衣,可以重新學習當一個新的米米。
老實說,想留下的原因,我已經記不得了。
據媽咪的說法,當時的我,就這樣緊緊揪住阿楮的衣角,躲在他身後不肯出來。
後來,我的父母只好放棄,把我暫時托孤在赫家,留在台灣生根發芽;至于他們,照樣離開,照樣流浪……但,我並不因此而覺得他們不愛我。
事實上,我很清楚他們有多愛我,所以不願意勉強我流浪,雖然我現在是一個人住在爸爸為我買下的大房子里,但他們每年郵寄回台灣的愛心玩具,幾乎堆滿家里所有的空間,我想我很幸福。
至于寂寞,我沒有那個空閑。
因為我身邊有太多愛我的人;隔壁的寒哥哥,雖然現在拍電影很忙,但只要抽空回家,第一個見的人一定是我。
赫爸爸、赫媽媽寵愛我的瘋狂,更是病入膏肓。有時候我幾乎以為,其實我才是赫爸、赫媽的女兒,而至于他們的兩個兒子,應該是寄住在隔壁的陌生人吧。呵呵!
其實,光憑現在我只會說國、台語,剩下大半的法語記憶卻都忘得一干二淨的好本事,就該清楚,我是不會寂寞的。
還有,阿晴……
棒壁家的阿晴和我同年,只比我大一小時四十分鐘又兩秒喔。
讓我最在意的事情是,每次我幫赫媽媽晾衣服的時候,總會發現不管阿楮的哪一件衣服——冬天的大毛衣還是夏天的短T恤,衣服的下擺,總會有個洗不掉的黑印子,呵呵!
我知道那是怎麼來的唷!
那是我不愛洗手的髒手印,眷戀著阿晴的每一件衣服。
最近,我有個煩惱。
和我一起打工的幾個模特兒姐姐向我問起,總會騎著摩托車來接我下班的阿楮,她們說,他很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