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搬走後,我便和「莎士比亞」相依為命,漸漸地我開始相信日久生情這檔事。
「莎士比亞」也不是那麼地討人厭!
我讀書的時候,它會乖乖地坐在我的腳邊,只有偶爾會跑到我的鍵盤上,用它的爪子踩來踩去,打一些只有貓才看的懂的天書。
我搔它癢的時候,它會靜靜地四腳朝天地躺在那里,露出享受的表情,相信我,是真的,貓是有表情的。
而且它還會撒嬌,如果我太久不理它,它會跳到我的腳上來摩蹭。
真的是挺可愛的。
唉!不幸的是它也會發情,春天明明已經過去了,但是它卻叫個不停。
接著「莎士比亞」就失蹤了,我看著半開的紗窗,立刻明白它是如何逃跑的。
我用盡借口不讓清清來看「莎士比亞」,然後從巷子頭找到巷子尾,找了三天,終于找到她。
她卻跟在一只黑貓後面,不管我的呼喚,只是輕輕地回頭看了我一眼,就跑了。
想必那只黑貓是公的吧!
喵嗚,「莎士比亞」你好歹也念念舊情一下吧!
一天午後,「莎士比亞」病厭厭的躺在巷子口,我十分不舍地把它抱回家。第二天帶她去給獸醫檢查,卻晴天霹靂發現她懷了孕。嗚、嗚……,她居然就這樣懷了孕。
那只黑貓,你給我小心點,最好別讓我遇到。
包糟的是她得了腸胃炎,我們家「莎士比亞」可是千金之身,外面野貓吃的食物,她怎麼能習慣?
「腸胃炎?你到底給她吃了什麼?你是怎麼照顧的。」雖然清清平常有些「恰」,但是卻「恰」的挺可愛。這是她第一次對我破口大罵。
還好我還沒告訴她︰「莎士比亞」已經懷孕了,否則一定會被罵得更慘。
沒多久,「莎士比亞」就病死了。
我們跟寵物店的老板說了︰「我們要留下喵咪火化後的骨灰。」
「莎士比亞」的骨灰,裝在一個小小的壇子里,我才知道生命原來如此輕盈。
4
清清從那天以後,都不跟我說話。
我想盡辦法陪不是,她還是不理我。
我甚至買了一只新的小貓要送給她,她卻恨恨地說︰「你以為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取代的嗎?」
我听了好感動,我就知道我心愛的清清是位烈女,如果我走了(童言無忌,童言無忌,我只是打比方),她也不會隨便找給男人來取代我,就像她不會用其他的小貓來取代「莎士比亞」一樣。
小貓的命運,就是退回寵物店。真是是無奸不成商,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回八成的錢,另外兩成的錢就這樣進了寵物店老板的口袋,而我擁有小貓前後加起來也不超過三小時。清清離開我以後,我開始記起清清的好。
每天茶不思飯不想,唯一做的事,就是想念她千百回。
她是那麼善良、體貼、懂事的女孩子。
她的優點有千百種,她的眼楮看起來永遠都像在笑;她說話的口氣永遠那麼「嗲」;她的手是小的那麼剛好的可愛;還有她有事沒事高興起來,就會抱著我,說我「好棒」。
她的優點多的說不盡,沒愛過她的人無法明白。
最難能可貴的是清清還會下廚,她會煮玉米蛋花湯、蘿卜豆腐湯、青菜蛋花湯,會炒蛋、炒青菜,煮水餃和什錦面,而且煮泡面時還不會忘記加顆蛋。
對本世紀的男人來說,已經是不得了的福氣了。
唉!真不應該在她叫我一定要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的時候罵她︰「你以為你是我媽啊!」
其實清清跟媽是不一樣的。
我熬夜打報告的時候,清清會幫我煮咖啡,端到書桌前,抱著我,親我的臉頰,然後跟我說︰「親愛的,別太晚了,熬夜對身體不好。要早一點睡喔!」
