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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秘密 第16頁

作者︰千尋

「真可惜,我還以為你是短視的二十一世紀女性。」他的唇落在她肩上,惹得她咯咯笑不停。

伸出右手,捂住他濡濕的嘴唇喊暫停,「別鬧了,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他乖乖依言,深吸氣,背靠在欄桿上。

第4章(2)

「老公,我想在籬笆旁邊種幾棵絲瓜和皇帝豆,你說好不好?」

「為什麼要種菜?」台灣的蔬菜便宜到讓人開懷,花時間自己去種,這未免也太笨了吧。

「第一,住家附近種植綠色植物,不但美化了環境還可以降低溫度、可以節能減碳。第二,多吃有機蔬菜能讓我老公長命百歲。第三,成功的話,可以讓我省下好幾百塊菜錢。」

「好處那麼多?行,你想種什麼就種什麼,只要別把我的百合花弄壞就行,它們是我的心肝寶貝。」

他相信人與人之間有緣份,人與花一樣有緣份。初次他在花圃里認識這種花,就無條件喜歡上它,他移植它、小心翼翼照料它,陪著它走過春秋夏。

因為用心,原本的喜歡變成愛,愛又變成最愛,就像她,他的妻子,原本一見鐘情成了永恆眷戀,再成為生死不分。

他想,他們會在一起一輩子,他們會一起變老,到時不管有沒有小孩子願意對他們盡孝,他都不害怕。

因為他的身邊有她,也因為,她連種幾棵絲瓜皇帝豆,都會想到要他長命百歲。

「我要教你幾次啊,那不是百合花,那是孤挺花!」她雙手擦腰,瞪著固執男人。他啊,認定的事便無法轉圈,即便他的認定與事實不符。

「它為什麼非要叫做孤挺花,不能叫做百合花?」

「因為它從古時候就叫做孤挺花,從來沒有改過。」番邦男子,果然很番。

「它有我陪伴,半點都不孤獨,為什麼不能改名字叫做百合花?」

「誰告訴你孤挺花一定孤獨?那林志玲一定很有志氣,陳水扁一定很欠扁,趙少康一定很少健康,馬英九一定英明久久嗎?不一定嘛。何況百合花是白的,它不是。」

「香水百合有很多顏色。」

「它有一根直直挺挺的花睫。」

「百合花也有。」

「你不講道理!」

「就算我不講道理,它還是百合花。」他笑嘻嘻地說。

哦,氣死氣死,哪有人這麼盧、這麼番!

這個早晨,他們在院子里,你一言、我一語吵個不停,就為了孤挺花要不要改名,他們吵得面紅耳赤、吵得欲罷不能,吵到連午餐都沒人想去做,吵到若干年以後回想起,才曉得這樣的吵鬧其實是一種繾綣幸福……

