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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娘掌家 第25頁

作者︰千尋

「但哥寵我,看著我可懲巴巴的模樣,無法拒絕。哥模模我的頭,問︰「妹妹是不是想要有人疼?」我哥怎麼這麼聰明啊,我一個眼神,他就知道我要什麼,是,我想要長輩疼惜,想要被寵被哄,受傷的大叔恰恰滿足我對父親的想像,我真覺認定,他可以扮演好父親,給我我想要的。哥哥無奈嘆氣後,還是把大叔留下來。」

她說很多話,孟殊倒茶水,遞到她嘴邊,他道︰「不需要想像,以後寵你疼你哄你的事兒就交給我做。」

用這麼鄭重的口吻,說出這麼甜蜜的話,教她……怎生承受?

她窩進他懷里,環住他的腰,低聲道︰「謝謝。」

「這是身為丈夫該做的。」不管她怎麼想,他都認定丈夫這個身分。「再說說師父的事兒。」

「大叔脾氣古怪,清醒過來後,非但沒有感激,還嫌棄大夫開的藥很爛,他寫下藥方讓寶財出門抓藥,他厲害呢,他開的藥比大夫開的更便宜,更有效,不過十來天,大叔就能下床活蹦亂跳了。

「大叔對誰都不客氣,獨獨待我好,他喜歡我,雖然老是挑剔我做的菜,老是嫌棄我不會認字念書,老是折騰我,讓我來來回回熱藥……哥哥看不下去,卻見我樂在其中,說道

「幸虧瞳瞳性子好,不與他計較,換了人肯定要哭鼻子。」

「大叔的傷痊療後,絕口不提離開的事,他手把手教我認字念書,教我背藥頭歌,教我藥理,哥哥訝異,說大叔是個能人,讓我好好學習。

「但我心知肚明,為養活一家五口,哥哥的燈亮得更晚了,他接下很多抄寫的差事,只為著讓我多一個人疼。

「大叔也看見了,有天他在紙上寫下一堆藥材和工具,二話不說丟給大哥。大哥沒有猶豫,把東西給買回來,為打造鍋爐器具,我們把娘最後一點嫁妝全給花光,我還記得,有大半個月,我們只能啃粗饅頭。

「東西買回來後,大叔把我和寶珠、寶財使得團團轉,我們騰出一間房,弄成藥室,大叔領著我們切藥,磨藥、炮制藥材、制作藥丸。最後他把一盒子藥丸丟給大哥,說︰「拿到百草堂賣。」

「大哥問︰「為什麼是百草堂,長生堂不行?」大叔回說︰「你在長生堂買藥材,再把藥丸拿去那里賣,他們很快會琢磨出門道,你想把這個賺錢本事拱手相讓?」

「大叔問得哥無語,只能點頭應下。臨出門前,大叔叮囑道︰「百草堂的掌櫃會看人下菜碟兒,你這副菜樣兒,他肯定會壓價,一丸沒賣到五文錢,就別回來。

「那次哥一丸賣七文錢,難得地讓大叔對他滿意稱贊。自那之後,我們家桌上餐餐有魚有肉,生活越過越好,能夠吃飽睡好,四個小孩身量飛快往上竄。

「我們甚至在學堂附近買下一幢兩進房子,大哥帶著我和寶財、寶珠住在前頭,後面全歸大叔……藥室、書房,應有盡有,後院還闢出一塊地種藥材。

「本以為大叔待不了太久,沒想到他說我有習醫天分,便正式收徒,他對我很嚴格,我心甘情願受下,我很清楚,不比別人更努力,怎能出類拔萃。」

她花這麼長的時間談論師父,他明白了。「師父就是你前世的父親?」

「對,剛開始他找到機會就試探我,他唱我喜歡的歌,背在現代每個人都會的九九乘法,他帶我玩前輩子最愛的游戲……可惜,我對著一切都沒有記憶,我想父親肯定很沮喪。

「沒關系,想起來就好,他現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離開了。」在大哥出事前的一個月離開。

