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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紳士 第25頁

作者︰宋雨桐

每一個喇叭聲都震得方雪心驚膽跳,怕在轉瞬間就失去了金陽皓的蹤影,因此不管赤腳踩在烈日下的柏油馬路上有多麼疼,她還是一路提著新娘禮服的裙襬,小跑步的跟隨著金陽皓的腳步。

直到,金陽皓終于發現了她……

斑大的身影轉過來面對她,從她臉上哭得狼狽不堪糊成一團的妝容,一路審視到她身上笨重的長禮服,再到她光溜溜的紅腫腳丫子……

這個笨蛋!他低咒一句。

又見那兩只小腳丫不住地踮起腳尖,一會兒左、一會兒右地在熱燙粗干的地面跳來跳去,像只熱鍋上的螞蟻。她額頭冒著汗,眼眶哭得紅紅地,兩只小手奮力的緊抓著裙襬,根本沒空去擦臉上糊成一團的淚。

「金大哥,你的手一直在流血,我們去看醫生好不好?」她好擔心他的手傷,走在他身後,她看到他的手不時在滴血,邊追邊擔心,邊追邊掉淚。

「妳的鞋子呢?」一個原本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弄成現在這副什麼德行?頭發散亂,兩腳浮腫,真是令人看不下去。

「……丟了,那高跟鞋我穿不慣……而且穿那麼高的鞋子根本追不上你……其實沒鞋子也沒關系,只要追到你就好了,那雙鞋不會很貴啦,真的沒關系,鞋丟掉再買一雙就有了……」

誰在關心她的那雙鞋啦?他關心的是她的腳!紅腫得像小豬蹄的腳!

「妳真是大笨蛋!」他再次咒罵出聲,懊惱的想上前敲一敲她的腦袋,看看里頭裝的到底是什麼鬼!

罵歸罵,想揍人歸想揍人,金陽皓見到她這副可憐兮兮的模樣,終是忍不住的向前將她攔腰一抱,往回頭路走去。

「金大哥,你的手──」

「我是男人,這點小傷不算什麼。」

「可是──」

「再可是我從今以後就不理妳了。」

「金大哥……」她怯怯地喚著他,張著淚眼瞧他,雙手緊緊圈住他的脖子再也不放開。「我是真的真的很愛你。」

「給我閉嘴!」他凶巴巴地朝她吼去。

閉嘴?那怎麼行?她還有好多好多話要說,一定要現在說,非說不可。

「我什麼都可以听你的,但現在不行,你一定要听我把話說完──」

「我叫妳閉嘴!」

假裝沒听見這只獅子在吼人好了。

方雪把耳朵貼在他的心窩上,專心听他的心跳,順便掩去一些他的吼聲,免得震破她的耳膜。

「我一定要跟你說,金大哥,我真的很愛你,就是因為愛你,所以當我知道你接近我是因為我是方雪,而不是夏雪時,我才會出此下策……對不起,我那一夜听到你在跟一個人講電話……」

「再不閉嘴,我就把妳丟在馬路中間!」他恐嚇道。自己的計謀被拆穿就算了,還得听她當面跟他說,真是……他媽的窩囊極了。

可是,他吼他的,她的那張小嘴卻好像從來沒停過,第一次,他覺得這個女人有點嗦。

「……我知道這個方法很自私也很蠢,但是,那是我唯一想得到的方法,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不是方雪,你是否依然會愛我、喜歡我,這對我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就算知道事後你可能會很生氣,我還是得這麼做。」

「妳真的很想被我丟到馬路上的話就繼續說好了。」他撇撇唇,口氣已從方才的咆哮轉為低嘲。

這女人不笨,挑在這時候拚命說,是吃定了他不會把她丟在馬路上嗎?她對他的信任來自何處呢?可笑。

「後來證明你真的是關心我、喜歡我、愛我的,所以我跟著你搭下一班飛機飛來新加坡,準備當你的新娘。」

「如果後來證明我根本不愛妳呢?」

「那我就死心了。」

「然後讓我娶一個冒牌貨鬧笑話?妳知道騙婚在新加坡是重罪吧?」

她笑了。「如果你在婚禮前依然沒有發現你愛我,那麼,就不會有婚禮了,這是我跟爸爸說好的。」

他冷哼一聲。「我那天說愛妳是哄妳開心而已!看妳可憐兮兮的愛慘我了,所以我才說那樣的話讓妳好過一點,妳還當真?」

般半天,他差點鬧更大的笑話,就是當個新娘落跑的新郎!

