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吵架原來是一種休息,是一段感情的休息,讓大家靜下來,然後發現,我還是不能沒有你,不如……
輕輕的暗戀
一位正在念大學的小男生說,他愛上了一位女同學。
他早就認識她了,她長得很漂亮,每個男孩子都為她著迷,正因如此,他偏偏愛跟她抬杠,還周旋于其他女生之中,讓她知道他對她沒興趣。
可是,這個學期,他跟她被編在同一個小組,朝夕相對,他終于情不自禁地愛上她。
愛上她之後,他愈來愈妒忌她身邊的男孩子,他變得沉默寡言,經常刻意地回避她。他認為她不會愛上他,她喜歡被一大群男生喜歡,而不是一個。為了不使自己痛苦,他不會告訴她,他多麼喜歡她。
小男生把原本準備寄給這個女孩子的情詩轉送給我,再三哀求我不要嘲笑他,因為他已經很可憐了。
情詩雖好,原來卻不是為我而寫,有什麼好批評呢?
我從沒收過男孩子送的情詩,我才可憐呢。
小男生此刻覺得痛苦,我只想告訴他,這份痛苦,經過歲月,會化作美麗的回憶,讓人懷念。
有誰不曾為那暗戀而受苦?我們總以為那份痴情很重、很重,是世上最重的重量,有一天,驀然回首,我們才發現,它一直都是很輕、很輕的。
我們以為愛得很深、很深,來日歲月,會讓你知道,它不過很淺、很淺。
最深和最重的愛,必須和時日一起成長。
親愛的小男生,你一直也做得很好,你做得最對的,就是把情詩送了給我,沒有讓她看到。
小小的欲念
小病是福,小小的痛苦,有時候也是一種快樂。
單戀或者暗戀一個人,那種輕微的,像針刺、像蟲咬一樣的痛苦,偏偏教人如痴如醉。
女孩說︰
「不,單戀和暗戀都是很苦很痛的。」
這種痛苦又怎能跟相戀比較呢?
戀人分手的痛苦是苦的,暗戀和單戀的苦,卻是帶著點甜味的。
喜歡了一個人,但是你身邊或他身邊已經有另外一個人了。
每次跟他見面也很快樂,分手之後卻很?徨,要不顧一切走在一起嗎?
不是不可以,只是,這樣做的話,大家都要犧牲很多,大家都會很痛苦,尤其一腳踏兩船的那一個。
喜歡一個人,當然不希望他受到折磨,于是,只好不再接受他,寧願大家一起忍受那小小的痛苦、小小的寂寞、小小的思念……
現在雖然不能一起,甚至將來也不會一起,然而,那微小的痛苦,卻能滋養生命,讓你知道,永遠有一個人,遠遠的、輕輕的愛著你。
人生能夠擁有多少段這樣的感情?
微小的痛苦,也是一種福分。你有自制能力,你尊重你對一個人的承諾,愛你的人也會欣賞你。這不是已經很好嗎?
何必硬要把微小的痛苦變成很大的痛苦,叫大家都無法承受,最後,只能把事情弄得一團糟。
為什麼不學會欣賞小小的痛苦、小小的思念、小小的妒忌和小小的欲念?
它們雖然不會帶給你很大的快樂,卻也不會帶給你很大的痛苦。
選擇、是非、填充
學生常做的習作是選擇題、是非題和填充題。
選擇題勝在可以選擇,即使不知道答案,也可以胡亂選一個踫踫運氣。
是非題隨便答是或非。也有一半機會答對。
填充題最難,根本無法蒙混過關。
長大了,發覺人生也是選擇題、是非題和填充題。
有人說,選擇題變成最難。
其實,是非題也不再容易,分清是非對錯,不代表你我成功了一半。
我們做得最多的,卻是填充題。
人生要做抉擇的時刻畢竟不是太多,生命里卻有很多空白的地方仍然需要填充。
我們總是以為,生命里有很多不足,我們努力去填充。明明找到了廝守終生的人,日子久了,我們卻覺得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也許要另外再找一段愛情才能填補,也許要去偷情才能填補,也許要離開這個人,去追尋一種新生活,才能填補生命的不足。
我們不斷做填充題,不斷追尋,不斷以為自己的生命有許多不足,卻從未發現,不斷地追尋,只會失去。
新電話簿上的舊名字
新的一年,我們照例抄過一本新的電話簿。
把電話簿上的名字重新抄一遍,你才發現,這一年的轉變多麼大。
這個人你已經很久沒跟他聯絡,是否還應該把他的名字寫在新的電話簿上?抄下來又怎樣?你知道你根本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他的電話號碼已經變得很陌生。
翻到第二頁,看到另一個人的名字,他本來是你的好朋友,但從某天開始,他不再找你,也許是他不想再跟你做朋友吧,在新的一本電話簿里,你是否還要抄下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只能讓你唏噓,你們曾經是每天通電話的。
另外的一些人,你決定把他們的名字刪除,這些人在你的生命里從不重要的。
餅去的一年,你們只要通過一、兩次電話,說些毫無意義的說話,新的一年,不如不要再浪費大家的時間。
偶然看到一個名字,啊,這是你親愛的舊同學,你們兩年前重逢,吃過一頓飯,交換了電話號碼,說好以後每個月都要見一次面。
結果,兩年了,還沒有再聚首。
然而,你毫不猶豫地把他的名字抄在新的電話簿,總有一天,你會打出這個電話。
揭到另外一頁,看到一個名字,你突然有一種甜絲絲的感覺,在舊的那本電話簿上,他佔的那一欄特別大,你寫下他的辦公室電話、手提電話,還有傳真號碼和地址。
事隔一年,你們在談戀愛,你不用把他的電話號碼抄到新的電話簿上,因為你不會忘記。如果有天情盡,你也不會重新抄下他的電話號碼,因為你不會想記著。
第八部分
遇溺的拯溺員
那個滂沱大雨的晚上,一位海灘拯溺員打電話到電台節目里,告訴我,他最害怕的,是失去現在這位太太。
他亡妻患了骨癌逝世。在她最後的歲月里,他衣不解帶地照顧她,看著她的身體一天一天的衰敗,先是眼楮不行了,接著,鼻子也塌下來,最後,手和腳都不行了。
彌留之際,她吃下他親手喂的藥,虛弱地握著他的手,告訴他,她愛他。
他失去了她,從此以後,他很害怕再失去身邊的人。
他遇到現在這位太太,她同情他、安慰他,並且嫁給他。
他害怕再失去她,他無法忍受有一個女人再度從他生命中消失,于是,他非常緊張她,對她無微不至,寸步不離,事無大小,都要過問。她跟誰在一起,在哪里,都要告訴他。
她實在受不了,結婚兩個月,就跑回娘家,要和他離婚。
今夜,他在電話里,向一個陌生人傾訴,他害怕失去她,害怕孤單和寂寞。
其他人也許不明白,但他是拯溺員,有一些道理,他應該明白。
一個人遇溺時是最狼狽的,只要有人跳下水里救他,他就會拼命箍著那個人不放。不幸的話,那個好心來救他的人,會被他扯下水里,跟他同歸于盡。
我們學習拯溺,遇到這種遇溺者,首先就是不讓他接近,用拳頭對付他或者用腳將他踢開。再不行的話,就從後面箍著他的胳膊,命令他不要再掙扎,否則兩個都活不了。
拯溺員先生是否明白,這一刻,他才是遇溺者?他不想失去生命,就要先放手。他想被人救起,就要信任來救他的人。
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難的,但是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