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太眼楮笑眯成一條縫。「好、好,你們就先下去,夫妻倆的感情好,將來才能多生幾個孫子給娘抱。」
「阿娣,走吧!」說著,他便跟雙親拱了下手,轉頭就走。
聞言,迎娣趕緊帶著小鵑跟上,生怕留下來又要任人評頭論足。
第2章(2)
只不過當她看著走在前頭的高大身影,愈走愈快,就快要跟不上了,她突然有種錯覺,彷佛兩人的距離愈拉愈遠,就算把手伸得再長也觸踫不到。
「相公……」迎娣怕他就這麼丟下自己,連忙出聲。
常永瞻這才回頭,勉強按捺住心頭的焦躁,放慢腳步。
「相公喜歡吃些什麼?我下廚做給你吃……」迎娣心想自己不會讀書寫字,但是做菜可難不倒,就像爹也最喜歡吃娘煮的東西一樣。
他不由分說地潑了迎娣一盆冷水。「府里有廚子,不用你親自動手,想吃什麼,就派個人去跟廚房說一聲。」
迎娣半掩下受傷的眼神,故作堅強地笑了笑。「是。」
「我會在家里待上一個月,然後便要出一趟遠門,不在府里的這段日子,爹娘就拜托你照顧了。」要不是雙親說才剛成親,豈能說走就走?常永瞻根本一天都待不住,馬上就要出發。
她一時震驚地說不出話來,過了片刻,才找到自己的聲音。「相公要上哪兒去?要去多久?」
「要去很多地方,大概要兩年才會回來。」他不由得停下腳步,仰望寬廣的天空,露出志得意滿的笑容。「終于可以成行了……」
「兩年?」迎娣事前根本沒听說過。
常永瞻回頭對她咧嘴笑了笑,原本就俊挺的長相,顯得更是好看,讓迎娣一顆情竇初開的心兒怦怦地直跳,這還是頭一遭,就連村子里的大龍哥,可是有不少姑娘看中,巴望能嫁給他,但她卻一點都不喜歡……
喜歡?原來這就是喜歡。
就像娘說的,她頭一回見到爹,也是心跳得好快,只是說句話就會忍不住臉紅,更想為他做些什麼,就盼對方能注意到自己,多看自己一眼,迎娣有些明白了,這就是喜歡上一個人的滋味。
「男兒志在四方,豈能被困在這座小小的祁縣,依賴祖先和父母的庇蔭,當然要出去開開眼界,結識更多的人,然後靠自己的雙手闖出一片天來。」他豪氣干雲地回道。
听他這麼說,迎娣又不禁覺得驕傲,這個男人是自己的相公,是她要依靠終生的男人,身為妻子,應該要支持才對。
「那……相公記得捎信回來。」她壓下心中的感傷,免得在相公面前愁眉苦臉的,讓他不高興。
聞言,常永瞻也沒留意說的話會不會傷人,就這麼月兌口而出——
「你又不識得字,就算寫給你也沒用,不過還是會捎信回來報平安,否則娘一定又要嘮叨個沒完沒了。」
迎娣輕扯唇角,苦笑地回道︰「那我就放心了。」
相公說的也沒錯,她又不識得字,就連名字也不會寫,寫給她也看不懂,所以心中暗自做出了個決定,一定要學會讀書識字。
只不過他們才剛成親,馬上就要分開了,而且還是兩年,真的好漫長,到時相公會不會忘了家里有人在等他?
