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期,她水腫得厲害,小腿老是抽筋酸疼,每天每天,慕槐都會幫她按摩發漲的小腿,讓她舒服些,從來都不嫌累。
「才結婚兩年就嫌我老了。」大手摟著她生過小孩後顯得豐滿的身軀,她身材還未恢復到從前,但在慕槐眼中,她沒有一處不差。「等你坐完月子,你會知道我老沒老!」
洪心語听見這麼不正經的話,忍不住打他。「在小孩子面前,你說什麼啦!」
慕槐只是笑,不敢喊出聲,讓她打著玩,怕喊出來,會吵醒睡夢中的寶貝兒子。
「好了,你去睡一會兒,你都沒怎麼休息。」再貪戀地看了兒子一眼,慕槐狠下心腸,扳過洪心語的肩,拉著她離開嬰兒房,兩個放不下孩子的新手爸媽,一再確定監控器絕對能讓他們第一時間听見兒子的哭聲,這才依依不舍地回到了房間。
一番梳洗之後睡下,白日晚上兩頭忙的慕槐,很快打起了鼾來。
彼了好幾天小孩,只有剛才睡了四小時的洪心語卻趴在慕槐胸前,看著他累極的睡顏。
她沒有告訴慕槐,她又作了夢,是新婚時作的夢的延續。
夢里面,她因為受不了慕槐的出軌、女乃女乃的壓迫,她什麼都不要了,不要家、不要婚姻。
離開後她一無所有,也沒有工作,只能從零開始,她進入了與William敵對的超市,在那里從小店員開始做,撐到了經理的位置,她變得自信,也很有魄力,買了屬于自己的房子,可她還是一個人。
柏廷哥常來看她,知道她沒有離婚,仍願陪著她,她寂寞太久,而柏廷哥真的對她很好,讓她感受到以前沒有過的快樂,于是她答應和他在一起。
但之後她才發現那不是愛情,她愛的還是慕槐,越是跟柏廷哥在一起,越是享有他的付出,她越覺得自己對不起柏廷哥。
他們分手了,保持單身一直到她四十五歲那一年。
一名陌生的律師來找她,告知慕槐的死訊,那一瞬間,她楞了。
沒想到那個她愛了一生了也恨了一生的男人,就這樣死了,孤伶伶的,死在他們決裂之前,一同生活的家。
是癌癥,鼻咽癌末期,他痛苦了很久很久,總算解月兌了。
多年未見,她仍是慕槐的妻子,法定的繼承人,她親自辦了慕槐的喪事,而後,听律師宣讀慕槐的遺囑。
已是魏氏集團當家的慕槐,將名下所有資產指名留給她繼承,魏氏王國則由董事會另行選出繼任者。
「怎麼可能?我是他兒子!我有權分財產,怎麼都留給了她!」
在律師宣完遺囑後,那個五官跟邱孟恬很像的十五歲男孩咆哮道。
而律師只是看了男孩,以及男孩身旁的邱孟恬一眼,而後出示一張病歷,「這是慕先生二年前在英國送醫的病歷,當時慕先生遭受嚴重運動傷害,復健一年後行動自如,可其實當年的運動傷害傷到了制精功能,慕先生不可能有孩子。」
律師的話引起軒然大波,她也震愣不已,慕槐,那個男人居然……不孕?
