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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婚 第12頁

作者︰青微

「有什麼好的?」

顏菟寧一臉向往的表情,「當然好,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多美好的事啊。」孟朗煜看向她,抿了抿唇,終究還是什麼都沒說。

突然,她又嘆了一口氣,「我也好想和百里大哥待在一起啊。」

聞言,孟朗煜瞬間沉下臉,手中給兔子喂食的胡蘿卜被扳成了兩段,最後意味深長地看了她一眼,一言不發地走了。

顏菟寧愣在那里,過了一會,臉上滿滿是無奈的神色,「怎麼又發火了呢?干脆別叫烈王,叫火王算了。」

听到郡主的嘟囔,在場的下人們想笑又不敢笑出聲,但不約而同地在心中同情起他們家王爺來,踫上這麼遲鈍的郡主,日後怕是要辛苦了。

顏菟寧今年十八了,但由于自幼集萬千寵愛于一身,所以為人處世還完全憑心性,如今她一心把孟朗煜當作了朋友,自然掏心窩子地對人家好。

這不,去街市游玩,看到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忘給孟朗煜帶一份。昨日是全福齋的水晶蝦餃,前日是喜福樓的甜口鴨,還外加了一輪精致的四葉風車,再前一天是不知哪來的糯米甜糕。

有時他在忙,沒空吃,顏菟寧就讓人細心裝盤了,還特意囑咐下人之後加熱了再送去給他吃。那模樣,生怕他會不吃似的。

孟朗煜忙完事,就看見顏菟寧在一旁的桌子上睡著了。方才還不顧他的冷臉,非鬧著要陪他辦公,現在倒是自顧自地找周公下棋去了。盯著她宛若孩童般安然的睡顏,孟朗煜臉上滿是柔情,平日的冷然模樣早已不知所蹤,伸手替她拂去臉上擾人的發絲,仍由她繼續好眠。

只是側目看到桌上放著的那盤冰糖葫蘆,他又不由得有些頭疼了。不錯,這是她今日的「進貢」來著。

顏菟寧和自己親近,孟朗煜自然是高興的,但都過去這麼多年了,她待人好的方式能不能有所改變?何況,她當他幾歲,這小孩子的東西,他能吃嗎?

不過這一切,都讓孟朗煜想起他們在北漠初識的那段日子,這麼多年她都不曾變,還是他記憶中那個傻氣、單純的小丫頭。難得的,烈王殿下第一次感到無可奈何的心情。

顏菟寧醒來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時分。或許因為剛睡醒,她看著自己身上披著的墨黑色披風,顯得有些茫然。

「醒了?」

顏菟寧迷迷糊糊地四處張望著,睡眼惺忪地看見孟朗煜在一旁的桌案那低頭看書,「嗯,你忙完了?奇怪,我睡了很久嗎?」

「不久,兩個時辰罷了。」

兩個時辰?顏菟寧顯得有些難以置信。她在陌生的環境里,從來就睡不好,剛來南轅的那幾日,即使身處皇宮,她都常常睡不安穩。可是好奇怪,為什麼在這書房的桌上,她居然趴著睡得很舒服?

最後還是孟朗煜的聲音將她拉回了現實,「餓不餓?」

顏菟寧听到這個問題,立刻回神,瞬間將腦中糾結的事拋到了腦後,癟起嘴,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餓。」

孟朗煜睨了她一眼,不去追問她方才小腦袋中在糾結什麼。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桂花糖糕?」顏菟寧驚喜地看他讓人拿上來的糕點。

孟朗煜只是瞅著她開心地拿起一塊吃起來,並未解釋。他怎麼會不知道,那時她最愛帶給他的糕點就是桂花糖糕。

「嗯,好吃,我家廚娘嬸嬸做得最好吃的就是桂花糖糕了,我可愛吃了。」顏菟寧自己嘗著好吃,還不忘了他,捻了一塊遞到他面前,「你也嘗嘗。」

孟朗煜盯著那塊小巧的糕點半晌,然後在顏菟寧以為他不吃,打算收回手的時候,就著她的手張嘴吃了。

顏菟寧愣了愣,然後突然嗤笑出聲,「哈哈,你是小孩子嗎?還要我喂。」

孟朗煜瞬間黑了臉。

其實顏菟寧若仔細看,就能看到那向來沒有溫度的臉上此刻有著可疑的紅色,可偏偏某人一心撲在糕點上。

顏菟寧吃著吃著,眼神飄著飄著又落到孟朗煜身上,想起上午在茶樓听書時,听到的關于他的那些傳聞,她想了想後,還是忍不住開口,「那個,我今天在街市上听書,然後就听到了一件奇怪的事。」

