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高三那年的寒假,沈家發生變故,沈伯伯因急病餅世,她被迫扛起家中重擔與沈伯伯經營的雜志社,但她那個口口聲聲說愛她的男友,卻在這個她最辛苦、傷心、困難時候,為了自己的前程拋棄了她,他和她才……
叩叩叩。
一陣敲門聲打斷了韓司浚的思緒,他先把照片放回皮夾里,再把皮夾收好,才出聲應道︰「請進。」
孫琳娜抱著一束花,風姿綽約的走進來,「司浚哥,祝你生日快樂,也恭喜你新官上任。」
韓司浚起身禮貌的接過,「謝謝。」這些年來有太多女人向他示好,都被他一一化解,就只有孫琳娜,他始終甩不掉她。
「不客氣,我請你吃午餐。」不給他拒絕機會,孫琳娜熱情的挽住他的手臂,「我已經在樓下的餐廳訂好包廂了。」她知道他的心里沒有她,但她的心里只有他,所以除非他娶妻,否則她永遠不會放棄他。
韓司浚放下花束。「琳娜,我……」
「走啦,有什麼話我們邊吃邊說。」她拉著他走。
韓司浚被迫跟著她走,心忖,也好,他就借著這一頓飯跟她好好把話說清楚,以免誤了她、也誤了自己。
遠智雜志社原是一間相當知名的財經雜志社,現則為全台首屈一指的時尚雜志社。
遠智的現任社長兼總編輯是創辦人沈智豐的長女沈青嵐,她今年三十五歲,外文系畢業,未婚,育有一子。
十二年前的冬天,沈智豐突然心肌保塞過世,那時沈青嵐才二十三歲,大學畢業半年多,任職于某間外商公司。
案親無預警的撒手人寰,母親鎮日以淚洗面,弟妹又還在念書,沈青嵐當仁不讓的扛起一切責任,她辭掉外商公司的工作,回家接手父親的雜志社,可畢竟她是一個外行人,盡避她已賣力到以遠智為家,她仍無法取得全體員工的認同與支持,人才一個接著一個被其它的雜志社、報社挖走,遠智已瀕臨倒閉。
為了挽救父親的雜志社,沈青嵐利用手邊有限的資源更加賣命的投入工作,卻依然沒有起色,逼得她不得不思考轉型,以尋求生機。
除了各方好友們的鼎力相助,也是沈智豐扎下的根基夠深厚,沈青嵐在一次又一次的嘗試轉型失敗後終于找到活路,遠智漸漸轉虧為盈,之後她的妹妹沈若彤、弟弟沈亦帆陸續加入,三姊弟相互扶持、共同打拚,開創遠智更美好的未來。
如今的沈青嵐已被譽為最美麗的時尚教母,她一手催生出來的《Cat流行時尚生活雜志》更是許多女人眼中的聖經,每月必定拜讀,而她最大的心願就是能早日將弟弟扶植起來,繼承父親用生命守護的遠智雜志社。
Cat雜志固定每個月的一號出刊,因此按流程雜志最晚最晚得在二十三或二十四日前排版完成送印,印刷一般不需要用到一周那麼久,是沈青嵐為以防萬一,才會多預留幾天的緩沖期,而排版的前一周,整間雜志社簡直像是一座地獄,生人勿近,他們私下稱呼這七天為遠智的地獄周期。
「青嵐姊,何先生說不能接受我們的專訪了。」
下午一點,沈青嵐的辦公室里,她的助理唐芊愛不疾不徐的報告道。
唐芊愛今年二十七歲,她是沈青嵐一手教出來,也是繼跟了沈青嵐七年的助理兼大學好友程庭宜被宋良棋拐去當醫生娘後,近幾年來在沈青嵐身邊待得最久的一個助理。
才剛吃完午餐就收到壞消息,沈青嵐站在自己的辦公桌後,雙手撐著辦公桌的邊緣,從滿桌子的照片中抬起頭來,「理由?」
她五官清麗,個子不算高,大約一六二,但身材縴合度,她一身今年春夏最流行的名牌服飾,鼻梁上架著一副規矩卻一點也不落伍的黑邊眼鏡,長發向上整個盤起,看起來非常專業且架勢十足。
「何先生說他臨時要去歐洲出差一個月,剛剛上飛機了,他答應把專訪改到下個月,樂樂姊已另外和他約好時間。樂樂姊說我們可以把下一期預定的人物專訪提前,但是……」唐芊愛遞上一個活頁夾,「樂樂姊覺得韓先生更適合。」
蕭樂,今年三十五歲,已婚,有三個孩子,遠智的當家記者。
如果說在沈青嵐的恩人好友名單中程庭宜名列第一,那蕭樂就是排名第二,她們就讀同一所大學,只是不同系所。
沈青嵐接過,打開活頁夾一看——韓司浚!
