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大吼大叫、不要太凶、千萬別嚇到人家……」
不耐煩的咆哮從走廊里傳來,「知道了!」
半小時後,鄭英杰又折回來。已經包扎好的鄭櫻琪忙不迭地伸長了脖子去看,找了半天之後擰起秀眉,「人呢?」
「走了啊。」
「走了?」她忽然覺得好失望,「不是讓你把他帶回來嗎。」
「他自己要走的。」鄭英杰大剌剌地往旁邊一坐。
「那他有沒有怎麼樣,嚴重嗎?」
他收攏五指,指節喀喀作響,「不嚴重,骨節錯位。」
「都錯位了還不嚴重。」
「男人受點傷算什麼。」鄭英杰高高蹺起二郎腿,「不過這小子夠帶種,接骨時連哼都不哼一聲。」
是啊,如果不是發現了那張掛號單,鄭櫻琪都不知道他受傷了。骨節錯位一定很痛吧,他怎麼吭都不吭一聲。再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好好地彌補他才行。
不過到最後,鄭櫻琪也沒能好好地彌補陸盛恆。
兩人雖然就此相識,兩所學校也毗鄰,但也僅僅保持著在放學路上偶遇時會交談幾句的關系。不論是那天的意外,還是校花級別的鄭櫻琪,似乎都沒被他放在心上,陸盛恆依然是重復著每一天的習慣,安靜地走路、安靜地听歌,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像那天沒听到鄭櫻琪的尖叫一樣,同樣沒有留意到被她埋藏在心底日漸強烈的愛戀。
是的,鄭櫻琪喜歡陸盛恆。
她不知道這份感情是怎樣形成的,可能是從自己對撞到他的愧疚所形成,可能是從自己對他送自己去醫院包扎的感激所形成,也可能是由日後點點滴滴、微不足道的相處所形成,更可能在兩人正式認識以前,當她還默默地關注著陸盛恆的背影時就已經開始喜歡他了。
總之身為校花的她,在絕對不缺追求者的情況下,開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暗戀,這一戀,就是將近五年。
可這期間鄭櫻琪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始終和他保持著點頭之交的關系,連個朋友都算不上。在陸盛恆大二那年搬家後,兩人就連「點頭」的機會都沒了,所以根本沒人知道她喜歡陸盛恆。
鄭櫻琪自己也滿享受這種暗戀的感覺,她知道再美好的感情經過時間的推移也會變淡,與其對他展開追求,倒不如將這份喜歡藏在心底,保持著它最原始的悸動與純摯。
這份感情,一直維持到她大二,陸盛恆大四的那年。
陸盛恆在畢業之後在南部服兵役,之後便留在那里發展,一直沒有回來。
徹底失去了他所有消息的同時,鄭櫻琪也失去了再關注他的機會,于是這份暗戀到此終止,鄭櫻琪失戀了。
第2章(1)
鄭櫻琪很美,就連同為女人的徐茵茵都這樣覺得。她不但天生麗質,還足夠了解自己,很懂得如何將自己的美發揮到極致。
一件黛藍色的緊身禮服將她曼妙的好身材勾勒得淋灕盡致,款式看似簡潔大方,可在腰兩側呈現出一小截白皙縴腰的鏤空設計又為她平添了幾分性感。波浪流線的微蓬裙擺下一雙長腿又細又白,線條性感的腳踩處還有一枚小小的刺青。整體的穿著、細節的修飾、精致的妝容,每一處都搭配得相得益彰。
看著美艷無方的閨密,徐茵茵不由得在心中暗暗低嘆,為什麼這樣漂亮的她居然到二十八歲還沒有結婚,難道是因為太美了的緣故?
