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關系,你有來就好。」
「怕我不來,把你的手機據為己有?」
「是有一點擔心,不過更怕你把它拿去打國際電話。我看你不像壞人,所以也沒打電話到中華電信去停止發話。如果剛才你狂打電話的話,那我就慘了。」
我笑了︰「啊!我怎麼沒想到,現在想打也來不及了。」
「嗯,本來看你蠻老實的,現在卻不怎麼放心,不如你留電話給我,到時候,如果發現你不小心把我的電話當成你的電話打的話,我可以聯絡你,然後把寄帳單給你。」
這大概是我听過最狡詐的要電話方式,我猶疑了一下,把左手插進褲子的口袋。我後來想︰或許在我作那個不經意的動作時,我自己已經動了心而不自知。
「現在我更懷疑你了。」接著她笑著說︰「跟你開玩笑的。」
我將手機還給她,然後又閑聊了幾句,我一直不很專心,心里想著要不要留電話號碼給她。
臨走前她說︰「我每天下班,都會先到這間書店來,下班時間塞車塞得很厲害。這樣可以耗點時間,看點書,吃完飯再回家,正好可以避開尖峰時間。」
我覺得這是聰明而委婉的邀約,所以第二天我又到了誠品,我把無名指上的戒子拔下來放進口袋。這次我是真的故意的,原來我不是一個好人,在遇到機會的時候,我並沒有提醒自己離開。
她依然坐在同一個位置上,是怕我找不到她嗎?
「是你,這麼巧?」她抬起頭來看見了我。
明明是她昨天告訴我,她每天這個時間都會在這里,我說︰「是啊!因為剛好想買本書。」
「你要買什麼書?」
「思,」我楞了一下,原本也沒真的要買什麼書,就胡亂說了,二樂都之旅。」
她把手中的書翻過來讓我看封面,書名是《京都之旅八十三景》。
「真巧。」我尷尬地笑了笑,這下子倒像我是故意的似的。
她笑了,這次我看得仔細,她笑起來左邊的臉頰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個小小的淺淺的酒窩。
「下過這是畫冊,如果你要去京都旅行的話,我介紹你另一本書,書里面介紹的地方都很特別,地圖也很詳細,連7—ELEVEN和郵筒都有標示出來。」
說完,她熱心的帶我走去另一邊的書櫃,從架上把那本書拿下來,她對書店的熟稔程度,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樣,我開始相信她是真的每天都來這里的人。
連續兩個星期,一星期五天,我們每天在這里相見,所以短短的兩個星期,我們一共見了十次面。我每天都想著要下要開口約她?然後還是每天說完「再見」就定了。
兩個星期後的星期一,我下班後一樣慣性地走到誠品。
在書店晃了兩圈,始終沒見到她。心想或許是加班吧!但是我一直待到了快十點,都不見她的蹤影。
她可能故意在吊我胃口,女人家總是這樣的。
星期二,她依然沒出現。或者她已經失去耐心?
星期三我等到八點,她終于出現了。
我關心地問︰「兩天沒見到你?」
「我還以為你不會問呢?」
「如果我不問,你就不說嗎?」
「思,如果你不問,我就不說,表示我們見面,只是剛好因為我們兩個是愛逛書店的人,並沒有期待另一個人出現。我們是這樣子的嗎?」
她說的話常常讓我招架不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所以我說︰「我們一起吃頓飯,邊吃邊聊。我知道有一問不錯的義大利餐館。」
在猶豫了兩個星期後,我終于開口約了她吃飯。
這是我們見面兩個星期後的第一次約會。
吃飯時,她告訴我︰這兩天沒來,是因為她和朋友到花蓮去玩,請了一天假,所以星期一沒到公司,星期二,則是因為「旅行後癥候群」覺得很累,下班後就直接回家了。
「化蓮好玩嗎?」
「好玩啊!台灣我全玩遍了,包括本島,和四個小島,最喜歡花蓮和蘭嶼。」
「化蓮我去了好多次,我覺得風景真的很美,蘭嶼倒是沒去過。」我其實不太常旅行。
「你二疋要去蘭嶼,它是全台灣最美、保持最多原始風貌的地方。」
「听你這麼說,我變得非常想去了。」後來我才知道︰她說話時,很喜歡用「最」這個字,她心中「最好」、「最美」「最棒」的東西有好多。
「我是大學時候去的,我也很想再去一次蘭嶼。」接著她說︰「既然我想去,你也想去,不如我們找個時間一起去?」
「啊!」
「你不敢?」
「我……」
吃完飯後,我送她回家,她只讓我送到巷口,離開前她挑釁地說︰「我覺得你滿膽小的。」
「怎麼可以說男人膽小。」「那……你敢不敢跟我去蘭嶼?」
非不敢也,是不為也。我還沒回答,她趨上前快速地吻了我,她的吻有調皮的味道。
「你吻完我,卻還不知道我的名字。」她眯著眼楮笑。
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賀清清。」
然後她像貓一樣輕快的跑開。
我一直問自己到底是什麼心態?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來,重新戴回無名指。
其實戴不戴回去,妻也不會發現。
回到家時,已經十點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瘧回主臥室,衣服也沒月兌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沒有睡在一起了,大約從琴珊出生以後開始。琴珊愛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後就很難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無精打采的。妻為了體諒我,就搬到小孩房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臥房,後來等擎文出生,她干脆就睡在小孩房。
我們之間到底有多久沒有「行房」?久到連我自己也算下出來。這樣到底還算不算夫妻?這並不只是小孩的問題,或許我們之間也有問題。
「沒想到連模範夫妻也會有問題。」老吳帶著幾分醉意說著。
「你說什麼?」我沒听清楚,又問了一次。——這里很吵,公司里幾個年輕人拿著麥克風嘶吼,唱著王力宏的新歌,我連听都沒听過,第一次發現自己老了。
「就是小沈和小嫻啊!他們感情這麼好,沒想到上個月離婚了。我們同學之中,現在大概就算你們夫妻倆最幸福了。」
我們夫妻在別人眼中仍是最幸福的?
老吳繼續說著,「我老婆燒的菜根本不能吃。我的老婆如果有你的老婆一半賢慧就好了。」
「她也沒有你說的這麼好。」我由衷地說,雖然妻的廚藝是公認的好。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要抓住男人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妻這點做得很好,但是胃以上和胃以下難道都不重要了嗎?
「哇,你居然說這種沒良心的話,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嗎?
我和清清去了蘭嶼,蘭嶼很小,我們租了一輛摩托車,大約一個小時就繞完了全島一周。
那里有一片青青草原,翠色的青草綿延王天際,蔓延成一片淡綠色的煙霞。我牽著清清的手定在小徑上。然後我對她說︰「我結婚了。」
她眯起了眼楮,睨著我。
「對不起,我應該一開始就告訴你。」我松開了她的手。
「其實我早就猜到了。」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在那問面店,你的手上戴著婚戒。我只是有些不確定,婚戒不是都戴在中指的嗎?」
「我以前很瘦,婚後胖了快十公斤,手指也胖了一圈,中指戴下下,只能戴在無名指。」我嘆了口氣,好像在說一個好久好久以前的故事,而那也不過是五年前的事罷了。但我還是不了解,「但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