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夢想的日子慕容秋
慕容秋最大的夢想就是在冬晴的午後,手握一卷書,懶洋洋地躺在一張最軟的石墨綠繡花躺椅上,過著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美好日子。如果太陽公公賜下幾縷陽光,手邊再沏有一壺永遠喝不完的茉莉龍珠就更完美了,還有書最好能自個兒翻頁,別讓秋的玉手一次次勞累……還有還有,秋身上蓋的那張軟被快滑到地下去了,有沒有人經過幫我拉上來──
驀地,夢醒。
不管是夢是真,慕容秋都是個懶散的小女子。有時良知未泯的內心深處會有那麼點不齒自個兒,但更快的,秋會用 我本天都山水郎,天性懶散帶疏狂 的句子自勉。自勉不夠爽,秋還要找一個人共勉之,那就是本文的男主角──沈煜。
正好,突然想寫一個渾身是毛病的男主角,任性、懶散、愛遷怒、愛亂箭傷人、囂張跋扈,一人不安,雞犬不寧。可是,這樣天怒人怨的家伙怕寫不到第二章就教人亂棍打死了!有辦法,哈哈哈……且讓這名男子身懷無敵美色,美人計從小練熟,關鍵時刻拿出來保命用,無論如何都要給我堅持到這本書收工寫完。
好了,秋就此打住了,以下時間交給美男沈煜主演。
楔子
汪洋PUB,晚上八點五十分。
人潮如海,人聲如沸,PUB中擠滿了人,PUB老板汪洋則是懷抱鈔票仰天大笑。
正在舞台上表演的女歌手郭貝妮,有四年的演唱經驗,出過七張專輯,身經大小演出上百場;但現在她緊張得要死,冷汗正慢慢滲出,濕透她的演出服。
八點五十七分,聊天閑談、喝酒猜拳的客人漸漸離座聚集到舞台邊,將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一股醞釀已久的熱潮急遽爆發。
冰貝妮握著麥克風的手開始發抖,雖然汪洋給她的報酬不少,但她相信她的小命只能撐過這一天。因為直到此刻,她才後知後覺汪洋為何不找他唱片公司的歌手唱這開場的表演。
「煜!梵!」不知是誰帶頭喊了一聲,接著來自四面八方的聲浪越來越大,幾乎要沖破屋頂。
堡作人員趕緊在舞台四周嚴陣以待。
「煜!梵!煜!梵!」亢奮的呼喊聲中有人大叫著︰「這個女的滾下去!妳這個丑八怪快滾……」
汪洋PUB成立五周年之際,已加入汪洋唱片公司的沈煜與賀信梵將來這里進行五天的表演,煜與梵夢幻般的組合、俊美無儔的容貌、美如天籟的聲音與演奏樂器的帥勁模樣,讓所有人全為他們而瘋狂。
沈煜與賀信梵是目前全亞洲最耀眼、最有人氣的歌手,無論身到何處,必定是所有人注目的焦點,搶盡風采;他們雖然不是唱得最好,但就是有一票歌迷死心塌地追隨他們。
他們原出身于汪洋PUB,有時合唱有時單獨演唱,沈煜擅長吉他,賀信梵專長于鋼琴,每當二人有演出,PUB內必定座無虛席,汪洋于是首開PUB出售門票之先例;而當各大唱片公司想網羅二人時,汪洋做出了他這輩子最明智的決定──開唱片公司。
從此之後,兩棵搖錢樹讓汪洋日進斗金,而他也搖身一變為娛樂界呼風喚雨的龍頭老大,他唯一要付出的代價,就是被這兩個眾人捧為神仙般的偶像不把他這老板當一回事。
汪洋唱片公司的鎮山之寶乃著名的三大妖魔,分別是天魔賀信梵、地魔沈煜、魔中魔汪洋;魔中魔的名號最為響亮,但其實魔中魔是必須接受天魔和地魔的折磨的。
時間愈來愈迫近九點,吶喊聲大得幾乎快沖破屋頂。
「這個女的,妳怎麼還賴在這里?快滾開!」一個小女生突然不耐煩地大叫,她好不容易才買到的門票,可不想浪費在听這女人唱歌。
冰貝妮看著失控的場面,不禁在心里暗暗發誓,她再也不唱沈煜與賀信梵這二人的開場表演了。
倒數計秒中,台下的人群開始向舞台上丟擲物品。
一名滿頭紅發的少女抓起一塊蛋糕準備要向舞台上扔去,另一名少女趕緊拉住她,「不要!蛋糕掉在地上會弄髒煜的鞋子。」
「不會!我扔到那女人臉上,保證絕不會掉下來。」
另一旁的梵迷起哄地道︰「快扔,我要看梵笑。」
「好!一、二、三,丟……」
而從洗手間回到座位的蛋糕主人只來得及悲呼一聲︰「我的草莓女乃油蛋糕!」
此時的後台,時鐘正巧走到九點鐘的位置。
閉目養神的沈煜緩緩睜開眼,不耐煩地從躺椅上起身,低叫一聲正在講手機的賀信梵︰「走了。」
外面那些討人厭的家伙,真是吵死了!