鄭櫻琪美得肆無忌憚、美得不加掩飾,如同一朵開在烈火中的玫瑰,熱烈而奔放、危險而誘人。她的性格亦如是,夠辣、夠嗆也夠直接,所有的性格特點就像是玫瑰梗上的硬刺一樣,全都明明白白地長在外面。
之前追求她的男人大多是喜歡她的臉超過性格,所以總是交往幾個月就鬧得不歡而散。就這樣,因為遇到了太多不可靠的戀愛對象,鄭櫻琪對男人也越發挑剔起來,以致于二十六歲之後就沒再談過戀愛,至今已經單身了整整兩年。到今年她整二十八歲,卻連個男朋友都沒有,更別說嫁人了。
身為已經和她認識近五年的閨密,徐茵茵很清楚鄭櫻琪其實是個很熱情善良的女孩,只是直截了當的行為方式與艷美無匹的外型會給人一種不易接近的錯覺,所以她想要幫鄭櫻琪找到幸福。
可徐茵茵匱乏的腦細胞只能允許她想到一個爛俗到極致的得到幸福的方法。今天是她大哥徐初陽結婚的日子,鄭櫻琪以新郎妹妹閨密的身分參加婚禮,所以徐茵茵想到的方法就是……
「搶捧花?」正在對鏡補妝的某人疑問出聲。
「嗯嗯。」徐茵茵重重點頭。
輕抿才剛補了唇膏的嫣紅嘴唇,鄭櫻琪透過化妝鏡睇來一眼,「兒子都有了還搶什麼捧花,你想讓賀昕再娶你一次嗎。」
「不是我搶啦。」
「那是誰要搶?」誰這麼無聊?
「你呀。」
鄭櫻琪的表情看起來更奇怪了,「我為什麼要去搶那個東西?」
「因為誰搶到捧花,誰就是下一個得到幸福的人啊。」
「喂。」短促哼笑後啪的一聲合上化妝鏡,她美眸輕翻,眸光轉向一臉興奮的徐茵茵,「快三十歲的人了,少看幾部狗血偶像劇好不好,這種爛哏你也信。」
「去搶一下試試看嘛,反正又沒有壞處。」
「不要。」想也不想地拒絕,鄭櫻琪補妝完畢後又開始調整發型。
「為什麼不要?」拉下她挽發的雙手,徐茵茵順勢將鄭櫻琪從座位上拖起來,「大家都去搶了,你瞧、你瞧。」
「這種小女生的游戲,你要是喜歡就自己去,不要扯上我。」
「這不是游戲啦,是一種祝福。」徐茵茵一面說一面拉著她朝新人走去,「你看到我大哥和大嫂這麼恩愛就不會覺得羨慕嗎?搶到了捧花,說不定下一個結婚的就是你呢。」
繪著精致眼妝的艷眸微微一翻,深表不贊同,「我又不想結婚,不需要什麼祝福。」
「那你就當陪我搶一次好不好?」
「一個已婚少婦還搶什麼捧花,尋求第二春啊。」剛吐槽到一半,她就被另一道才剛踏入宴會廳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他終于出現了。
眉如遠山、唇似初雪,雙眸狹長而深邃,仿若深不見底的冷淵,有難以捉模的輕霧繚繞,令他清俊冷漠的氣質之中又添了幾分肅殺與神秘。
鄭櫻琪下意識地放緩了呼吸。
見閨密忽然失聲,徐茵茵好奇地看她一眼,繼而順著她的目光看去,在看到那個男人的同時眉心一展,「你也覺得很奇怪,是不是?」
「什麼?」
「當然是那個牽狗入場的男人。」
「嗯,的確很奇怪。」她略有些失神地回答。
「他很容易吸引別人的注意。」在婚禮現場牽著一只大型犬,這樣的男人想不被注意到都難,「你還不認識他吧,他叫陸盛恆。」
陸盛恆,鄭櫻琪輕輕地調整著呼吸,這個名字她怎麼會忘記呢。
並未發覺她的異樣,徐茵茵兀自說︰「是我大哥的同事,我們在公司見過幾次,他好像有時連上班都會帶著那條狗。對了,你知道那是條什麼品種的狗嗎?」
「聖伯納。」目光始終追隨著那惹眼的一人一狗,「一種大型犬。」
「喔。」徐茵茵點點頭,繼續和她聊八卦,「听說他性格孤僻、少言寡語,因為是最近兩年才搬回到鎮上,所以還沒什麼朋友。」
「這樣啊。」鄭櫻琪心不在焉地應聲。
陸盛恆的少言寡語她可是領教得徹底,要不然也不會時隔兩年才知道他已經搬回到鎮上的消肩,再經過幾番打探才打听出今晚兩人會參加同一場婚宴。這種情況下,設計一場重逢真是再合適不過了。