「你可以到處走走,熟悉一下環境。我先去書房了。」接下來他要忙的事很多,沒時間跟她閑聊下去。
她看著常永瞻走向書房的方向,心情有些悵然若失。
「二女乃女乃別傷心,二少爺又不是不回來了。」小鵑安慰地說。
「嗯。」其實迎娣真的很害怕獨自面對這個陌生的家,依現在的她來說,根本還無法勝任四房二女乃女乃這個身分,更怕說錯話、做錯事,不知該如何在這個大家族中生存。
接下來,小鵑帶著她走了廣和堂一圈,也拜訪了守寡的大嫂顧氏,以及她才三歲半的女兒滿兒,難得有人肯陪自己玩,滿兒顯得相當開心,一下子就跟迎娣熟稔不少,還親熱地喚著二嬸,而因為喪夫之痛有些郁郁寡歡的顧氏也漸漸地開朗起來,加上來自書香門第,便主動開口說要教她讀書識字,這一對妯娌在往後的日子里頭也成了無所不談的知己。
自從得知相公一個月後要出遠門,迎娣便開始忙碌起來,不為別的,只是希望常永瞻出門在外,不要忘了自己,看到腳上她為他縫的鞋,就會想起她。
「二女乃女乃休息一下吧,不然眼楮會累的。」見迎娣已經縫了兩、三天,都不曾停下手上的針線,小鵑好意勸道。
迎娣搖了搖頭。「兩年之中可是會穿壞不少雙鞋的,我得多縫幾雙,讓相公帶在身邊,隨時替換。」
「二女乃女乃對二少爺真好。」
听她這麼說,迎娣臉蛋一紅。「因為我什麼都不會,但我縫的鞋子,可是連我爹都說穿起來合腳又舒服。」
小鵑不禁點頭如搗蒜。「二少爺一定也會這麼說的。」
「這雙已經縫得差不多了,還是拿去讓相公試穿一下……」于是,迎娣將鞋子抱在胸前,步出新房,來到距離不遠的書房,然後敲了敲門。
書房內很快有了回應。「進來!」
她這才推門進去,見常永瞻坐在書案後頭,面前堆了好多書,看來正在用功讀書,于是怯生生地喚道︰「相公……」
在旁邊縫制新鞋,就當做是接下來兩年,由她代替自己孝順父母的回報。
常四爺和四太太听說此事,以為夫妻倆這麼快就產生了感情,不禁樂觀其成,也更遺憾還不能圓房,否則他們可以早一點抱到孫子。
「……相公,「常永瞻」三個字要怎麼寫?」
一天又一天地過去,距離丈夫出遠門的日子愈來愈近,迎娣趁著人在書房,便提出一個要求。
常永瞻從書本中抬起頭來,不解地問︰「問這個做什麼?」
「相公可以寫給我看嗎?」她滿臉期待。
他一臉失笑。「寫給你看倒是可以……」話才說著,常永瞻便拿出一張信紙,然後磨墨,再挑了一支紫毫筆,在紙上揮灑出大大的三個字。
迎娣立刻走過去,來到他的身邊,輕輕地拿起紙,左看右看,然後天真地問︰「這三個字就是「常永瞻」?」
「沒錯!」
她睜著黑白分明的眼眸,似有所求地問︰「那麼「陳迎娣」又是怎麼寫的?」
「陳……迎……娣……」他寫在另外一張信紙上。「好了!」
拿著紙張,迎娣仔細端詳一番,通才知道「陳迎娣」三個字是長什麼模樣。
「相公寫的字真好看。」
見她滿眼崇拜和傾慕,常永瞻不禁有些得意,男性虛榮心也獲得滿足,心情跟著大好。「要不要我教你怎麼寫?」
「不、不用了……」迎娣想要偷偷地學,等到相公回來,再給他一個驚喜。
「這兩張信紙可以送給我嗎?」
「當然可以了。」常永瞻隨口答應,也不在意這點小事。
她道了聲謝,把上頭的墨跡吹干,再仔細地折好收妥,而常永瞻親筆寫的字便成了迎娣的寶貝,在他不在的日子,用來睹物思人。
就這樣,一個月眨眼之間就過去了。
迎娣看著自己親手縫制的鞋子,總共十雙,是她不眠不休趕出來的,應該足夠相公兩年替換,接著將上頭寫著「陳迎娣」三個字的信紙,折成對半再對半,然後跟鞋子擺放在一起,再用塊布包起來,希望常永瞻每次打開就能看到,更期盼他不要忘了自己。
這不過是迎娣小小的私心。
兩年後,等常永瞻回來,她已經及笄,兩人便可以做一對真正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