「這是邱小姐之子與慕先生DNA的檢驗報告,證明他們不可能是父子。」
「怎、怎麼可能?我爸爸是慕槐,是魏氏總裁,不可能……你說,你告訴我的,我爸是慕槐,你在騙我對不對?」少年瘋狂了,質問著他母親,相信了十五年,自以為的身世原來全是謊言。
洪心語不記得夢里頭邱孟恬的表情,她只記得自己的心情,像被人打了一拳。「他……他不能有小孩?」那麼當初她恨慕槐的理由,就變得可笑。「我不信……那他為什麼……不離婚?」
「慕先生堅持不離婚,是因為這樣才能把遺產留給你。」律師平鋪直敘地道。
「這些錢,慕先生希望你能好好過日子,照顧好自己,慕先生最後留一個口信要給洪女士——他從來沒有背棄過你們的婚姻。」
律師宣讀完就走了,沒有理會遺囑內容帶來的混亂,留下她痛徹心扉,懊悔不已,後悔自己不夠堅強,不懂得爭取,不敢去找答案,以至于什麼都錯過了。
「還好只是夢。」洪心語眼眶泛紅,至今還能夠感覺到夢中她的懊悔和痛苦。
夢中慕槐會不孕,是他弟弟魏儒均下的手,現實中,魏儒均因為玩世不恭,去年上夜店的時候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被打了一頓,到現在都沒有下床,听說會半身不遂。
洪心語記得慕槐帶她去見的大學同學中,其中一人家里好像是兩岸很有勢力的黑道……
不,不想了,只是夢而已。
但那個夢,有另外一件事情令她在意。
夢里頭,慕槐在四十五歲那一年得了鼻咽癌,發現時已經是末期了,曾治療成功,但在五年後復發,最後死于並發癥。
慕槐今年三十二歲,還有十幾年……
想著、算著,洪心語也累了,她躺了下來,頭枕著慕槐肩膀,腦子昏昏沉沉的想,不行,不能等到十年後,明天!明天就打電話給慕槐的秘書,給他安排一個全身性的健康檢查。
以後每年……不,每半年一次,就是用威脅的、用哭的,都要逼慕槐去做健檢。
她不要他生病,就算病了也要早點發現、早點治療,他們的孩子還小,而且她還想再生三個,慕槐要陪他們的孩子長大。
醒來後她就做這件事,現在……
洪心語抱著慕槐的手臂,沉沉的進入了夢鄉……
全書完
後記︰極品親戚
日子過得很快,一下就到了年中,這是今年的第二本書(遮臉)。
我會繼續努力的。
會寫這本書呢,是因為我想寫重生文,又想說上一本《黃金宅男》是女生重生,這次我要寫男生重生,加上看了很多古代稿,就想把一些點子拿來現代稿用看看。
我寫著寫著發現,活在現代真是太好了,怎樣都很安全,不然男主角隨便落個馬,就可以傷到任何地方,腿啊、手啊、身體啊、頭啊等等,想怎麼輕重傷就怎麼輕重傷。
這個故事的起源,就只是一個畫面,一個已生華發的女生,接到了律師的通知信,她分居很多年的丈夫死了,她得去辦理死亡證明,本來平靜的心情听見律師宣讀的遺囑之後,發現令她恨丈夫恨了多年的理由,原來都不是理由,那個男人是愛著她的,才願意一直守著名存實亡的婚姻,然後男人重生了,決定不讓前世的錯誤再次發生,完畢。
大綱看起來很完美,寫起來讓我想打自己兩巴掌,腦袋究竟裝了什麼啊啊啊啊!
然後一邊寫一邊推翻我一開始覺得沒問題,寫下去之後卻是問題一大誰的神邏輯,再然後我就拖稿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拖稿期間,還是要跟老媽報備近況,干是听見了一個故事。
嗯……真實故事。
我一個親戚的女兒,最近跟同居男友分手搬回花蓮了,讓這位親戚十分的扼腕。
因為男方是某大集團的第三還第四房的小開,這個親戚就覺得太可惜了,他以為他女兒要嫁入豪門了,他一直覺得他女兒很棒,能跟這樣的男生交往。
Excuse me?我已無語。
然後,我就想到了這個親戚在我父親喪禮上的「極品」行為,以及,像這種趨炎附勢的親戚,其實我從小到大不知道看了多少。
那就寫啊!現實不能對他們怎樣,用文字發泄一下總可以吧?
我想了一下,發現加一個這樣的極品親戚在故事里,很合我一開始的設定,也能讓忍辱負重的女主角,有一個爆發和拋棄一切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