如果這樣想,那今天變成她是個新郎落跑的新娘子,也算是扯平了吧!想著,心里莫名其妙的覺得舒坦了一些。

方雪在他懷中甜甜的一笑。「如果你真的是因為怕我難過才故意說愛我的,那也表示你很在乎我的感覺啊,你會在乎一個人,也代表著你對那個人有喜歡及愛的情緒。」

她甜美動人的笑靨,令他僵硬的表情微微染上一抹暈紅。「妳是自作多情。」

「隨你怎麼說。」反正,她已經知道他是愛她的了。

如果他不愛她,就不會舍不得她的腳丫子在烈日曝曬的馬路上受苦,而選擇抱她走回去。

如果他不愛她,就不會放著她這個方雪本尊不娶,拋下他唾手可得的接班人身分、未來的前途,氣得轉身離開訂婚會場。

如果他不愛她,「方雪」是誰根本不重要,他還是可以娶她,而不是氣她,將酒店的三百桌酒席丟著不管。

「我不會娶妳。」無論如何,維持他男性偉大的尊嚴是很重要的原則,不容違背,誰叫她要要他?讓方瑪士顏面無光,也算是很好的報復。

方雪的眸光微微一黯。「好,沒關系。」

沒關系?這麼無所謂?他挑高了眉,有點氣不過,她簡直再一次踩傷他的男性自尊。

「送妳回酒店之後,我就回日本。」再撂一句狠話,就不信她不求他。

「好……」她乖乖地,像只小貓咪,兩手卻還是緊緊抱住他,小臉兒偎著他,累極倦極的合上雙眸。

就這樣?

她就這樣睡著了?

她應該要哭著求他不要走,哭著求他留下來,求他別生她的氣,不要離開她才是啊……這樣,他或許還會考慮原諒她一點點,只有一點點……但她卻這樣安詳的睡著了?

金陽皓咬牙,一肚子火沒處可發,可一看到她被馬路燙傷、發紅又發腫的腳丫子,心驀地一疼,整顆心揪成一團。

究竟,他愛上這個小女人什麼地方?是她的笨?她的傻?還是她對愛情的執著?對他的全心全意、無怨無悔?

他該原諒她嗎?

不!絕不!她跟那個假方雪,甚至包括她老爸方瑪士,把他像傻子一樣的玩來玩去,他怎麼可以輕易原諒?

但,如果不原諒她,又該怎麼辦?就這樣放她走,他舍得嗎?

如果他真舍得,他就不會決定丟下一切,飛回台灣去找懷里這個小傻瓜了,不是嗎?

金陽皓的眉頭鎖成一座山似的,從沒有像現在這樣痛恨自己的無能為力過!

難道,他還得自己拉下臉來跟她說──他不能沒有她?去,門兒都沒有!那太丟他金陽皓的臉了!他打小到現在都還沒這麼丟臉過!

「金大哥……」細細柔柔的嗓音像春風一樣地傳進他耳里。

不是睡著了嗎?裝睡啊?他低頭瞅著她。

「嗯?」

「如果你就這樣回日本,如果你真的打算這輩子都不娶我,那我可不可以問你一件事?」她怯怯地睜眼,瞅他。

「說。」他酷酷地仰起下巴。

方雪無辜的眸子眨啊眨地,好不動人。「我以後可以帶著我們的小孩去日本看你嗎?你希望他叫你叔叔還是伯伯還是干爹?」

腦子轟地一聲,像是被炸彈給炸開──

金陽皓整個人呆在原地,像木頭人似的一動也不能動。

尾聲

說不娶她的人是他,最後非要娶她的人還是他,而且一刻都不能等,拿起手機便要特助高世光馬上替他找一個牧師來,等他回去舉行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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