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她的催促下拿起筷子,有些害怕地夾起一塊其貌不揚的蛋餅往嘴里塞,然而入口的美味大出他意料之外,他迅速夾起另一塊蛋餅,一塊接一塊,沒三兩下,盤子已經見底。
「很棒吧。」她又送上十粒煎餃。
這次不等她催促,他自動伸出衛生筷夾取煎餃,「你稿子寫完了嗎?」在動手之際仍不忘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專注于咀嚼食物的她聞言,急忙吞下嘴巴里的東西。「稿子?早寫完了!我正在構思下一本小說哩!」正是那本有關豪門恩仇的書。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那你又開始閉關了?」語氣中是濃濃的不悅。
為什麼他們之間總有阻礙?不是他忙,就是她在寫稿,兩個人總兜不在一塊。他心里不覺得很煩。
「拜托,我才剛寫完一本,你當我是神力女超人嗎?」她把對付出版社編輯的那一套用在他身上。
他不像編輯那般面露不悅;相反的,他相當高興。「你是說,這陣子你很閑?」他又吞下一口蛋餅,不油不膩,充滿了蛋香,好吃!
「嘿嘿嘿,也不是非常閑啦。」聰明人在不知道他人有何陰謀時,絕不會將自己陷入沒有退路的窘狀。
耙情她將他視為敵人,小心翼翼提防著?「從今天起,我們開始約會。」雖然他沒同女人交往過,但還知道約會這名詞,尤其昨晚在他不恥下問的證詢宋映月的意見後,他已經有十足的把握。
「什麼!?」
「你該不會忘記我們是男女朋友的關系吧?」
「我當然記得。」她最受不了他老是當她是有健忘癥的老人。
「這就對了,通常男女交往的第一步是約會,借著約會可以認識、了解彼此,進而知心。所以約會是必須的。」他像個老學究似的說著。
「我懂!」開玩笑,好歹她也是個寫文藝愛情小說的作者,怎麼會不了解約會的作用。「但是,你不可以突然宣布我們是男女朋友,隨後又消失,然後突然冒出來說要約會!」就算小說內容是編造出來的,她也沒寫過這麼離譜的戲碼。「告訴你,我可不是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小可憐。」她忘記正身處公共場所,激動的站起來,展現她難得的骨氣和氣概。
「不知道一家出版社值多少錢?」相較于她的激動,他顯得相當冷靜。
「你不可以威脅我!」她忿忿不平。
「我可以!事實上我已經做過一次,而且不介意再做一次。」他完完全全掌握了她的弱點。
她暗喘,「大不了,我換一家出版社就是。」
「就不知道台灣有多少家出版社可以讓你換?」言下之意相當清楚。
「你……」她莫可奈何。
「約會?」他面無表情地再次間道。
他當然知道她在生氣,而且是生他的氣,從她惡狠狠的眼光不難得知這個事實。他也知道自己這麼做相當下流,無恥。
但為了得到她全部的注意力,他不得不如此!
他不希望像吳軒杰一樣,默默守在她身邊數年,得到的只是她偶爾的問候。雖然他不確知自己想要什麼,但吳軒杰的下場絕不是他所要的。為了避免重蹈吳軒杰的覆轍,他寧願下流、無恥!
「你是在開玩笑?」沒有人會因約會不成,而浪費一大筆錢去買出版社,任何一個有腦子的人都不會這麼做。
宋浩陽沉默以對,表情堅定。
她終于知道眼前的男人顯然沒有大腦,「就當我是小可憐!」她頹喪地坐下。
她放棄,徹徹底底的放棄,她怎麼可能要求一個沒有大腦的人講理呢?
