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忙。」方志宇聳了聳肩,不以為意地說。
他現在要帶她去逛百貨公司叫忙?還是他女朋友忙?情侶見面的時間太少如何維系感情?會不會是因為她的關系?
每次他要出門,總是吩咐東、吩咐西,好像她會被突然廈門踏戶的壞人吃了一樣。
好內疚,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再拖要等到何時……陸璇暗自發誓,她再也不要成為他們的絆腳石。
「雖然忙,還是要抽空聯絡感情啊!」她又說︰「不然你們什麼時候才能結婚啊!」
「都市生活除了講求效率,還是效率。這和學生時代,沒事坐在那里傷春悲秋當然不同。」方志宇還是不以為然。
「沒事才好啊!那樣才有時間約會,也才有心情培養情調。」陸璇「指導」著,但方志宇只是笑笑不吭聲。
他也許是在笑她外行指導內行吧,但他們那樣子實在不像熱戀中的情侶呀!
還是……他不喜歡他女朋友?算了吧!志宇哥不是那種需要騎驢找馬的男人,如果不喜歡,又何必和人家窮耗呢?
那……到底是為什麼呢?唉,算了,不想那麼多了,既然他想去百貨公司逛逛,她還求之不得哩!
一回到家,陸璇就一頭鑽進廚房把早上買的排骨杰下去炖,方志宇也拿出蘿卜削皮,一邊削還一邊夸著自己。
「你看我削的蘿卜有沒有專業水準?」
正在掏米的陸璇瞟了一眼,笑了起來。他果真削得不錯,但臉上愉悅的表情,反像是挖到金礦一樣。沒錯,那真的是金礦,一顆蘿卜一百元,貴得令人咋舌!
不過,和這兩天中午在飯店吃的雞粥相比,那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一碗三百元,她嫌貴、不滿,可還不是照樣啦了?
陸璇又拿出冰箱里的菜來弄,一包豆芽、一片魚,方志宇幫著洗豆芽,她則把魚弄好放進微波爐里蒸;兩人分工合作,一下子就把晚餐準備好了。
接著兩人不約而同地上樓去洗澡、換衣服,默契好得像是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更巧的是,陸璇穿著淺藍色上衣,搭配深藍色的長裙;方志宇也換穿了件淺藍色上衣和深藍色的長褲。
「看起來真像情侶裝。」方志宇審視著彼此衣著說。
看看他們,連思想都有默契!雖說不是夫妻,起碼兩人該是情侶才對,但是……她什麼都不是。
「是兄妹裝。」陸璇硬著心更正,替他拿碗裝飯。
「我看我們出去就告訴別人我們是情侶,然後再說出真相嚇死他們。」方志宇一邊吃飯一邊打趣著。
「就跟早上那個賈蓮霧的老板一樣,嘴巴張得大大的好讓蒼蠅飛進去,對不對?」陸璇不以為然地說著。
「對啊!」方志宇可開心了,眼里充滿惡作劇的神采。
陸璇白了他一眼,懶得再開口。
吃完飯,方志宇搶著洗碗,陸璇把冰箱里的幾顆蓮霧洗了洗,兩人坐在沙發上邊看電視邊吃著蓮霧。
「好甜!你果然是專家,我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蓮霧。」方志宇還來不及咽下嘴里的蓮霧就贊著,還故意夸張表情,仿佛里面摻了糖一樣。
「行家品味。」陸璇掀眉睇他,毫不客氣地接受這言過其實的夸獎。
她咬了一口蓮霧,發覺真的很甜,而且口感很好,一分錢一分貨……她忽然想起沒問價錢!