「嗯。」孟朗煜眉眼未抬的,繼續看書,嘴上應和著她往下說。

「傳聞說烈王嗜殺成性,稍有不如意就大開殺戒……」

這話倒引得孟朗煜抬了頭,意味深長的眼神看向她,「所以呢?」

顏菟寧吞吞吐吐,但又壓不住好奇,「所以、所以我想問問,是真的嗎?他們說的那個烈王是你嗎?」

孟朗煜收回視線,「真的又如何?若想離本王遠點還來得及,否則本王嗜殺成性,指不定什麼時候就對你下毒手了。」

听他這般貶低自己,顏菟寧突然覺得好生氣,只見她幾步沖到他面前,雙手撐著桌子,「你才不會!」

听她堅定的口氣,孟朗煜忍不住開口,「你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顏菟寧一臉堅信。

和孟朗煜相處得越久,顏菟寧就越覺得他這人不錯。就比如她為了和兔子玩,想留宿在烈王府,他也毫無意見地立刻讓人細心安排住處。雖然臉上總是一副冷酷的樣子,說話也是冷聲冷氣的,即使她好像好幾次都惹他生氣了,但他也沒對她怎麼樣。

最重要的一點,她說︰「何況我娘親說過,會對兔子好的人,心腸一定不壞。你對兔子就很好,就像、就像……」好奇怪,腦子里好像曾經有一個人也讓她這樣覺得,但隱隱地卻記不起是誰。

「就像什麼?」孟朗煜順著她的話問。

像是突然泄了氣的羊皮袋子,顏菟寧垂下眉眼,喃喃自語道︰「好奇怪,明明腦子里好像有個人存在,可為什麼就是記不起他的模樣呢?」

「什麼人?」孟朗煜帶著幾分探究。

顏菟寧想了想,有些無奈地搖了搖頭,「我不知道。听人說,我十歲那年曾生過一場大病,之後對十歲以前的事就都不記得了。」

孟朗煜聞言,看著顏菟寧的表情有些難以言喻,「你是說十歲之前的事,你都不記得了?」

她點了點頭,徑自說道︰「可是啊,我總覺得好像有什麼重要的事或人被我忘記了。」

孟朗煜的神情有些復雜,原來她不是故意將他遺忘的。

第6章(1)

當年顏菟寧在山洞那里哭得撕心裂肺,依然沒有找回小扮哥,後來她爹強行帶她回了家。可是一回家,她就病倒了,連發了三天的高燒。就算是這樣,她在病中還在呼喚著小扮哥,整晚整晚地在夢中啼哭。後來好不容易退了燒,卻對之前的事都記不得了。大夫說是高燒引起的後遺癥,好在腦子沒有燒壞,這已是很幸運了。

去他該死的幸運,那大夫哪里知道顏菟寧所喪失的正是她最重要、最珍惜的記憶。

見孟朗煜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顏菟寧好奇地湊近了幾分,「你在想什麼啊?」

「沒什麼。」

「你不會在擔心我吧?」顏菟寧突然露齒一笑,「哎呀,別這樣嘛,忘了就忘了,我都不在乎,你在意什麼?何況想來也不會是重要的。」

她的安慰倒讓孟朗煜皺起了眉,「你怎知不重要?」

顏菟寧一副大剌剌的模樣,「若真的重要,那為什麼我還會忘記?一定是無關緊要的人,所以我才會想不起來,沒關系的啦。」

啪嗒一聲,就發現孟朗煜竟徒手將手中的杯子捏碎了,杯子的碎片刮傷了他手,整只手掌鮮紅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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