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心虛地低下頭,半晌不發一言。
「這位太太,如果他沒有,他為何不敢抬頭、不敢承認?」
「他沒有承認!」婦人尖銳叫道。「看同學犯法,那你講話是不是也犯法?你真這麼愛說,等我兒子真犯了法再來說!」
「如果他真的犯了法呢?你如何承擔、彌補?既然身為合法公民,就得知法守法,沒有人能例外。」
「例不例外是我家的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
熬人丟下一句,拉著兒子轉身離去。
駱同森氣結地追過去說︰「我告訴你,你最好約束自己的兒子,否則下回再給我遇上,我就把他逮到警局去!不信你等著瞧!」
「我不是住在你的管區,你不要囂張過頭!我告訴你,當警察沒有什麼好囂張的。」婦人回頭和他吵。
「沒有我們這麼‘囂張’,你能平安地站在這里?」駱同森恨恨地指著她說。「我告訴你,不管你住哪里,只要你兒子在我的管區犯案,我就一定追究!」
「我要去投訴你,告你濫用職權、栽贓誣陷!」婦人忿怒地叫著。
「我的名字叫駱同森。」他指著自己鼻子告訴她。「如果你記不住的話,找刑事組長就行,千萬別跑錯地方、告錯人!」
「好,給我記住,我們走著瞧!」婦人拉著兒子快步往後山而去。
望著漸行漸遠的母子倆,駱同森撥電話回局里。
「小李,我是組長,現在我在楓林村十五號,有個男子叫阿明,差不多一百七十左右,你們曾經看到過嗎?」
「喔,他是米小姐的小學同學,經常跑到那里去。我們曾經勸導過他,但他還是常去……不過,我們巡邏車一去,他會立刻走開。」
「‘敏慧’是不是米小姐?」駱同森想到就問。
「是啊!」那頭傳來笑聲。「敏慧是她的小名,這里的人都這樣叫她。」
「你們曾跟他的家人溝通過嗎?」
「小林曾經跟他母親說過一次,但被凶了一頓,那女人很不好伺候的。」
「好,沒事了。」駱同森掛了電話。
那婦人的不可理喻顯然到了有口皆碑的地步。不過,他還是那句老話,只要阿明敢再上門窺探,他絕對要他吃不了兜著走。
「先生,你要找敏慧嗎?」有聲音傳來。
駱同森詫異地回頭,看見一個矮胖婦人掛著拘謹的笑容朝這里走來。
「你好,我是今天剛調來的刑事組長,請多多指教。」初來乍到,駱同森自我介紹著,然後指著她來那個方向問︰「你住那里?」
那是一棟距離這里約兩百公尺遠、隱在果園間的兩層樓房,新穎、美觀,不過,和方家舊宅相比,還是少了些傳統、磅礡的氣勢。
「是啊!我就住那里。」婦人的笑容親切起來。「我丈夫叫方明環,大家都叫我明環嬸,你也可以叫我明環嬸。」
「明環嬸。」駱同森從善如流地喚。「住這里的是你什麼人?」
「我佷女。敏慧她爸爸和我丈夫是堂兄弟,但是他們搬到台北好久了,我佷女是回來這里教書的。」明環嬸望一眼他手指的方向說。
「你認不認識一個瘦瘦、中等身材,名字叫阿明的男人?」駱同森又指著被窺伺的房間問。「我剛剛看見他從屋後曬衣場出來,然後趴在那里張望。」
「阿明喔!他就住在後山,經常來看敏慧,我撞見好多次了……」
明環嬸和局里同仁的說法不約而同,連無奈都如出一轍。
「一個男人站在窗外探頭探腦地看,很沒規矩的。可是,我跟阿霞講,反而被罵多事、造謠呢!」明環嬸皺眉說。
「這不是造謠。左鄰右舍本來就該守望相助、互相幫忙。」駱同森安撫她說。「你不要擔心太多,以後再有這種事,你就到警局報案,讓公權力介入。只要警察多上門幾次,阿霞就算再想囂張、跋扈,也會想辦法忍耐的。」