費亦樊和李若薇手牽手走在海邊,妹妹脖子上系了鈴鐺跟前跟後。

他們家的妹妹很聰明,誰拐它都拐不走,每次兩夫妻黏得緊了,就會扯咬爸爸的褲管、耍嫉妒,弄得他們啼笑皆非。

「我覺得,妹妹比較喜歡你。」李若薇看一眼老公懷里的妹妹。

「你沒有听過異性相吸嗎?」

「不會吧,你的費洛蒙吸引同事上司、隔壁鄰居也就罷了,連妹妹也難逃你的魔掌?」她朝他擠眉弄眼。

「沒辦法,你老公能力太強。」他刻意嘆氣搖頭。

「什麼東西太強?」

他低眼瞄了瞄她,滿臉的曖昧。「你心知肚明。」

「不害羞!」她捶他一拳。

「這方面很強是驕傲的事耶,多少人想學都學不來,害羞?有沒有搞錯。」

「費亦樊,客氣一點哦,我們家妹妹未成年,不可以在它面前說限制級暗示。」她鼓起腮幫子,斜眼瞪他。

「你以為我說什麼東西太強?當然是人際關系啊,不要說同事上司、隔壁鄰居,連菜市場的阿嬤都愛上我。」他說完,在她額頭彈上一個爆栗,哈哈大笑,能整到她,他很得意。

「臭人,不理你。」

她快步走開,在踩到一張廣告紙時停下來,彎腰、拾起廣告紙,本來要把它送進垃圾桶的,但卻被廣告紙上的花海給吸引住。

一大片的薰衣草在原野上怒放,紫色的地毯亮了夏天的太陽,那里是法國的普羅旺斯,一個美到會讓人屏息的地方。

他追上來,看她手上的廣告紙一眼,笑問︰「你想出國玩嗎?」

她回神,把廣告紙丟進垃圾箱里,拍拍手上的沙粒,勾起老公的手臂,繼續慢慢往前行。

「我想啊。」

「想去哪里?東京迪士尼?」

「迪士尼里有童話式的幸福甜蜜,但是有你在,有了貨真價實的幸福,我哪里還需要那種偽裝的甜蜜?」她滿足地嘆口氣。

「對,有我在,我們不去迪士尼。那你最想去哪里?」

「埃及。」

「你向往古文明?」

「不對,我向往凱羅爾的愛情。」

「凱羅爾是誰?」

「那是一部少女漫畫,小時候鄰居大姐姐借我的,內容描述一個熱愛埃及考古的現代少女,因為詛咒失足掉進尼羅河里,穿越時空到達古埃及,她在那里認識了偉大的法老王曼菲士,兩個時空背景不同、思想觀念不同的男女,到最後排除種種困難成為夫妻的過程,讓人很心動。」

他不理解這種不合邏輯的故事怎麼能夠打動人心?但他說︰「埃及,我去過。」

「真的假的?」她猛然轉頭,瞠眼望他。從豪宅到五萬英磅贖身費,再到哈佛商學院,這個小小的補習班老師身上,還要教人多驚艷?「真的。」

「你什麼時候去的?」

「大學的時候,我們幾個朋友約一約去自助旅行。」

「好玩嗎?」

「白天很熱、晚上很冷,典型的沙漠型氣候,我們在撒哈拉沙漠上騎駱駝,看到海市蜃樓,一群沒見過世面的人驚叫連連,當地導游被我們弄得哭笑不得。」

「還有呢?」

「我們去了阿布辛貝神廟。」

「很大嗎?」

「相當大,那是埃及一個好大喜功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為了展示自己身為法老王神權合一的表現。它是開鑿山壁建築而成的,前面有四尊戴著皇冠的法老王坐姿,拉美西斯二世在位六十七年,那四個法老王刻著拉美西斯不同年齡的樣貌,從嬰兒肥臉到中年滄桑,光是石雕的嘴巴就有一公尺寬,它的一個耳朵可以容納一個成年人站立。」

「你有沒有去埃及博物館?」

「當然,去埃及哪能錯過埃及博物館?光是去看圖坦卡門的黃金面罩就夠本了。我們還去埃及市集逛,他們的食物並不好吃,但椰棗的味道還不錯,無花果的口感也很好,但是千萬別笨到去買那種賣給觀光客的埃及棉衣,帶回來洗兩次就褪色不打緊,還會把你的其他衣服染得亂七八糟。」

「好好哦,我也好想去。」她嘟起嘴巴,羨慕到不行。

「你向往的是考古少女的穿越愛情,又不是埃及的風土民情,去那里做什麼?乖,我去幫你把整套漫畫買回來。」他揉揉她的頭,像揉胸前妹妹的狗毛那樣。

「費亦樊,你欺負我!」

他大笑,勾起她的肩膀,在心底暗暗發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帶她去一趟埃及,不管她向往的是埃及還是愛情。

「別氣了,告訴我,除了埃及,你還想去哪里?」

「你知道的啊,我要去英國找尋我的母親、我父親的酒紅薔薇。我要把父親寫的十二封信親自交給她,告訴她,也許她並不在意我父親的愛情,但我父親直到閉上眼楮都深愛著她。」

「你知道她的地址嗎?」

「當然,她有把地址和電話留給我父親。對了,我還有媽媽的相片,回去我找出來給你看。」

「既然岳父有你母親的相片和地址,為什麼不直接把信寄過去,或者親自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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