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為問忠幫之首,勢力強大、個性凶狠,應認劉靜之之實無主導任事之余地。關于帳戶開設一事,劉兆坦誠,其要求劉靜之簽署文件,以其名開設,或可謂劉靜之面對父親之要求,心中並未存疑而允之,或可謂劉靜之懾于父威,不得不允之……」
「不要審了,不要再審了,直接判我有罪!看是要殺了我,還是把我永遠關起來,不要再問了,統統都是我做的,人也是我殺的,都是我——」
淒厲的狂吼聲在耳邊響起,馬傲辰又停了下來,一份文件寫寫停停,他很無奈,卻無法否認這是他活到現在,踫過最棘手、最棘手的案件,將來恐怕也難以踫到了。
掙扎在自己的情感與自己的天職中,往情感偏一步,則愧對這個職業與身份;往天職偏一步,則傷害了自己最愛的女人。
「那個時候,我一直以為我這輩子跟傲辰已經沒有機會了,這樣嫁給誰都無所謂……就是那一次,傲辰出面救了我,讓我不會被老虎幫的人帶走……如果那個時候沒有他,我想現在我也不在了。」
可是他不得不這樣做,他沒有選擇的余地……
「有關劉靜之供稱洗錢案亦出自其主導授意一詞,同前販毒之供詞,亦系維護頂罪之詞,不足為采納。經查,劉靜之對相關單據之內容、匯款之金額、款項之流向均不知情,顯見因其為帳戶所有人,須其簽字款項方得匯出,此外劉靜之別無所涉……
有關殺人罪部分,劉靜之自不相涉,其對問忠幫無指揮之權,幫眾自不听命,劉靜之自難以教唆殺人罪論處……」
「傲辰,對不起,我對不起你,也對不起馬叔……我不是說那個,我是說,你跟馬叔都曾跟我說過,我是我,我有我自己的路要走,可是我沒有做到,我還是走上我父親的路了。」
「全案偵結。被告劉兆因涉及販毒,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涉及洗錢部分,違反洗錢防制法,所涉教唆殺人部分,所犯刑法第兩百七十一條第一項殺人罪,予以起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被告劉靜之雖未涉及相關重罪,但其偽造供詞,企圖為劉兆頂罪之舉,已違反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定之罪;其簽署文件幫助劉兆洗錢之行為,構成洗錢相關罪行之幫助犯,檢方提起公訴……」
「傲辰,你還記得嗎?有一次馬拉松比賽,我因為沒有熱身,跑著跑著就抽筋了,結果你背著我跑完全稱……我那時候想完了,我這輩子只能喜歡馬傲辰這個人了,我真的完了……那個時候我就是想告訴你嘛!我好不容易有沖動,想要告訴你,我喜歡你……」
「然請法官審酌劉靜之迫于父威,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衡酌其情,針對其犯之罪行,酌予減免……另,劉靜之確定頂罪,羈押之理由已消失,檢方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羈押……」
寫到這一句,馬傲辰身子往後一靠,淚水就這樣流下,他無法下定決心,永遠都無法下定決心。
他看見了辦公桌前那個上頭印有燙金字「檢察官馬傲辰」的牌子,心里感到一陣諷刺,他伸出手將牌子推倒,讓它掉落在地上,也不去撿它。
這時,門外有人走了進來,「檢座,時間到了,開庭了。」
馬傲辰點頭,卻不急著張開眼楮,眼前好像看到了許多當年相處的甜蜜畫面,淚水也跟著宣泄出來,不能自已的默默哭泣……
原來,這一刻的痛楚,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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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靜之安安靜靜坐在沈明慧家客廳的沙發上,享受這幾個月來難得的愜意生活,至少這里比看守所、比醫院那里都要輕松多了。
沈明慧端著飲料跟點心過來,放在桌上,對著劉靜之安撫一笑。這時,她端詳了她一會兒,沉思了一番。
「怎麼了?」
沈明慧搖頭,可是她卻走到一邊的櫃子拿起梳子,再回到沙發旁,幫劉靜之梳整一下頭發。
劉靜之這才發現,自己羈押了一段時間,再加上一直住在醫院,所以自己的儀容一定有點亂。「謝謝你。」
「不客氣。」沈明慧笑著,溫柔的幫助她梳理著頭發。
「我不懂你為什麼會對我這麼好?」劉靜之苦笑著,「畢竟,我還曾經跟劉偉強是夫妻……」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覺得喜歡你啊!」沈明慧眨眨眼,「而且拜托,不要再提劉偉強的名字,每次馬傲辰听到這個名字,都要找廷漢打架。」
她笑著,「傲辰不會這麼凶啦!」
「才怪!」沈明慧說著,兩個女人都笑了。
沈明慧點點頭,端詳著劉靜之,「其實我也不知道,就覺得你是個好人,你很善良……」
「好人?善良?從來沒人這樣說過我,畢竟我是流氓的女兒……」
「流氓的女兒又怎樣?」沈明慧聳聳肩,趴在她耳邊說個秘密,「我告訴你喔!我認識廷漢的時候,他也在當混混啊!」
她又笑了出來,沈明慧見到她笑,知道她的心情應該有好一點了——這一陣子,靜之雖然被放了出來,暫時恢復自由身,可這不代表幸運,因為往後的日子恐怕更難熬。
「靜之,不要想太多了,三年很快就過去了,出來以後重新開始。至于你父親,就當作有人會養他一輩子就好,而且你還是可以常常去看他啊!」
劉靜之听著,眼眶含淚;就在此時,大門打開,是趙廷漢跟馬傲辰,兩個男人一起走了進來。
沈明慧看見馬傲辰,根本很難給他好臉色——雖然廷漢一直跟她解釋,說傲辰實在是基于職責,不得不起訴靜之,可是她還是很氣,哪有這樣的男人,將自己的女友送進牢里去吃苦,她就是這樣心疼靜之。
趙廷漢為免自己的女朋友跟好兄弟杠上,又為了讓傲辰跟靜之有點時間相處,趕緊將女友拉出門。
一時間,房內只剩下馬傲辰與劉靜之。馬傲辰走上前看著她,他緩緩蹲子,讓自己的視線,低于她的目光。
撤銷羈押後,靜之就住在沈明慧這里。
他將劉兆與靜之一起向法院起訴之後,這兩個月來,似乎是風平浪靜,案件一直處于法院審理中。
就在幾天之前,法院宣判了——劉兆依照檢方的起訴,判處無期徒刑;而靜之,法院並未考量她其情可憫的狀況,仍然重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這樣的判定合乎法律規定,但是真的太重。可是劉兆與劉靜之都不打算上訴,一切就這樣塵埃落定。
他心痛,卻也不知該如何是好,是他親手將靜之送進牢里的,要怪就怪他吧!再也沒有人像他這樣殘酷無情了。
劉靜之看著他,心情其實異常輕松,似乎一點重量也沒有,突然覺得雲淡風輕,好像人生什麼事情都可以不用再計較。
她握住了他的手,這一刻,她的心里真的沒有絲毫的怨恨與埋怨,她知道能走到這一步,傲辰已經盡力兩全,不應該再苛責他。
做錯事的人是她,還有她的父親,他們父女倆接下來要去贖罪,為自己曾經做過的錯事,承受應有的懲罰。
再過幾天,她即將入獄服刑,她並不害怕,甚至有些期待,她期待一切趕快過去,趕快讓她贖完罪,她已經好累了。
這前半生的渾渾噩噩,暗不見天日的生活,就在獄中告別;但願三年後,人生可以重來,她可以真的走自己的路,再也不受別人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