我媽只會說︰「平常不寫功課,拖到最後一天才在趕,雞精啦,拿去,先喝完再繼續寫。平常就要寫功課,講那麼多遍了,從小講到大,都講不听。」
我每天復習著清清對我的好,才發現我自己有多麼的愛她。
我很堅定地對自己說,我一定要挽回她。
這是我的初戀,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麼事,才能挽回女朋友的心。
于是我請教了諸位「先知」,(也就是在我之前就已經不知被女朋友甩了多少次的那些人,他們對如何挽回女朋友都很有經驗。)
他們每個人都說得頭頭是道,但是卻听得我迷迷糊糊。
意見是很多,但听起來都很「八股」,了無心意。
「每天一封信,感動她,很有效,我試過。」
我的信寫得好像不好,我已經寫了很多封了,她好像不怎麼感動。
「寫情詩給她,如果你不會,叫阿儒幫你寫,一封五百塊,有點貴,但絕對值回票價。」
我覺得簡直是搶錢,直接放棄。
「去她面前哭,用你的眼淚淹沒她,說你沒她活不下去,女人都是很容易心軟的,保證管用。」
我早就哭過了,她問我︰「你是不是男人?」
最後我的感冒救了我,其實不怎麼嚴重,但是宗毓真是我的好朋友,跑到清清面前把我說成快死的樣子,還說我唯一的願望就是能再喝一口她煮的蘿卜青菜湯。
所以她回到了我們曾經一起攜手做羹湯的美妙廚房,親手煮了一碗人間美味的蘿卜青菜湯,端到我面前溫柔地跟我說︰「早就原諒你了,只是想給你一點教訓,以後不可以這麼粗心大意,連只貓都照顧不好,以後成家怎麼辦呢?」
我總覺得這話听起來有點言外之意。
後來她又加了一句︰「苦肉記演得不好,下次寫信就可以了。」
看來我的文筆應該還不算太差。
老實說,我沒想到清清那麼快就原諒了我,證明她也很愛我。
而我呢?
在我第一次跟她說話以前,我就已經愛她很久很久了。
從此以後,我會愛她更久更久。
然後我們的愛會變成恆久恆久。
◎什麼?要我發表「愛的感言」,不要啦!我才談過一次戀愛而已哩!
好吧!說一點點就好了。
浩子曾曰︰「惟女人與貓難養也。」不過我的想法改變了,女人比貓好養,也比貓容易了解多了。
只是你應該認命地了解︰她的貓的地位永遠要比你要高很多。
還有,浩子又曰︰「如果女朋友要你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你就听她的,因為那表示她真的很愛你。」
第二個男人不小心愛上之後
1
浩宇沒考上研究所只好去當兵,而我卻考上了,令人費解。
他是那麼用功的人,生活簡單,感情專一,除了打工和約會,就是在圖書館,而他竟然沒有考上。
其實浩宇除了有時說話有些痞之外,他還算是個不錯的男人。
老天爺,有時沒什麼眼。
「林浩宇沒考上,劉宗毓卻考上了,是不是考卷弄反了。」我曾經听到過這樣的話,不過我當作沒听到。
善良的人說︰我是「黑馬」;不是很善良的人說︰「天公疼憨人」。
不過,我想我是黑馬。
黑馬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載好友的女朋友去部隊探親。
我開著我新買的二手福特,一下子晉升為有車階級。
可以搬回家住,可以開車上下課。
整個人因為一輛二手車全變得不一樣了。
二手福特是舅舅開了十幾年的老車,他用四萬塊賣給我,然後我又用六萬多塊修了冷氣跟音響。大學四年當家教存下來的錢,剛好一毛不剩。
他說他最近想換輛賓士,二手舊款的賓士的價錢跟新的福特差不多,可是開起來神氣多了。
我不明白,背著二十年還未繳清的房貸,開著賓士,為什麼是件神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