她一句「小可憐」擊垮了他。他試著解釋自己的不告而別,「我不是不告而別,只是時間不容許,香港的並購案突然發生問題。再說,你不是小可憐,我不是有叫人給你送飯嗎?」
她這才想起來,今天酷男沒有送早餐來,想必是得到他的通知。
「你說的並購案是怎麼一回事?」她轉移了注意力,認為這是個好題材。
他不放過這個改變話題的好機會,「典型的富不過三代的例子,父親努力打拼,兒子卻不成材,將父親的心血揮霍一空。」他簡單說明,沒有提及那敗家子的惡形惡狀。
「並購案」三個字讓她回想起曾經名噪一時的電影「麻雀變風凰」,更想起一開始李察吉爾所扮演的角色——一個沒有心,眼里只有錢的商場大亨,很自然地,她將劇情類比到現在的情況。
「那個父親一定很難過,眼見著自己辛苦一輩子的事業被人並吞,最慘的是,還被加以解體,分批出售……」她完全融入自己設定的劇情,字字句句控訴著他的作為。
「喂,誰跟你說我把它解體。出售來著!」他打斷她的話,「只是經營的人換了,管理的人換了,其他的統統沒變,就連公司的名字都沒變。」他相信頂著舊名號,可以讓顧客安心。
她懷疑的盯著他的眼楮,回想起報章雜志給他的封號——冷血。須臾,她露出甜甜的笑容,「你是個好人,真搞不懂別人于嘛叫你‘冷血’?」她相信他眼中的坦然。
這份全然的信任令他喜悅。「我可不是什麼爛好人!那個公司架構不錯,前途大有可為。」他不喜歡她說他是好人。
「我覺得你能顧慮到老先生的心情,沒有將他的公司解體,出售,反而繼續經營下去,這是一件很偉大的事。」她稱贊道。
「我沒有。」他後悔談論這件事,因為不喜歡她為他塑造的形象——一個金光閃閃的正義之士,商場上沒有正義,只有利益。
「嗯哼。」她哼聲表示話題結束。
他放棄解釋,不願將兩人獨處的時間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爭論上。「算了,那些不重要。從今天起,我們要像正常的男女朋友一樣,每天約會,時時刻刻膩在一起,你不準看其他男人,最重要的是你要隨時想我。」
「第一,我們不可能隨時在一起;第二,我不是瞎子;第三,我寫小說時絕不想你,」她得意的—一駁回。
他略略沉吟,「這簡單,以後我上班,你就跟在我身邊;其他的男人最多看一眼。至于寫小說嘛……就不用想我了。」他自認相當寬大。
「不行,我寫小說需要時間。」她暗暗告訴自己不要生氣。
「那很好,我批公文,你寫小說。」
「我需要電腦。」
「我讓人準備。」他見招拆招。
「我……我需要‘安靜’。」
「我辦公室有隔音效果。」而且是一流的,就算外頭有重金屬樂團,里頭還是靜悄悄。
「我不喜歡有人在身邊。」她幾乎開始尖叫。
「那你最好從現在開始習慣。」他聳聳肩。
爭論結束,男方獲得壓倒性勝利,女方徹底挫敗,大事底定。
「超級大沙豬!」她猶在做無意義的掙扎。
空前的勝利讓他十分滿足,他決定不理會她這個小小的污辱。他稍稍整理桌上零亂的盤子,站起身子,略略整理衣服,拉起呆坐在椅子上的她,拿出皮夾付帳,拖著她離開。
「趙小姐,下回再帶你男朋友來。」老板娘顯然听清楚了他們的每一句對話。
她臉頰漲紅,暗暗申吟,發誓絕不再來。
「一定,一定。」他溫文有禮的承諾,與對她的態度有天壤之別。
他擁著她離開了早餐店,走進巷子,經過公寓大門,過門不入,牽著她的手走到他車子旁邊,一把將她塞進車子。
「宋浩陽!你在干嘛?」她掙扎著要離開車子。
「男女交往守則第一條,千萬不可直呼對方的名字。叫我浩陽,心兒,」他輕松滑入駕駛座,熟練地發動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