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門文說,回歸家庭是女人的天性,至少,那是日本女人的天性。但曾幾何時,我們執迷地追求愛情,以為女人最善于愛?
戀愛最終的渴望是婚姻,誰知有了婚姻之後,女人卻變成他兒女的母親,丈夫變成生活的伙伴。
女人不會再在異國的地鐵上,眼淚看著這個男人;不會再跟他在雪地上追逐。不會再期待他的電話,當電話響起的時候,又遲遲不肯去接听。
來日歲月,是否太早令人唏噓?
原來我們最大的情敵,不是第三者,而是歲月。
第三章
理你理不理不理你
我最沒有可能做的工作是物理學家。
我完全不明白關于物理的一切。那時上物理課,我把做實驗時燒熔了的喉貼在,同學的上,她跑去吃午飯,還沒有發現!那是物理課帶給我最快樂的回憶。
還有教物理的老師。我們都是女生,大部分是科學傻瓜。上課的時候,通常是他一個人自說自話。
如果我測驗得四十分,他說這次四十分算及格。我每下愈況,拿了二十分,他說這次題目很難,二十分算及格。
所以,我是物理課完全及格的物理盲。
這因為我是個蠻不講理的人。
我被人罵得最多的話,不是︰「你變態!時常罵男人!」
而是︰「你這個人蠻不講理!」
對不起!道理不是對最愛的人說的。
男人不必捉著女朋友,高呼︰「你听我解釋!」
因為我們會說︰「不听!不听!」
如果我原諒了你,不是因為我听了你的解釋,而是因為我仍愛你,被你急于向我解釋的樣子感動了!
你是如此著急向我剖白。
至于內容,根本听不入耳。理你理不理不理你。……愛是蠻不講理的。桃花依舊笑春風
最受女人歡迎的男人,是懂得睇掌算命面相紫微斗數,而又不是以此為職業的男人,他們免費而準備,且隨時侯教。
于是,闖蕩江湖的男人,紛紛學幾招觀人于微,撫模漂亮女人的手和臉,听她剖白前塵往事,幾段姻緣,盡訴衷情。對自己最愛男人,她還不至于這樣坦白呢!
女人自然希望每一個懂掌相術數的男人,都說她命好,且是好到令人妒忌的命。
女人最好的命,不計出身,便是嫁得好丈夫,兩情相悅,他對她寵愛有加,忠心不二,且腰纏萬貫。她又旺夫益子,無憂無慮。每一個要求指點迷津的女人,無為期待這種緣分。
業余江湖術士于是順應民意,盡說好話。胖女人便說她有福氣,實在貌丑便把五官分開來贊。對于一般女子,若不至于十分好命,最煞食的一招(注︰一定成功,行得通的方法),便是說她命帶桃花!
女人听見自己命帶桃花,或生就一雙桃花眼,總是乍驚還喜。
雖然命帶桃花的女人,不一定是美人,但女人總是一廂情願地相信,人們不認為我長得美麗,怎會說我命帶桃花呢?正是絕如桃李。
當一個女人煩惱著︰「有人說我命帶桃花。」她是「其辭若有憾焉,其心實喜之」桃花而不至于劫,絕對是好的。
于是,每一個命帶桃花的女人,都有理由相信,大部分男人對她有好感,他若不來是不敢表白而已。每當她感情失意,還可歸咎命里桃花。
若有一天,她厭煩了桃花,大抵可進行剪桃花枝的浪漫行徑,或架上眼鏡,封住一雙桃花眼,只留給一個男人,而「桃花依舊笑春風」。困著我
許多年前,因為趕劇本,四個編劇被老板困在一間酒店房間里,三日兩夜。天天從早到晚不停寫劇本,酒店內的中、西餐廳、咖啡室、房間服務,我們都試過。到第二天晚上,大家都受不住了,連呼吸都覺得困難。
離開酒店的那個清晨,簡直是解月兌。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能犯法,犯法就要受困。我絕對不能再受困,即使困在一流的酒店內也受不住。
去年,又有導演問我,可不可以抽幾天時間到澳門找間酒店度橋(注︰構思故事情節,劇情等)。我幾乎是哀求說︰「不!我不能受困!」
所以,雖然會愛得瘋,人也沒有理性,但殺夫、殺情敵這種事,我絕不會做,因怕受困牢內。
我寧願做個赤腳走路的孩子。
在我心中,自尊與自由,尤在愛情之上。如果你覺得毫無自尊,委曲求存,為什麼還要愛他?