「樂樂姊說,君頤飯店董事長韓瑞彬的獨子韓司浚剛從國外回來不久,今天剛上任君頤的總經理,三十歲,未婚,英俊、瀟灑、多金,一盤剛炒好的天菜端出去,絕對吸楮也吸金。」唐芊愛一字不漏的轉達蕭樂的話,又說︰「樂樂姊說他已答應接受我們的專訪。」
「我知道了,跟樂樂說就這麼辦。」
「是。」
第1章(2)
待唐芊愛一走,沈青嵐隨即拿著活頁夾坐了下來,看著韓司浚足以媲美男模的照片,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年少不知愁的歲月。
對于韓司浚,她一直有一種很特別的情感,像是弟弟,又像是朋友,也像是小情人,還記得她第一次見到他時,正是剛升高中的弟弟嚷說要帶新同學回家玩的隔天傍晚。
韓司浚不像弟弟像匹失控的野馬,他是一個非常有禮貌、非常有教養、非常有規矩的男孩子,他們全家人都很喜歡他,尤其是她的爸爸。
只要一見到他,爸爸就會說,可惜他沒有一個更小的女兒,不然一定先把韓司浚預定下來做他們沈家的女婿。
她當時就想,年齡一點都不重要,兩個人相不相愛才重要。她親愛的妹妹彤彤看自己把目光調向她,便立刻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對當女敕草比較有興趣,這條老牛姊比較適合,還是姊來當吧。」
這個笑話一直持續到爸爸過世之前,她還記得每次他們一說起這個笑話,韓司浚的臉就會漲得好紅好紅,真的好可愛,讓她忍不住想逗他,笑說青嵐姊姊的皮膚這麼粗又這麼皺,屆時請他千萬別嫌棄才好。
想到這里,沈青嵐的記憶像是出現斷層似的,直接跳到現在。
好像是昨天的事,她卻已經快十二年……不,一年前她遠遠的見過他一次,在高雄的君頤飯店,他和一個女人打得火熱。
最近沒听說他回國了,倒是听說他和百貨巨子孫正隆的小女兒似乎好事近了,對了,一年前他摟在懷里的那個女人好像就是孫琳娜……
這時沈青嵐放在桌上的手機響起,她立刻收回心思,拿起手機接听,「喂?」
「媽。」沈志赫叛逆的聲音從手機那頭傳來,他今年十一歲,即將升小六。
上課時間接到兒子的電話,沈青嵐直覺兒子是不是又闖禍,老師又要見家長了,鎮定的問︰「干麼?」
她是一個未婚媽媽,在她的認知里,兒子是她一個人的,但為了減少對兒子的傷害,她從不隱瞞兒子生父的事,是以沈志赫很早就知道他的父親並不是大家所認為的那個負心漢張家銘,而是他舅舅的好朋友韓司浚。
「听說那個人回來了。」雖然不明白原因,但沈志赫很清楚的知道母親不想讓人知道他的父親是誰,所以他從來不喊爸爸,而是以那個人代替父親的名字。
一點就明,沈青嵐信口回了句,「听說?你听誰說?」不明白兒子怎麼會那麼有本事,總有辦法掌握韓司浚的行蹤,該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