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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光情夫 第11頁

作者︰千尋

進廚房,拿出昨天準備的食材,她要做全麥三明治,她很小心,將番茄小黃瓜切絲、土司去邊,煎幾顆女敕雞蛋,再把沙拉、起司,一層一層慢慢往上疊,好不容易做成型,最困難的挑戰來了——對切。

下刀不小心的話,三明治很容易支離破碎,兩邊各釘上幾根牙簽,她小心再小心,謹慎再謹慎……

成功了!她高興地高舉刀子大叫大跳。

「小心一點,沒有人拿刀子跳舞的。」

姜穗勍站在廚房門口偷看她很久了,他想,穗青真的不適合坐辦公室,她適合在家里當小女人,因為光是切一塊三明治就能讓她高興成這樣,已經很久……很久沒看見她這樣的笑容了。

發現他,她丟下刀子,撲身上前抱他,繼續大叫大跳。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穗勍,你有沒有看見我的三明治?它可以去競選環球小姐了。」

他在她背後失笑。「這麼夸張?」

「才不夸張,你吃一口看看。」

她松開他,把他拉到椅子上,遞給他一份三明治。他望著她的期盼眼光,兩手抓住三明治,咬一口。

「怎樣?好吃嗎?」他才咬兩下,她就忙不迭問。

「不錯。」他實話實說。

「就說吧,它可不是光有外貌而已,它是有美貌、有內涵、內外兼具的極品三明治。」

姜穗勍被她惹笑了,「你呆在家里不上班,會不會無聊?」

「剛開始的時候會,現在不會。」

拿起刀子,她繼續做第二份,仍然小心翼翼、仍然謹慎細心,她用五星級大廚的心情,對待桌面上的土司片。

「為什麼?」

「因為我認識新鄰居啊。」

「七樓那個?」

「對啊,我很喜歡跟他說話,而且他還教我做菜,教我怎麼把衣服熨平,這個三明治也是他教我的。對了,他上次說要和我一起去逛101,穗勍,我可以去嗎?」

做菜?熨衣服?姜穗勍主觀認定,對方是個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

「可以,逛到太晚的話,要記得先打電話給我。」

「沒問題,我們還約好一起搭捷運去淡水看海。」

「要不要我送你們去?」

「你送啊……好奇怪哦,我們自己去就好。」她遲疑地搖搖頭,然後說︰「我給你買鐵蛋和酸梅湯回來。」

「不必買,你玩得開心就好,記得帶手機,我要隨時隨地能夠聯絡到你。」他想,也許該找個時間到七樓拜訪一下鄰居,順道送個禮盒,感謝人家對穗青的照顧。

「知道了,嘮叨先生。」

「我肯對你嘮叨,是你的福氣,等等,你做那麼多三明治做什麼?」

「待會兒你出門的時候,幫我送兩個去給醫師,她太瘦了,老是吃御飯團,營養不均衡。」

連穗青也看出龔亦昕老吃御飯團?那個女人,還真不懂得照顧自己。

「就算送給龔亦昕吃,也用不著這麼多。」

「這個給我,這兩個給隔壁的婆婆,她很喜歡我哦,我做的東西再難吃,她都夸我很棒。」

她是越受贊美做得越好的女生,她有婆婆和七樓鄰居的贊美,相信再過不久,姜穗青將會成為台灣名廚「阿青師」。

「再帶兩個去給七樓的吧。」

「我有想過啊,可是他做菜比我厲害。」

「你的手藝也越來越不錯。」說著,他喝完最後一口牛女乃,提了要給龔亦昕的三明治離開家門。

一送走穗勍,她立刻加快動作,把三明治做好、打番茄汁、整理桌面,然後沖回房間、躲進廁所里面,拿起手機,撥號。

「喂……」听見對方的聲音,她笑容滿面。「你忙不忙?」

「不忙。」他說謊。但說得很快樂。

「我有做三明治、打番茄汁,你想不想喝?」

「好啊,你要過來嗎?還是我上去?」

「我下去,等我兩分鐘。」