「這六顆蓮霧多少錢?」陸璇問。
「五十元。」方志宇啃著蓮霧說。
「五十元?」陸璇仔細看著手上黑得發亮的蓮霧,忍不住夸贊︰「不貴耶!」
「物美價廉。」方志宇笑得眉眼彎彎,還不時用手指輕踫著唇邊,免得嘴里的蓮霧掉出來。
這樣就可以笑成這樣?陸璇忍不住懷疑這種笑容別有玄機——
這幾顆蓮霧不會是五百元吧?她腦袋失血地想。
第四章
方志宇在計時停車場停好車,帶著陸璇往百貨公司走去。
他一邊走一邊指著眼前轟立在夜色中的白色建築物說︰
「我投資這家百貨公司,本來預計要兩年才回本,但群眾的消費能力超乎想像,開幕的第一天就做到五千萬的業績,比預期的三千萬多了將近一倍。這家百貨公司已經偏離市中心的商圈,但開幕成功,讓本來在觀望中的財團,也陸祟續續地進軍,連帶的也讓附近的土地飆漲到天價。」
「消費力真的好,要是像我媽——」陸璇睨著他。「想買衣服總是忍著,等換季、或周年慶,有折扣的時候才來,平時請都請不動她,你要是巴望著賺她的錢,百貨公司早倒了。」
方志宇跟了嬸嬸十幾年豈會不了解她?陸璇說的一點都不錯。
「幸好,像嬸嬸這樣的人還是少數。」他也忍不住說。「熱絡的買氣可以帶動經濟繁榮,要是每個人都這麼省,那市場很快就會通貨緊縮,所以我說勤儉是好事,但是嬸嬸的做法不值得鼓勵。」
意思是,當省則省;該花的,還是要花。
陸璇不以為然地掀掀眉,看來是比較認同她媽媽的作風。
「你一定不知道,有人刷卡,一刷就十幾萬。」方志宇接著說。「一套衣服是叔叔一個月的薪水。」
他說的「有人」,指的就是他現在的女友。逛百貨公司就跟走自家的廚房一樣,就算不買東西,也來串串門子,看看那個專櫃有新貨;但那指的是化妝品,她最愛買的服飾品牌,百貨公司還擺不起。
他不直接挑明是誰,是為了避免多余的困擾。看看,陸璇直咋舌的樣子,他要是直說,她不連眼珠都掉下來了?
進了百貨公司大門,一樓是化妝品專櫃,整層樓不時飄散出一股濃烈的香水味;還有專櫃小姐眼不眨地望著剛進門的他們。
方志宇不確定她們是否認識他,但他相信陸璇一定足以讓她們如此呆愣。
「小璇。你要買什麼嗎?」方志宇邊走邊問。
「看看。」她回答,眼光左右瀏覽著。
兩人由一種逛到七樓,看了數千種商品,但陸璇卻連手都不曾伸出去踫觸商品,果真只是來「看看」。
方志宇當然不需要買什麼,可是,她這樣就讓人難受了。
乘著重扶梯來到八樓,賣場布置得金碧輝煌,還有保全人員來回走動著,原來是廠商珠寶聯展。
看來挺不錯的,方志宇當下拉著陸璇進展示場去了。
「志宇哥,我們來這里干麼?」她一臉忐忑地問。
「買個戒指給你當生日禮物啊!」他在櫃上梭巡著,深色絲絨襯著精致璀璨的首飾,很能激起購買欲。
「生日?我的生日是在十二月——」她邊說邊瞄著出口,看樣子是想逃走。
方志宇看出她的心思,硬是拉緊她的手不讓她走。記得小時候全家出門逛街時,他的工作就是負責看好她,以防她迷迷糊糊地就跟著衣著相似的陌生叔叔走了;現在小女孩長大了,不過,他照樣勝任愉快。
「這里只是普通的展示場,買不倒我的。」方志宇低聲在她耳邊說著,以不給「第三者」听到為原則。
「我不要。」她皺著眉,猛搖頭。
「那幾個保全只是做做樣子,我告訴你,請保全的錢,還超過珠寶價值呢!」他拿出買蓮霧的經驗,半哄半騙著。
「我真的不要。」陸璇還是搖頭,做得這麼離譜她當然不會信。
「不行,既然來了,就不能空著手回去,無論如何你得買一樣。」方志宇堅持著。「你看看要什麼,給你三秒鐘考慮,不然我就自己作主了。」
陸璇四處望了望,有幾個工作人員正好奇看著他們倆,她急著逃離現場,只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