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現在想想,在這個屋檐下,最可憐的還是她舅舅了吧。之前她和雲崢都是很白目地想抱抱就抱抱,耍甜蜜都沒在理會旁邊有沒有人的,而他一個孤單老人呢,這輩子雖然魅力傾倒眾生,可惜電到的都不是他愛的,搞定別人很有法子,獨獨搞不定最愛的那一個。這也就算了,妻子和兒子都比他先走一步,老來孤苦零丁,還要一天到晚被閃……
回到家看到舅舅時,她突然萌生一股深深的同情與愧疚。
「舅,我以後會好好孝順你的。」
「嗯?」看來心情很好的楚素弦一頭霧水。
雲崢忍著笑,把一臉激動的秦緋雲拉走了。
第8章(1)
升上高二,秦緋雲基本上也大概適應了高中生活。
有時候更滿不在乎地說一句,是適應平民的高中生活。就像她堂妹說的,迎合別人的眼光有什麼意義?無論怎麼做都會有人不滿,那就目空一切地做自己吧!覺得不滿的人說穿了恐怕連給她大小姐提行李都不配,她這個千金小姐只花了一年就混在平民之中,連她都佩服起自己了呢哦呵呵呵……
斑二開學,最熱鬧的莫過于迎新會與社團嘉年華了——當然比不上大學生的規模,不過學校也規畫了一天,讓各大社團擺攤向新生展示社團內容。
從暑假秦緋雲就和學姊為這天忙著。上學期她們多了個新社員,也是個酷酷的女生,不怎麼喜歡說話,更不曾主動打招呼,不過這位新社員倒也主動幫忙起擺攤的事,幾天下來也和大家聊開了。
原來這位新成員,本來是去年新成立的cosplayer社團——專門玩角色扮演,算是近年新興流行的次文化,但就因為太新了,在當代其實算是冷僻的活動,成員只招收到三人——學姊曾說,如果不是秦緋雲入社,三人社團在第二學期開學就會面臨解散的命運。而這位新社員更是她們的甘霖,因為隨著三年級的社長畢業,新學期開始她們同樣也剩三個人,如果招不到新生,恐怕也要步上cosplayer社團的後塵了。
新社員覺得她對攝影算有點興趣雖然也只會用數位相機隨便拍但秦緋雲看著她拿出玩偶和公仔,自行設計出有故事又有畫面的場景,拍出來的照片還可以加對白和旁白,覺得實在有趣得很。
原來攝影也有這種玩法啊。
早在去年的運動會,秦緋雲就知道女校辦活動,簡直像一場炫耀大會,誰誰誰的男友又高又帥,誰誰誰的男友送了一百朵玫瑰,教官通常這時也會睜只眼閉只眼。
這大概是她少數覺得沒有念聖羅蘭有點遺憾的地方。比起來,男女合校的學校舉辦活動就注重在如何狂歡。听兄長說過,聖羅蘭每次辦活動,開頭都像嘉年華,結尾都像暴動,但是總也一年一年地辦下去,成了百年傳統。
當然啦,女校要瘋起來,也是很可怕的,但至少沒到砸車或酒醉鬧事打群架的地步,這大概要成為聖羅蘭的特產了——據說家族長輩對這點不滿已久,一直想換掉校長,可總是因為各種狀況而讓步,聖羅蘭開放的校風才能保留至今。當然話說回來,她自己跑回台灣念高中,比較這個已經沒什麼意義。
但是也許哪天綠風有活動時,她可以去湊湊熱鬧?她跟綠風長得並不像,否則說不定偶爾能玩玩交換身分游戲呢。真可惜。
上學期運動會那時,她正對自己被排擠一事耿耿于懷,所以不讓雲崢過來。幸好去年運動會,C女中和XX高工的運動會正好撞期。一般來說有交情的學校都會避開,可能方便大人物趕場,也可能方便學生交流,但XX高工一向不是C女的同學們選擇男友的第一目標……頂多排在第三。第一當然是同樣為男生第一志願的C中啦,第二是寧缺勿濫,所以抗議聲就少啦,學聯會就不會特別請學校錯開日期,她也沒能去雲崢的學校看他就是了。
