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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 第19頁

作者︰千尋

突地,多日來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見,胸口那股教人憎厭的空蕩感覺消失,他喜歡上她軟軟的身子。

他們吻了很久,吻到兩個人都有幾分喘、幾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遠遠超過朋友界線,吻到再繼續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滾。

她松開他,他看她、她望他,兩人互視,不知道該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吻做出怎樣的解釋。

他想,或許他對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許面對愛情來臨,他做再多準備都不夠,因為它永遠會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從朋友朝愛情邁進。

他未開口,向秧秧先一步月兌下右腳的鞋子,舉到他面前說︰「你的森林小路謀殺我第三雙鞋子,為了賠償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搶先一步,她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白聿鑫失笑。

「為什麼?我以為你要幫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種女人不是瀕臨絕種,而是已經絕種了,生物學家建議我坐時光機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當很難商量,他說他的時光機只能給大雄獨享。」

「可是你一點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標準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麼叫做將就?」善良的同義詞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紀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藹可親,那是因為,她存在。

「可是你會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你長得這麼美麗,我很擔心你搞外遇,像你這種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兒育女,讓我在壽終正寢的時候,有一大堆家人圍在身邊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說過的話拿出來質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額頭,自我推銷說︰「先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學會降低標準、善待別人啊。別忘記,我很會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潔癖。」

「可是,你不但听過Party,還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麼。」

「對,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還能狂歡,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幾種嚇人體位,可以媲美奧運體操。我是壞女人,但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何況我不過是要求一段短暫、沒有負擔的男女關系,又不是天長地久,不合再換嘛,干麼那麼斤斤計較?」

「短暫?沒有負擔?」他的眉毛下垂。

他記得她是怎樣鄙視愛情婚姻的,和這樣的女生談愛情,隨時隨地有失去的危機。

「白痴才會要求天長地久,就算恩愛夫妻到最後也會一個走、一個留,所以男女之間都是一段,差別只在于長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長遠,之前的經驗讓他對愛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個教他心動的女人出現,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險。

他是那種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毀滅了,要是你為了追求天長地久,卻忘記即時行樂,等到人類最終的那刻,一定會遺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個女朋友,而那個可以陪你即時行樂的女人,就是我。」

「為什麼?」白聿鑫莞爾。

「第一點,你沒看報紙嗎?江緋琳就要結婚了,對象是一個資產超過百億的小開。」她拉著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內。

「那又怎樣?」

他早就不看關于她的任何報導,相信事情會慢慢淡掉,感情也會慢慢自動拔除,人類不是不懂改變的生物,也許他改變得比較慢,但他衷心相信,總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覺。

「你可以帶我去參加她的婚禮,讓她充分理解,你對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點,懲罰一個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會保障你的基礎快樂。在你生氣的時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斷三雙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樂的時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噴噴的麻油雞面,讓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滿足。怎樣?」她對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臉。「分析得真好,還有沒有第三點?」

向秧秧不讓他的手離開,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臉。整整兩天了,她擔心得快要心髒病發。「第三點,如果有必要,我樂意配合你,搶在江緋琳前面結婚,我們辦一場世紀大婚禮,我可以借助媒體力量,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運,娶到一個比她好幾十倍的女人。

第四點,我現在還沒升經理,小小的組長比較好追,哪天我變成女強人,我會水漲船高,看不上你這個孤僻男。」

「那你會看上哪一種男人?」

「一個我走在前面,他在後面跟隨;我買東西、他提包包;我說東,他就不會多看西邊一眼;我從鼻子哼兩聲,他就明白自己應該找時間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麼關系?只要能讓我高興的男人就可以。」她擠眉弄眼、哼笑兩聲,可愛的模樣讓他跟著咧嘴。

「其實,我已不是那麼在乎緋琳了,對我來講,她只是個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攬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親昵。說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只是那時,她沒用那種氣勢萬鈞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沒發現,緣份已經來到自己身邊。

「台面話。」向秧秧又哼兩聲。

「你又知道是台面話。」

「證據一,你沒有女朋友。證據二,你很帥,卻不肯交女朋友。證據三,你很帥,有個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約,你還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動三根手指頭,在他面前很驕傲的晃。

「當朋友還不夠,非要成為男女朋友?」他說的是反話,因為他喜歡听她的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和證據一、二、三。

「以前我也覺得夠,但現在我知道……不夠。」她猛搖頭。

「什麼意思?」

「當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氣,當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當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當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惡真心;當朋友,吃過飯、結帳的時候要算價差,從包包里面掏錢還給你,當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時候,慢條斯理喝完餐廳附送的一壺茶。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朋友只能偶爾聯絡,當女朋友可以隨時隨地掌握你的行蹤。白聿鑫,你把我嚇死了,我再也不許你凌虐我的心髒!」說到後來,她鼻頭泛紅,聲音哽咽。

「什麼意思?」他問話的同時,電話鈴聲響起,他把她推進房間,讓她自己找東西,先把自己洗淨。

接起電話,是表哥打來的,電話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絕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張。

「你都不知道,穿那麼短的裙子還敢爬到樹上,差一點點就掉下來……我們這種熟門熟路的莊稼人都會在森林里迷路了,何況是嬌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沒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釋一大堆,我會以為她給壞人強去了……什麼,她才剛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憐哦,你也沒告訴人家你的住址電話,開車很累……」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為什麼她非要當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蹤,因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髒。

回房,她已經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邊,他看見她磨破的腳後跟,心疼不已,大手緩緩撫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當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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