「不要心急,慢慢來。」

那有可能不心急?姜穗青在心底應了一句。掛上電話,她在鏡子里看見自己滿臉的笑意時,怔忡……她,憑什麼笑得這樣開心?她可以欺騙別人,卻無法騙過自己,她是小偷啊。

她果真慢慢來,嘴里的兩分鐘延長成二十分鐘,他等得心急,干脆等在電梯門口,電梯門開,他看見她怪異的表情。

「怎麼了?不舒服嗎?」他的大掌貼上她的額頭。

她拉下他的手,尷尬笑笑。「沒事,早餐吃了沒有?」

「沒有,我在等你的三明治。」

他打開袋子,拿出三明治未進家門就大吃特吃起來,「有進步,你遲早會成為名廚。」

他的笑容安撫了她的心,她勉強扯了扯嘴角,東一句「算了」,西一句「無所謂」,南一句「沒關系」,然後,跟在他身後一起進屋去、

***

他們去爬101,是「爬」不是搭電梯,他握住她的手,兩個人,兩只手,手心相疊、十指緊扣,這樣的動作,誰都會猜測他們是一對情人。

爬前幾層的時候,他們還能一面爬一面說話,但到十八樓之後,講話的聲音變少了,不過,他的手始終沒有放開她。

她硬撐,咬緊牙根,一階一階向上爬,偶爾停下來吐口氣、彎彎腰,再繼續往上。

他有上健身房的習慣,這些樓梯還是為難不了他,但穗青就不同了,本來就不是喜歡運動的人,再加上當過幾年上班族,體質很糟。

他把腳步放緩,幾次想放棄,但她執意往上爬。

「要不要……」

話沒問完,她搶先說︰「不要,我想一直爬到最上面。」

她看一眼樓層,三十七,爬到這算厲害了,對一個足不出門的千金小姐來說。

「可以,不過先坐下來休息一下,說說話,再往上爬,怎麼樣?」他提議。

姜穗青喘口大氣,然後說︰「我們爬到四十層再休息,好不好?」

他同意,舉步往上,雖然他不明白為什麼非要爬到四十層樓。

四十樓到了,他們一起坐在台階上,他給她手帕擦汗,她才發現自己整件衣服都濕透了。

待她喘過氣,他才問︰「為什麼非要爬到最頂端?」

他們是來郊游不是來做體能訓練,就算訓練,也應該視當下狀況調整,沒必要第一次就攻頂。

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因為我是笨蛋。」

這個話听多了,他有些生氣,氣她老認為自己是笨蛋。

捧起她的臉,他正色道︰「第一,你不是笨蛋,第二,笨不笨蛋和為什麼要爬到最頂端,沒有關系。」

她見他慎重其事的說明,笑開,學著他的口氣說話︰「第一,我真的是笨蛋,但我不以此自卑,因為我是個幸福的笨蛋。第二,笨蛋做事情的成功率比天才低很多,為提高成功率,我必須比別人更堅持。所以我習慣把每件事做到底,包括爬樓梯。」

似是而非的道理,讓人很生氣,但她是姜穗青,是獨一無二讓人無法對她生氣的姜穗青。

「那為什麼想來爬101?」

「你有沒有听過一個關于高塔的故事?」

「說說看。」

「有個凡人和天上的仙子戀愛,但凡人和仙子是不能戀愛的,玉皇大帝知道之後,變想盡辦法拆散他們,可是不管用什麼手段,他們想盡辦法都要在一起,即便弄得傷痕累累,也要回到對方身邊。」

「後來呢?」

「後來玉皇大帝指了一座幾十層樓的高塔說︰‘你們兩個只要能夠手牽手爬上高塔頂端,我就成全你們,讓你們當十世夫妻,如果你們中途放棄,就必須分手,永遠不再和對方見面。’」

「他們答應了?」

「當然,這是個多好的機會啊,不過是十幾層樓的高塔,比起之前他們所受的苦,簡直不算什麼。但他們想得太簡單了,因為在每層樓梯上都有怪獸守著,他們要攻打怪獸,要躲避,還要拼了命不畏艱難往上爬,因為他們知道,只要放棄,他們的愛情就要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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