而且那次她的大隊接力與障礙賽,為班上扳回不少面子,也幫忙贏了兩面獎旗,一定程度地抒解了她的窘境,群體中較活潑、大而化之的那一群人開始接受她……至少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小心眼啊。
不過是場迎新,大把大把的玫瑰又上場了,連晚一天開學的C中學生也混進來湊熱鬧。
C女中的開學總是比別人早一天,其實說穿了還是學校為了不讓家長抗議,為什麼這種課外活動要佔掉上課時間,因此直接從假期里扣,學生也不敢抗議,要抗議就回家跟爸媽抗議吧。
所以除了少數人數危險的迷你社團,很多大型社團都只有干部出動。
「你們看,她們又在玩玫瑰大比拚了。」攤子冷清到只能打蚊子,學姊只好看熱鬧,「本台獨家戰況報告,目前三年級已經退出戰場,二年仁班的林英華九十九朵;二年信班的肖……笑話……不,校呼啊花……」學姊一副想吐槽的口吻。基本上女中學生沒事不會自己選校花,倒是別校學生,尤其男校,有自己的芳名冊,網羅縣內各校美女。
不是她愛吐槽,她們家緋雲明明就是榜上第一,真不知道是誰這麼厚臉皮,老是到處宣傳自己才是C女中第一。
「肖花楊美女有三束九十九,我沒帶計算機,不過目前是暫時領先。」
「學姊,你很閑哦?」秦緋雲揮著扇子努力驅趕暑氣。雖然她不介意敬老尊賢,讓「老人家」輕松一些,但她喊到喉嚨快沙啞了,學姊竟然在看熱鬧,虧她還是新任社長耶!
「我說你啊,不要學菜市場叫賣的俗氣方式好嗎?攝影是一門需要熱情與自發性的藝術,找一些阿里不達的門外漢,不如學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那也要有魚不小心迷路游到這里來才行啊!」秦緋雲沒好氣。
雖然自從上任社長畢業,上任社長與上任校刊社社長多年的鳥屎冤漸漸成了過往,但是她懷疑她們攝影社大概風水有問題,這屆新社長竟然又和學聯會主席是從小斗到大的對手!
當然她絕對不是暗示學聯會公報私仇,只是要抽到這麼偏僻的攤位,還真是挺不容易的吶!從早上八點到現在,飛過來的蚊子不少,走過來的學生一只手數都嫌多!她不喊賣力點,誰知道這里有攝影社的攤位?
「我說小緋,你為什麼不收了那個C中新詩社社長的玫瑰,人家還為你寫了一首詩耶!這一首詩可以抵一百朵玫瑰啦!再加上那個華中籃球社主將和你男友,你就贏楊美女了。」
秦緋雲扯了扯嘴角,「我不喜歡處理花的尸體,麻煩。」她又不是林黛玉,沒興趣葬花。
「什麼花的尸體,你這女人有沒有一點浪漫細胞?怎麼能拍出好照片?你真的是『永恆之光』的拍攝者嗎?」永恆之光是秦緋雲在國際攝影比賽得獎的作品,名字雖然不怎麼樣,但秦緋雲自己很滿意。
因為這是雲崢臨時取的啊,他取什麼她都喜歡!
「我就是太有浪漫細胞,才不喜歡花的尸體啊。花活著的時候是有靈魂的,死了它的靈魂升了天,我們要怎麼捕捉尸體的靈氣?又不是立志當遺照攝影師。」
「你去死啦!這什麼謬論?」
秦緋雲朝學姊扮鬼臉。
說真的,她當然不能收那個C中學生的花啊,她已經傷害人家一次了……說起來還是她的錯,那時她在等公車,一邊拿國文課本死背,有人遞了方方正正的東西給她,她只分散了十分之一的注意力,下意識就接過了,隨手塞進書包里,繼續背她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