「好。不過,我去你要請我吃便當、坐沙發喔!」明環嬸莞爾地說。
「那是一定的。」駱同森笑著,一在門前矮階上坐下來。
「警察先生,你要等敏慧喔?」明環嬸好奇地問。
「是啦!四點半了,她可能快下班了。」駱同森瞥了眼表說。「這種事叫當事人預防,才能真正對癥下藥。我打算把阿明的事跟她說了以後再走。」
「你真是好警察耶!」明環嬸贊嘆地說。
「哪里,這是我該做的。」駱同森客氣說。
「像你這樣用心的警察真的不多耶!」明環嬸打量著俊帥英挺的他,又忍不住問︰「看你一副將相之才,怎會來調到這鄉下地方呢?」
「將相之才」听起來還不錯,但駱同森不想重提「輝煌」的過去,于是避重就輕地說︰「升官呀!基層警員升任當組長,就得從偏遠地方先干起。」
「很好,先苦後甘,年輕人肯做就會有前途。」明環嬸認同地說。
前途?小鎮無大事,駱同森相信自己很快就會閑到「捉虱母相咬」了,而一向引以為傲的槍法,在疏于練習的情況下,以後可能連只大象都打不到了。
「你佷女在都市里發展應該比較大,為何要回來住這鄉下?這房子這麼舊,一個女孩子怎麼住呢!」駱同森轉了話題說。
這是他百思不解的問題,話題也有趣多了,不過,明環嬸可不這認為。
「唉!明峰就是這樣啦!架子大、派頭粗。」她既搖頭又嘆息的。「我跟敏慧講過幾次,要她搬到我家去住,但她就不肯,父女倆一樣固執……」
「明峰是誰?」駱同森詫異地地問。
「明峰就是敏慧的爸爸,他姓方。」
「米小姐的爸爸姓方?」駱同森驚訝地問。
「是啦!寶雲是獨生女,所以敏慧隨母姓,鎮上那條‘祚林路’,以前都是她媽媽家的地。現在,鎮外還有兩甲地,租給人家開牧場。」明環嬸說。「算算,方家事業有一半是米家的,讓孩子從母姓也是應該的。不過,明峰教養孩子的方式很強硬,只要不听話他就絕對不管,放牛吃草啦!」
「你說敏慧不听話,我看那樣子挺乖的耶。」駱同森不明白地問。
「你是不是喜歡敏慧?」明環嬸別有深意地睨著他說。
「我是警察,當然得了解自己管區的事,你不要亂說。」駱同森可沒有借公務之便接近、打听小姐的習慣。
「可是,已經有好幾個警察問我同樣的話,這種話我已經听很多遍了耶……」明環嬸興致勃勃地靠過來說︰「你老實說,我保證不傳出去。」
從來就是來去瀟灑、揮手兩袖清風的人,駱同森哪有什麼「實話」好說?
亂槍打鳥,就一定打得到鳥嗎?
「明環嬸,我真的只是好奇,沒別的意思。」他鄭重地聲明著。「如果你再開這種玩笑,我就要走人了。」
「好啦!你不喜歡我說,我就不說。我那些雞快餓死了,我得回去養雞了。」說著,明環嬸轉身就往回走。
「明環嬸,你話才說一半……」駱同森趕忙追上去。「拜你說完再走,不要這樣賣關子。」
「你真的不喜歡敏慧?」明環嬸不死心地又問。
「印象不錯。」他勉強說。
「我就知道。」明環嬸露出滿意的笑容。「好啦!你愛听,我就講給你听。」
原來方家老爺腰纏萬貫,但教育方式獨裁,米蕊綻回來鄉下教書,方明峰不認同卻也無力阻攔,所以才故意放手不管,讓她吃點苦頭學學乖。
「作人家父親,連半點成全的雅量都沒有。」駱同森不平地說。
「放著大小姐不作,甘願來這里當村姑,也難怪她父親生氣。」明環嬸客觀地說。「天下父母心,我們外人不能了解,也無權置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