「放心,我們總會把他給找出來。你大哥呢?既然他成了探花郎,家里環境又改善了,你為什麼會落入人販子手中?為什麼做婦人打扮?」

「大哥入罪流放,臨行前把我托付給好友,我與他成親了。」

「然後?」是家大業大容不下孤女?是沒有娘家支撐,任意對待她?還是婆媳不和,被逐出家門?光是想像她的遭遇,他的胸口就一陣陣發疼。

「迎親當天他離開了,我還算不上他真正的妻子,便認真地為他操持家業、養育幼子、侍奉婆婆,數年後他返家,卻帶回心愛女子。我想啊,這樣的委屈,我不受!于是決定到嶺南找回我的大哥,沒想到運氣很背,被人販子給擄了。」

這樣的委屈,他也不允許她受。

第七章  想起一切(2)

孟殊隨著她氣憤完,又忍不住欣喜,原來她攢錢要救的人不是「前夫」而是兄長啊,他真正大大松一口。

「不怕,從現在起你的運氣會非常好、無比的好。」他說得斬釘截鐵。

「為什麼?」

「因為你有我,你的運氣,我負責。」

可以嗎?她真的可以擁有他?「你沒听明白,我成過親。」

「我也成過親,你不虧。」

什麼她不虧,明明就是他虧了,以他的條件,可以娶更好的女子。

「我是個棄婦。」

「他蠢得放棄你,不代表我跟他一樣蠢,即使明珠蒙塵,我也能從沙礫把你挖出來。」

瞳瞳失笑。「你怎確定我是明珠?」

「你是不是明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歡你,我想對你好,我想把所有最美好的東西擁到你面前,換得你一個微笑,換得你一世平安幸運。」

她認真望著他,為什麼……這樣好?難道她真的可以非常幸運、無比幸運?

垂下頭,她喃喃自語,「以前總覺得喜歡誰就應該拼命對誰好,不計一切,不在乎付出是否能夠得到回報。」

「現在呢?」

「現在覺得誰拼命對我好,我就該喜歡誰。孟殊,我該喜歡你嗎?」

她的問題引出他的大笑臉,他的笑有點賊、有點痞。「當然應該,以後我會對你更好無限制的好,讓你對我的喜歡不斷往上加。」舍不得離開他。

憑窗往外探,他看見孟殊騎著大黑馬從街道那邊過來,很精神,也很令人……矚目。

沒辦法,他長得太俊俏,別說在這里,就是在京城,也是一眼就令人難忘。

想不透,他怎麼就把大胡子給刮了?留著胡子,低調一點不好嗎?何況在嶺南許多男人喜歡留胡須,認為那是身分地位的表徵,他留胡子,半點不突兀。

餅去有胡子作掩護,幾年來都沒出事,可胡子一刮,才多久時間,他就讓人給盯上了。

離開窗邊,走回桌旁,男子為自己倒一杯熱茶水。

男人的左臉有一道深刻的傷疤,皮膚黝黑,眉深嘴闊,嘴角擬著一抹似笑非笑,他有雙精明銳利的眼楮,左腿微跋,他的手指不停地輕敲桌面,在思索什麼似的。

孟殊下馬,尚未走進蘇記酒樓前,他就發現酒樓外頭有幾個眼熟的。

眉心微蹙,他沿著樓梯快步上二樓雅間。

在看見酒樓外那幾個人之前,他心情飛揚,因為懷里揣著一封信,還溫熱著,他想,這回阿塵應該可以順利返京了吧。

沒想到推開門,發現坐在桌邊的竟然是左靜,不是阿塵。

心頭一凜,他轉身就走,然一聲輕喚喚住他的腳步。

「蘇蒙!」

知道他是蘇蒙的……孟殊皺眉旋身,再看一眼左靜,心里端著疑問。

孟殊、蘇蒙,沒錯,他們是同一個人。

當年皇上登基,知道雀王有不臣之心,在掌握證據後,讓蘇蒙的爹爹——御史大臣蘇勝起奏章狀告霍王在封地里漢箸暴斂,魚肉百姓。

沒想到霍王人在封地,仍然掌握部分朝臣勢力,結果蘇勝一家被大火燒了,上下幾十口人,無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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