如果你所愛的人,要整天監視你、控制你、跟住你,如何受得了?
如果他認為,這是因為他太愛你。
請告訴他,愛不是這樣!
愛是在我浪蕩之後,最想回去的地方。
愛是在我自由自在的時候,心里最牽掛的人。
愛是他放手,他從容,人卻不肯遠走天涯,甘願受困。在外面找一段愛情
一個男人說,跟那個和他相處了十年的女人,他並沒有愛情。他留在她身邊,因為她實在對他太好了,她可以為他做任何事。
但女人到了某一個年齡,總是希望結婚。男人說,當他找到一段愛情,他就會跟這一個等了他十年的女子結婚。
意思是說,他要在婚前嘗過愛情的滋味,他才肯向婚姻低頭。
我只覺得十分奇怪。萬一他終于找到一段愛情,令他快樂、痛苦、心靈悸動、患得患失。他當過了,然後他跟那女子道別,回去結婚。那麼,那個給他愛情的女子,莫非很無幸?
她不介意他有一個十年的女朋友,她和他熱烈地愛一趟,然後他竟然拋下她去結婚,是否太自私?
除非,除非這個男人又剛好那麼幸運,遇上一個出來找一段愛情就回去跟自己不愛的男人結婚的女子。他們熱愛之後,各自回去,各得其所。
何以要跟一個沒有愛情的女子結婚?這正是男人的婆媽。當女人不愛一個男人,無論多少年,她都會離去。並非女子無義,我們不擅長欺騙。
男人用婚姻交代,女人用婚姻示愛。
因此我們竭盡所能,尋求與愛並存的婚姻。Y的公平
許多年前,美麗的女朋友Y戀上有婦之夫,在煙花之地結識,我早知道這段情不會長久,只是Y愛得十分投入,我不便多言。
事情終于爆發,她目睹他與太太把臂同游!噢,他不是說跟她已經沒有感情,同床異夢,正準備分開嗎?
是夜,Y干了一瓶XO,把男人召來,在深夜的尖沙咀海防道上,高聲哭鬧,力竭聲嘶,拿著高跟鞋敲打男人的胸口,指著他說︰「你這樣對我不公平,不公平!」
Y把男人從街頭拉到街尾,扭作一團又分開,終于蹲在地上大叫︰「你知道嗎?你對我實在太不公平了!」
眾目睽睽,男人十分難堪,竟駛車離去。
Y抱著我,不肯回家,無處落腳,唯有跑到對面酒店開一間房,讓她睡一晚。
她抱著廁缸吐了幾次,說第一次明白什麼叫做肝腸寸斷,肚里的腸像斷開了一截一截,我說,那可能因為酒,而不是因為愛情,別美化自己。
她淒然問我,是否愛錯了人。我說,即使我說是錯,她未必肯承認,而且即使是錯,都已經愛了,何必再問?
我認為她愚蠢,不是愛了不該愛的人,而是在愛情里聲討公平,那等于向和尚借梳。
我為一個人牽腸掛肚,他卻寧願在外面流浪,這樣公平嗎?我為一個人忠貞,他卻風流如故,公平嗎?我為他犧牲那麼多,才感動了他,又是否公平?
我們愛一個人時,從來沒有要求公平,而是要求燦爛,何以事後卻聲討之?
Y後來與男人和好,我卻付了一晚房租,對我又是否公平?為什麼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