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錯藥。」
結婚後,沒沒問。
「江燁,你為什麼跟我結婚?」
「我愛你。」
「可是你以前不是這樣回答的。」
「嗯?」
「你說男人吃錯藥才會跟女孩子結婚。」
「你是我女兒的媽,不是女孩子。」
「……」
……
事件五。
多年以後,沒沒打掃衛生的時候翻出當年與江燁簽訂的婚前協議。
沒沒簽字的時候正吐得眼冒金星,在江燁的哄騙下,迷迷糊糊的就簽了。
此時仔細一看,額頭的青筋暴跳。
「江燁,你這個陰險小人!」
這哪是財產協議,明明就是賣身契嘛!
她終生不得離開甲方——也就是江燁,否則要償還甲方一億——美金!
沒沒氣匆匆地捏著協議書,去院子里找陪女兒玩耍的三好爸爸。
盛怒中的沒沒沒有看到協議最後一條——
婚後,甲方名下全部財產歸乙方所有。
也就是說,雖然這是一份賣身契,但最大受益人仍是沒沒。
不是嗎?
嫁給江燁,不僅變成富婆,還擁有一個極品老公。
炳,雖與她當初的誓言不符,亦不遠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