沈煜心不在焉地走在前面,後面則是穿著一身玄色休閑服、顯得輕松自在的賀信梵。
突然,咻的一聲!一塊草莓女乃油蛋糕從天而降。
「煜!」台下眾人齊呼。
見那塊蛋糕直直朝他飛來,沈煜愣住了,草莓女乃油蛋糕,跟他剛才所想到的一樣!
賀信梵見狀,急忙伸手拉住他,就見沈煜直直倒進賀信梵結實的胸膛中。
台下的人爆出更大的尖叫聲,幾乎要窒息了。
他們──終于出現了!
沈煜,擁有一張老天爺特別偏心眷顧的面孔,細致俊逸的五官無可挑剔,黑瞳燦亮,及肩黑發如絲緞般柔細,左頰浮現小小酒渦,左耳戴著一枚銀色瓖鑽耳環,削尖的下巴使得他原本就俊美的臉孔更偏陰柔。
賀信梵,擁有一副鍛煉出的強健體魄,一身黑衣透出一股不可捉模的神秘感,一頭短發利落服貼在耳後,他那渾然天成的酷勁令人不敢造次,卻又舍不得將視線自他身上移開。
他們二人自四年前在PUB同台演出開始,關于二人是同志的流言便甚囂塵上,因為他們實在速配到讓大家這麼認為。
就像現在,優雅溫柔的沈煜跌倒在賀信梵的懷抱里,好美的畫面喔!
看著沈煜薄唇微張的模樣,所有的人都有想一親芳澤的渴望;而且根據投票顯示,沈煜名列最想親吻的明星排行榜第一位,而投票者中,男生的比例竟佔百分之三十以上!
沈煜回過神,倏地站直身子。
草莓女乃油蛋糕?
他不在乎會弄髒他修長白皙的手指,蹲拿起被砸爛的蛋糕,問道︰「這是誰丟的?」
「是……是我。」紅發少女小小聲的承認,雖然可能會被趕出去,但是她絕不欺騙沈煜的。
「很好,從哪里拿來的?」
「就在……就在後面的桌子上。」少女縴指指向右後方的圓桌。
順著她的手指看去,沈煜發現一抹深藍色的倩影正擠開人群向大門方向逃去,及腰秀發在身後甩蕩,身形分外窈窕。
一定是她!兩年來,在對無數個長發飄逸的背影寄予希望之後,這一次他絕不會再錯認。
「林展眉,妳給我站住!」原本慵懶散漫的沈煜無預警地扯開嗓子大喊。
聞言,歌迷們紛紛驚嘆沈煜聲音的爆發力,有當搖賓歌手的潛力;然而,只見他跳下舞台,向門口狂奔過去。
「門口的白痴,關門!」
登時現場秩序大亂,沈煜連連推倒幾十人,幾乎是從歌迷們的身上一路踩了過去。
台下的工作人員不知該不該出手阻擋,數十只眼楮就這麼跟著沈煜轉,他們的職責是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以武力制止歌迷過度激動的行為;可如今帶頭鬧事的是地魔沈煜,誰敢管哪!
就說了不該來的。林展眉一邊努力往門口擠,一邊懊悔不已。
可是……兩年沒見,她實在有點想他……好吧,是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